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信心,那是因为我已经安排好了一切,而光子他们似乎还是有点担心,我继续说道:“好啦,记住,你们谁也不准带家伙,一会光子,你们几个吃好了就先过去,我们到时候去约好的地方集合。”
似乎是见我都这么说了,他们自然也不好说什么了,于是也都点了点头,又开始吃喝起来。
大家已经很久没有像现在这样了,上次国庆的时候就因为我的缘故,没有聚成,现在也算是补回来了。
我不知道这样的氛围还能支持多久,但起码现在我们是团结的,是快乐的!
吃过饭,我拿出手机发了条短信,光子在一旁看了眼:“风哥,一会还有人来?”
我虽然没有故意背着谁去发消息,但冷不丁的旁边冒出了这么一句话,还是把我给吓了一跳。
“你说什么呢,就咱们这帮人足够了。”
我没好气的白了光子一眼,恰好辉哥安排的人就给我打了个电话,说是车已经到酒店门口了。
为了表示客气,我本打算让他们也吃点的,可他们说已经吃过了,我自然也不好多说什么,寻思着等下午的事办好了,到时候再好好请他们一顿吧。
只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辉哥竟然给我派来了三辆车,开车的司机说,辉哥是怕我们人太多,到时候坐不下。
不过事实也确实如此,算算下来,我们差不多有三十五六号人,比估算的是要多了几个,再加上黄三带来的都是大块头,这要是挤起来,是有点蛋疼。
光子跟东子俩抢着结完帐,我们这三十多号人才浩浩荡荡的朝着目的地进发。
“要开进去?”
半道上,光子他们按照我的要求,先去解决那个叫什么彭宇辉的事去了,而我们则是先抵达了那个废弃的工地。
按那几个司机的意思,他们平常出来办事,车子都是停在外面的,可我今天竟然要求他们开进去,表示有点不太理解。
“哥,放心吧,一会我们能不能赢还真得靠你们了。”
“你该不会是要我们开车去撞人吧?”
其中一个司机打趣的说道,不过看他那样子,就跟撞人也没什么似得。
只是他的话,顿时让周围我的那些个兄弟投来了异样的眼光。
“哥,您可别开玩笑了,我哪里敢让你们撞人啊,只是一会方便我们跑而已。”
说完,我指着前面一个拐角:“一会麻烦你们把车开到那边就可以了,我们从那上车。”
人那都是正儿八经的混子,在社会上可没少摸爬打滚,这干仗的经验,自然也是要比我们这帮雏多得多的多了,以至于在我说完后,他们仨相当不理解的看着我。
就搞得好像我这是在瞎指挥似得。
其实我当然不可能瞎指挥了,我有我自己的想法,我也有我自己的主张,于是继续说道:“放心吧,一会只要后面两辆车上人了,你们就走。”
“小子,你到底在搞什么鬼啊?”
“哥,你就放心吧,成不?”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解释,毕竟有的事,我可以跟兄弟们说,但没办法跟他们这些混子说不是。
似乎是见我一再的主张,他们也是对望了一眼这才说道:“那好吧,不过你自己也当心点,在来之前,太子爷跟我们交代过,一定要确保你们几个的安全,所以……”
“哥,我知道的,你们放心吧。”
毕竟我跟人之间一不沾亲二不带故的,既然我一直都让他们放心,他们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人把车开到了地方,就没再下车,我看了下时间还早,就把东子还有黄三给叫了过来。
“风哥,咋啦?”
“一会我叫你们带人走的时候,你们记得,不要管当时情况怎么样,你直接就带你们自己的人朝着车上跑,不管发生什么,都管自己走就可以了。”
我一脸认真的叮嘱着,倒是把他俩给整懵了。
“风哥,你这是啥意思啊,我咋没听懂啊……”
俩人都是一脸瞢逼,而我看了看时间,相信黑子应该差不多该到了,于是就直接说道:“好啦,你们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吧,记住,不管发生了什么,你们必须第一时间上车,只要你们上车了,我们就铁定没事!”
还没等到俩人答复,从我们后方直接就响起了汽车碾压石子路的声音。
黑子他们竟然也安排了车,不过想想倒也正常,毕竟黑子不也是个黑二代嘛。
不过他们的车却是停在了外面,估计这是混社会一贯的套路吧。
等车子停稳,打头阵的是一辆小轿车,黑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今天的黑子比我那可是有派头多了,一身行头就先不说,单是那夸张的墨镜,搞得自己就跟赌王似得。
而他这一亮相,接着就从后面的车里蜂拥出来了一票小青年。
人数的话,看上去确实没我们多,但手里那可真都拿着家伙。
空心管就不说了,几乎人手一个,前面几个看上去明显就不是我们二中学生的小青年,更是手里攥着一把把明晃晃的砍刀。
果然,黑子这个畜生跟我们玩阴的。
要是在昨天不知道状况前,我或许还真就被这阵势给吓到了,不过现在,我却是一点都不担心,甚至当我看到他们竟然都带上刀了,心里还有点开心。
“风哥,他们带家伙了!”
我开
心可不代表东子他们也跟着开心,还有他们带来的那帮子人,当时眉头就皱了起来。
不过好在大家没有一个怂的。
“来,兄弟们,把咱们的装备都穿上!”
黄三站在我身后,所以我并没有看到他当时的表情,不过当听他说穿什么装备的时候,还是让我有些诧异跟好奇。
原来,之前一直觉得,这么十个大壮汉,每人手里拎着个小包包,看上去实在是有点娘,但没想到,他们这完全是在为这一刻准备的。
就在黄三话音落下,他带来的人纷纷都把包包给打开,并且从里面拿出了一件皮质相当厚实的衣服穿在了上身。
“风哥,这件是给你带的。”
“我的?”
说实话,我长这么大,还真就没穿过什么皮衣。
倒不是买不起,而是觉得那衣服,特别味儿。
黄三这会递给我这件也是一样,特别的味儿,而且不光是皮质的味道,好像还有点发霉了。
当时我就有些不太情愿。
“风哥,你别看这衣服是旧的,而且还发霉了,一会真打起来,它可能帮你挡不少刀子。”
挡刀子?
在这件事之后我才算是闹明白,原来,皮衣,特别是这种正儿八经牛皮夹克衫,其重量跟坚韧度那可是完全能够成正比的。
换句话来说,只要是你手上的皮衣越重,那么它的坚韧度也就越高。
而出来混的,别看手里都拿着钢刀,但那刀,其实并没有真正意义上那么锋利,开锋是都开了锋,可仅仅只是半开锋。
就算是砍在身上,其实口子并不深,那些什么被砍伤的,大部分都是在出了口子之后,因为人砍下来的惯性,这才会把你伤口给砸开。
而有了这个皮夹克,自然也是能够减少身上出现血口子的概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