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我们三人满怀兴致的在焦点酒吧包了个午夜场,红姐是那里的股东,我们没少跟阿风在那里出现过。还没有等我们落座,经理就笑咪咪的走过来问道:“三位好,怎么今天不见风少爷呢?”

“风少有事不来了,就我们三人,给我们上一打啤酒吧。”我回答经理说。

“那三位的单是不是记在风少爷的头上呢?”

“阿风不是交代过你我们在这里的帐都由他买,这还用问吗?”吴天不满经理了。

“算了,还是我们自己来吧。”兵不等经理回答抢着说。

我在场的时候,阿风从来没有对经理提起过,我们单可以记在他头上。很显然他只是给了吴天一个人这样的权利,我觉得阿风在有意无意的拉拢吴天。同时我感觉到,兵也很不喜欢阿风这个人了。

“来,我们边喝边谈。”兵举起酒杯说。

“喝,今天一定要喝个够。”酒是吴天的最爱了。

“我可没有你们厉害,最多三几瓶就拉倒了。”我望着地上的几打啤酒,怕了。

“嘿嘿,我们喝多少,你也得喝多少,你可别扫兴啊!”吴天不同意了。

“你要是不喝,我们就抓住你灌。”兵也跟着起哄了。

“谈正事吧。”我只好转移了话题说:“对了,兵你不是说,胜哥和红姐他们在谈判吗?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兵说胜哥和红姐认识是个偶然。有一次他开车陪红姐去广州办事,顺便去看了下胜哥。吃饭得时候,一谈起才知道胜哥和安徽彪原来是朋友。更离奇的是,彪的手下小胡原来是跟胜哥的。其实胜哥有和我们提起过这个人的,不过那时在胜哥的嘴里叫东北虎不叫小胡。后来红姐提到了市场的事与安徽彪有争执,胜哥自告奋勇要做和事佬。在胜哥的说服下,红姐和安徽彪都同意了谈判。我们出事的那天,正好他们三方都在广州谈这个事情,而他们下面的人都不知道。恰好小胡打电话给正在谈判的安徽彪汇报情况,事情既然已经摆到桌面上来了,又是在谈判,当然大家都不愿意节外生枝了。

听完兵的话,我试探性的转到了正题:“都这么复杂了,如果有事,也不知道应该听谁的好,兵,你认为我们应该怎么做啊?”

“怎么了?在这里干的不爽啦?还是?”兵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问我说。

“那倒不是,有钱拿,还有的玩,倒是蛮开心的。只是我觉得我们三兄弟需要通一下气,要不然老板和老大分不清就糟了。”说实话这才是我最担心的。我说的老大是胜哥,加上红姐这个老板,这中间的关系太混乱了,我怕我们情义两难全。

“我们拿谁的钱就给谁办事,谁把我们当兄弟,我们也把他当兄弟。”兵还是那句话,一点新意都没有。

“可是……”

“红姐对我们不错,他有意让我们在这里发展下去,她跟我说,找个时间跟我们详细的谈谈。另外,胜哥那边没问题,他赞成我们留在这里,再说我们在这里离他也不远,有什么事情我们也可以在第一时间赶到。”

看似老粗的兵处理事情还挺周到的,听了他的话我心里有底了。他的意思很明显,要留在这里帮红姐,在大事上我一直都是很支持他的,团结才有力量嘛。特别是和小胡他们照面后,我越发感觉到我们需要一个权威的存在来增加我们的凝聚力和纪律性。一帮人要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站住脚,一定得依靠团体的力量,但我们不是被社会认同的组织,特别是在利益关系发生冲突的时候没有各种规章制度的均衡。这是一群很反叛的人,都想生存在制度之外。要使这群人发挥团队精神就只有用极权的方式去组织管理。当这种极权产生后,只要被极权承认的,其他人想要或者不想要都得接受或者去做。如果我们这群人里要产生一个这样的极权,经过丛林法则的洗礼后那肯定是我们三人。如果要产生一个类似宗教或者政治上的神,那就是兵。这就是我当时的发展意图。兵做神,我负责造神,吴天负责推行落实各项神的指示,包括惩罚违背神的人。

