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瑞士政府也是努力了的,毕竟金融业是瑞士的支柱产业,更何况,为储户保密,就好像医生为病人保密,律师为委托人保密一样,是西方社会个人权利的重要体现。
但是瑞士政府的努力在历史潮流中也显得怪不合时宜。不光美国,英国法国德国这些欧洲小伙伴也对瑞士很有意见。比如法国,因为自家创造了高达75%的富人税,导致富豪纷纷逃到瑞士或者比利时,其中甚至包括lv的老板!
fatca法案是2010年颁布的,2012年初,英法德西意五国政府就跟美国达成了协议:不用那么麻烦,我们在国内收集好账户信息报给你就好!
所以瑞士最终也向美国低头了,也是2012年,跟美国达成了报告账户信息的协议。
注意,瑞士在下议院通过协议的时候,是压倒性多数通过,民调也是压倒性认为,银行是时候变变了。
毕竟,这是一个曾经全民公决,77%的人反对“国家给每人每月发2500瑞郎”的铁血国家啊!铁血的瑞士人民不但拒绝国家发现金福利,还认为银行业应该多创新开拓,不能老指着给第三世界贪官理财挣钱。那样不排面。嗯嗯,欧洲人真是太后现代了。
所有很多国家的政府就出面来协调这个事宜了—别跟我们国家的金融机构签了,跟我们签吧,我们负责帮你收集信息,一年给你交(报)换(告)一次!
确实,由政府来弄,还显得“对等”一点,总比自家企业都被外国一个局级单位掐着脖子强。
咱们公号有一篇文章专门讲了这个“主权和全球化”的问题,就是发达国家政府已经“联合办公”了,军事、税收、市场政策、知识产权、当然还有贸易、关税,都趋向于使用同样的政策,打造联合大市场,促进要素流动。人家不觉得没面子,不抱着“主权”画地为牢。
总之就是,大势已去…全球主要发达体要联手整治:1.填平税收洼地—这个咱们讲了fb和爱尔兰,amazon和卢森堡;2.穿透离岸金融账户—就是fatca和crs。
要说这样对不对呢?算不算侵犯个人权利呢?
见仁见智吧。总之全球经济在急剧分化,不行的真不行,行的真行。关键是不行的还不努力,行的还努力勤奋。
当然,美国出台了这个玩意儿以后—
好多人赶紧转移资产,清空账户,对不起,facta把这样的账户列在“逃跑中名单”上,要求优先报告…
好多人就要放弃美国绿卡或者美国国籍,弄个小国护照护体,对不起,facta说,即使你放弃了身份,也要对你前后10年的纳税情况进行调查。
…
这个fatca是非常霸道的,它对金融机构是只有要求,没有扶助。普华永道就说,如果他们要符合fatca的规定,全球要花1亿美元来合规!要排查用户,还要报告,光从各国语言转换成英语去报告,就是一个很大的工作量!
但是对不起,这钱美国政府不会给你补贴的,你就想你从不从吧,不从,30%预提税!等于你在美国挣的钱全交税了…
所以啊,发展到今天,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地区或者以国家身份,或者以地区身份在irs领取了“屈辱的”报告代码…嗯嗯,美国真的好牛气啊…
所以这个就是,钱总问的,fatca会不会对计划有影响,黄总答:不是美国税收居民就没事。
然后钱总问:不是中国也参加了一个类似的吗?
对,接下来讲中国的。
中国2014年6月跟美国签署了合作协议,此外,中国还参加了一个crs协议。
crs协议是美国出台fatca后,大家一看,靠,原来逼着有钱人裸泳这事也没那么难办!
