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什么时候都行,但生意的机会是不等人的。”
说罢,我适时地转移话题问道:“童老,今天晚上应该能得出个结果吧?”
童安之点点头:“嗯,我希望是这样,就看杜明强和素察他们够不够爽快了。其实,我上次提的要求也不是不可以谈,主要是看怎么谈而已了。”
“他们讨论了两天,应该知道今晚该怎么跟你谈了吧。”
“可能吧,对了,阿阳,给你增加的持股比例当中,如果有一部分类似按期权的方式,你能接受吗?就是这部分股权先有我和杜明强他们代持,约定好一定时期内,你可以按某个约定好的价格购进。当然,前期肯定会先给你一部分股权的,期权指的只是另外的一部分而已。”
我急忙回道:“童老,这个当然可以,你们给太多的话我反倒心里过意不去,最好是这种方式了,但还是不能太多,否则我怕素察有意见,或者怕你们谈不拢,影响你们的合作。”
“这个你放心,我会尽量维持平衡的。上次会面之后,我基本知道他们的底线了,再让他们出让部分股权给你的话,哪怕只是一个点,恐怕也有点难,但如果让你掏钱,以合理的价格买过来的话,应该是没问题的。”
说这,童安之便把他上次会面的谈话中,所得到的信息一一分析给我听。
显然,他是把我当成同一个阵营的合伙人了,也或者说对我有足够的坦诚。
没多久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杜明强和素察、桑克苏三人像上次一样,站在会所门口迎接我们。
吃饭的地点依然是上次那个套间,双方落座后,并没有像上次那样谈些无关紧要的话题,而是一开始就谈有关那个项目的话题,只是没有谈到具体的合作而已。
我找了个机会,为前天在宋的酒吧发生的事,郑重地对素察表示了感谢。
他则笑笑说一点小事而已,让我在清迈遇到这种事情,他还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这些当然是场面话,没谁会当真,只是有些话该做足面子而已。
直到吃饱喝足后,趁着一个空隙时间,杜明强正色望着童安之,认真地说道:“童老,上次我们谈到的合作方式,我们基本都可以接受,但在出资比例和股权分配上,我们这两天一直在讨论,但很抱歉,这个比例和分配方式我们无法接受。”
童安之淡淡地笑了笑:“理解,以杜先生的看法呢?你们觉得哪种方式比较合理?”
“童老上次说过,你公司的资源和经验等按技术和劳务出资,并且这部分比例由我们负责出资,但我们最多只能接受10%,双方依然按49%和51%的比例分配。而且……阿阳的那部分,我们已经出让两个点的比例给他了,这是我们所能承受的最大比例。
“但大家都知道,阿阳在这项合作当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而且以后也会为项目劳心劳力,所以,他理应获得更多的股权,除了我们那两个点之外,我们还希望童老也能出让一部分股权给他。”
“不不不。”
杜明强的话音刚落,童安之便急忙摇头,说道:“杜先生,阿阳那部分我没有异议,我本来就有出让一部分给他的方案,这是后话,等谈妥我们之间的合作之后,再谈他那一部分。
“但杜先生刚才说的10%……很抱歉,这个我也难以认同,单我们公司在的品牌效应就不止这个价格了,何况我还要负责干活,这对我来说,是不公平的。”
“童老,贵公司的品牌效益只是在中国而已,如果说到干活的话,我们在项目中所做的事情,其实也不会少,就拿环保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来说,我们能为公司节省很多时间和成本,还能解决诸多行政和非行政的问题。
“你找别的房地产公司合作,他们是绝对做不到以上这两点的,但我们能在这两点给你绝对的保证。”
童安之摇头笑了笑,显然并不认同杜明强的话。
就这样,两人开始讨价还价起来,我在旁边聚精会神地给素察和桑克苏翻译两人的话,但基本都赶不上他们的速度,只能捡重点简略地转述而已。
在这个问题上,双方几乎寸步不让,讨论很久之后,杜明强显得很无奈,摊了摊手苦笑两声,又跟素察他们低声讨论了起来。
对他们来说,15%和10%之间,差别可是很大的,如果总投资15亿泰铢,中间差的那5%,就是750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也有差不多两千万,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我在想,如果童安之这时候的谈判对象不是杜明强和素察,他会不会也和现在这样讨价还价?
以前在跑销售的时候,也遇到过很多客户对产品杀价的情况,可以说是习以为常,但那是普通的商品采购而已。
而童安之跟杜明强和素察之间的谈判,是十多亿的合作,虽然只是泰铢,折合人民币也有几个亿,我这辈子也没接触过这种层次的谈判,如今才发现跟自己想象中的,和电视里看到的好像不太一样。
谈判的双方没有什么深邃的目光,也没发现什么身家几千万甚至几亿的那种大老板的气魄,电视上看到的谈判都是双方给出方案报出价格,口若悬河地演讲一番,然后大老板面无表情地淡淡说了一句“成交”。
童安之和杜明强之间,只有皱眉瞪眼的据理力争,一寸一厘的讨价还价而已,跟市井商贩的生意方式没多大区别。
我觉得,应该是合作的方式和对象都比较特殊,童安之才会用这种姿态谈判的吧。
毕竟这已经超出普通商务合作的范畴了,算得上是比较特殊的合伙人。
也有可能是因为在异国他乡和陌生人合作,为了以后的合作过程中能掌握更多东西,而故意给对方看到自己的寸步不让的强势姿态。
经过良久的讨价还价后,杜明强突然祭出一招杀手锏:他和素察在这之前,控股了一家清迈当地的中型房地产公司,他们愿意用这家公司来跟童安之合作成立另一家新公司,甚至可以是并购的方式。
也就是说,他提出两种新的跟童安之合作的方案,一是用他们的公司a,和童安之的公司b,合作成立一家新的公司c,虽然是新公司,但可以获得两家母公司的资源。
另一种方案则是让童安之并购他们的公司a,并购之后这家公司依然是a,但由童安之控股,并重组核心组织结构,实际控制人换成了童安之。
但前提条件是,杜明强和素察不再需要帮童安之出资那15%。
这样的话,两家公司的资源和品牌效益合并,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几乎出于同等地位和相同付出。
杜明强的话音落下之后,童安之有些惊讶,继而摇头莫名笑了笑,然后又微微蹙眉陷入沉思。
其实,我也没想到杜明强和素察竟然还藏着这一手,之前只听他说过,他和素察都没做过房地产,而实际上,他们做过,还有一家规模不算小的公司。
难怪杜明强突然想做房地产,原来是早就开始搞了。
很显然,他忽悠我了,但这并不是什么坏事,两家公司合作的方式,会是更好的方式,毕竟两家企业的资源共享总比独自一家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