“我听你的,谁反对你,就是反对我们三人。”我有些信誓旦旦。

“这个当然,我是个粗人,深奥的东西我不懂,我只知道你们怎么说我就怎么干,反对我们的我就干掉。”吴天的回答在我意料之中,他这个人什么都没有,就是义气特别多。

“我们三人谁说的都一样,三位一体嘛。”兵有些不好意思我们把他推到领导位。

“不,有的话只能你说。”我接着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们。

“能行吗?不过你们说行就行。”吴天说。

“小胡的人确实比我们有规矩这样吧,吴天你和老乡们比较融洽你多接触他们,把能用的拉过来,我这边我会尽快找红姐谈谈,问问她的想法。小飞你就多思考思考平时多提醒提醒我们。对了,阿风这个人你们别太接近了。”

“收到。”我有些得意,看得出他俩都很赞成我说的。

“我也收到,不过阿风对我们很好啊,怎么不要接近他了?”吴天不解的问兵说。

“阿风的品不大好,他和刁老二(就是小胡手下穿花西装的)的梁子我们尽量别掺合。”接着兵把阿风和刁德一的事告诉了我们。原来刁德一一开始也是跟阿风的,后来因为一个女人阿风和刁德一的老大翻了脸,不久刁的老大就被抓了。刁认为他老大是被阿风出卖的,就跑去跟了阿风的对头小胡。现在的情形是跟阿风水火难容。我知道兵这么嘱咐我们的原因,他最看不起反骨仔。

“各位大哥好,需要我们陪陪吗?”正在我们谈的欢的时候,几位不速之客闯了进来,我一眼认出了为首的女子,她就是王越和周平争夺的那位阳阳。

“谁要你们进来的?真没规矩。”兵很不高兴被他们打搅。

“各位大哥好,需要我们陪陪吗?”正在我们谈的欢的时候,几位不速之客闯了进来,我一眼认出了为首的女子,她就是王越和周平争夺的那位阳阳。

“谁要你们进来的?真没规矩。”兵很不高兴被他们打搅。

“大哥,我们不是来赚你们钱的,只是陪你们喝喝酒,不收钱的。”阳阳媚笑着回答说,那种笑是职业化的,很老练。不知道是灯光的原因还是她们化了妆的原因,她比上次见到的时候漂亮多了,考究得体的衣着把她们的身材暴露无遗,加上一股扑鼻而来的香水味,我被刺激得有点飘飘然了。

“有事情吗?我们在谈正事,要玩以后再陪你们,出去!”兵丝毫不给面子。

“兵(原来的名字“平平”)老大真是名不虚传的酷啊,不用这么凶巴巴的吧,我们可是来自同一个地方,怕你们寂寞了才进来陪陪你们的。”跟在阳阳身后的一个女孩一点不客气的坐在了沙发上,一脸红彤彤的肯定是喝了不少了。可能是物以类聚,看上去也是亭亭玉立,特别是一对大眼睛水灵灵的,嘴巴却是翘得老高老高的。没等我们回答她又拍了我的肩膀一下说:“老乡哥哥,有烟吗?给支来抽抽。”

看来她们是赶都赶不走的了,她坐下后在沙发上抻了个懒腰,把身体调整成了最舒适的姿势,腿毫不客气的搁在了茶几上,然后拿出一个打火机在手上,瞪着眼望着我等我掏烟给她。她的无礼并没有激怒我,我倒是被她搁在茶几上的腿吸引住了,很长很圆,白嫩白嫩的很是养眼。我不由仔细的打量了她起来,圆脸,大眼睛,笑起来露一小虎牙,身高在165上下,看上去年纪却是不大,也就刚成年的样子。难怪说话没规没距。我承认我被她的笑容迷惑住了,不自然的拿出烟递了一支给她:“小小年纪的抽什么烟,你爸爸要是知道了会揍你,可别怪我事先没跟你说吸烟有害健康。”我想找机会给她搭讪,完全忘记了出来混要酷一点。嘿嘿!!

“兵哥(原来的名字“平平”)?你是兵哥?”女孩突然站起来越过我站在兵前面指着他问道。

一直绷着脸的兵(原来的名字“平平”)被她吓了一跳,瞪着她看了一会后问他说:“你不是雁子吧?你是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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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社会的日子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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