oecd(世界经合组织)是一个“发达国家俱乐部”,目前有35个成员,这个组织基本囊括了世界上大多数能“有效治理”的国家,欧洲为主,加上美加、日韩、澳新、以色列,和奇怪的墨西哥、土耳其。标准是必须是市场经济体制。
oecd一看美国这么干竟然也成了,为了我的兄弟,绝不保持中立!2014年,oecd弄了个crs(共同申报准则),跟美国一样,要求签署国彼此交换金融账户信息。一下有100多个国家加入了crs,中国2015年就国务院通过了,按计划,2018年,这100多个国家就要第一次互相交换信息。
fatca是2014年开始申报的,给了金融机构4年时间准备。crs也是4年。
crs的目的也是穿透,就是要求金融机构报自己的账户信息。
它跟fatca有些区别:
f是金融机构vs美国irs,c是政府vs政府,就是政府间互换;
f有个最低消费,个人5万刀以上申报,c没有最低消费,看彼此需要;
f和c面向的都是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没事—比如分类里有个类别叫做“积极非金融机构”,就不用报告。那些为了收购,在离岸中心架设架构,或者实业的离岸公司,比如新浪开曼,控股新浪香港,不干金融业务,人家是个媒体,这就没事,不用报告。还有孙总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别看他叫互联网金融,但是它其实不是金融机构,他就是个私人企业,它虽然吸收投资,但是不帮有钱人做对外资,也就没有什么需要穿透、需要报告的账户—难道把所有借网络小贷的账户报告给美国?
c也面向金融机构,但是c是全球范围内合作,为了防止有机构钻空子,把实体设到没参加crs的国家去,c出了一个狠招:如果你跟那些钻空子实体有业务关系,你就得替钻空子实体申报…这招挺狠的,因为钻空子实体光钻空子没用,它得干业务啊,它设在一些穷国,可它能在穷国干业务?所以crs比f更狠,它规定“消极非金融机构”也要穿透,就是指这些钻空子公司。
美国没参加c,因为自己有f已经忙不过来了。
嘻嘻,今天又更了6000多字~~我是不是勤劳的楼主呢~~~
当然,老板留的作业还没有做完,没有做完,除了美国的岸上故事,还有一个“信义原则”的法律没有讲~~但是不是也值得大家表扬一下啦
竟然写出来了!发!
fatca一出,资产很急,咋弄啊?富豪们第一反应肯定是逃窜,没有说坐以待毙乖乖等死的。
往哪跑?
这可尴尬了—往美国跑。
对,美国现在是全世界最大的“岸上避税中心”,那些从瑞士,百慕大,巴拿马逃出来的钱,都涌到了美国。
嗯嗯,一是因为,美国没加入crs,fatca是对外国金融机构的要求,对美国金融机构,还得遵从美国国内法;二是因为,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都有立法权,十个手指头都不一边齐,何况50个州呢。
美国有四个州,经济政策相当宽松:特拉华,内华达,怀俄明,南达科他。都是小州,小州。
其中最驰名的就是特拉华州,特拉华州就在大西洋边上,跟纽约、华盛顿相隔100多英里,人口只有100万。
大概因为它是美国第一个加入联邦的州,所以特拉华州对“自由和独立”特别“原教旨”。它家为什么成了新的逃税胜地呢?法宝其实就那仨字:不!穿!透!
在特拉华州注册公司特别容易,简单到不需要证件,不需要报告实际控制人,也不需要资金,有个形容是“办个公司比办个借书证还容易”。
此外就是州税低,不是在本州挣的钱,人家不收所得税,也不交联邦销售税什么的。
还有一点就是,特拉华州管企业诉讼的法院已经有200多年历史了,一直对企业特别友好,宽容,尊重企业的权利什么的。这个法院特别著名。
所以,凭“不穿透”、司法强这两点,特拉华州本来只有几百家信托公司,fatca后,陡增到了几千家—信托最怕穿透哇。
但其实特拉华还真不是有了fatca才火起来的,美国国内的大企业,比如肯德基什么的,都注册在特拉华。美国的上市公司,基本上也都注册在特拉华。当然,当年看上特拉华,主要是因为税低。
特拉华有几千家美国公司注册在这里,导致别的州也挺郁闷的,有快20个州都立法想补上特拉华给自己造成的税务流失。
现在,特拉华又成了百慕大、bvi它们攻击的目标:打着反洗钱的旗号,把老子的生意都抢到自己家去了?
嗯,fatca之后,特拉华的公司就跟雨后的庄稼一样蹭蹭拔节,也就那么一百多万个邮箱,每个邮箱对应一个公司吧…得亏是邮箱,都换成办公室就受不了了,特拉华还没北京一半大呢,盖不了那么多房。
当然了,美国的初衷并不是抢离岸的生意,但是国内有这样的税务问题也客观存在…
我觉得这就是打野吧,先打围,把敌人都赶到一块儿,早晚给处置了。
处置的方式呢,自然就是让特拉华州立法,穿透呗。都在人家的地盘上,慢慢弄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