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犹豫,跟了老五,肯定比现在一份保安的工作要挣钱。但是相对的,我心里面向往的平平淡淡的生活肯定是没有了。思虑再三,我还是在不拒绝了老五的好意。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老五就摆摆手,不让我说话,然后点上一根烟,慢悠悠的跟我讲了起来。
“你先别急,听我说完。我最近一段时间,一直在筹备牌九场子的事情,现在地方和赌客都有了,缺的就是能看着场子的人。你很不错,眼色也活泛。如果你能把那个小群也带过来,你俩一文一武,肯定是没有问题了。如果这个场子搞的好的话,不用两年,咱们弟兄都能挣发了。”
我不得不佩服老五的头脑,当时在我们那里,牌九这种东西有人玩,但是还没有人想到去开场子。因为大部分开这个的,也都是那些老板级别的人物,而去玩的赌客,也都是相同级别的老板。那两年我们市里好多搞运输,或者开个小厂的人都挣了一些钱。他们很多人也玩但是因为够不上那些大老板门场子的级别,而且认识的人有限,所以经常都是几个人凑在一起,在其中一个人的家里,摆上一张桌子,就那么开玩,不过因为有的时候其中某个人有事,所以总是凑不够人数,或者就算是凑够了,玩了没一会儿就散场了。很不过瘾。而老五想开的赌场,面对的客人就是这些小老板级别的人物,按照杜老五的人际关系,如果白道上能打通,那么他的场子挣钱就是铁板上钉钉的事了。
然后,杜老五又跟我讲了一些牌九场子弄的细节,听他说的油水那么大,我也有些动心。不过想到自己幻想的和侯湘雪以后平淡的日子,咬咬牙,还是回绝了杜老五的好意,虽然我知道他可能会生气,而想找他帮忙的事情也可能会泡汤,但是我还是这么做了。
“五哥,我就算了,我挺喜欢现在的工作的,而且老板也对我不错,还准备升我当队长,如果我现在离开了,那也太不道义了。至于小群,我回去帮你问问,如果他愿意跟着你干的话,我就让他亲自来找你。”
老板升我做队长什么的,也就是一个托词。虽然老板当时真的很看重我,对我也很好。但是我的年龄毕竟太小,升上队长,也不能服众。至于小群,我当时想的是出了这个们就把今天老五跟我说的事情选择性的遗忘了,回去也不跟小群说,因为我也不想让他走上这条路。因为就他的那种脾气,走上去了,肯定没有什么好的结果。
我以为老五要生气,然后怒斥我不识抬举,但是他并没有,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然后继续跟我喝酒。离开的时候,老五开车把我送回了酒店,下车之前告诉我,找到合适的工作了,就会给金明打电话,然后让金明通知我。因为我没有手机,而金明有。
女人天生是爱玩的动物。没钱的时候,女人可以跟你玩吃饭,甚至玩睡觉,但是绝对不会跟你玩感情。等你有钱的时候,女孩依旧还是跟你玩吃饭,玩睡觉,甚至想跟你玩一辈子,但是她只是在玩你,可能并没有和你玩感情。
——杜老五语录
我以为杜老五的话只不过是在敷衍我,但是没想到的是,两天之后,金明就带着消息找到了酒店。当时市里面新开了一家非常大型的购物广场,卖家具的,卖手机的,卖名牌衣服的,一应俱全。反正那里除了房子、车子和一些大型器械不卖之外,其他的什么都卖。那个购物广场的副总老五认识,老五给他打了电话之后,他二话没有就答应了下来。本来是给侯湘雪安排到公司去做文员的,但是因为侯湘雪不怎么会用电脑,而且打字的速度也很慢,所以无奈之下,就安排她去卖手机。
保底的工资是一千二,每卖出一部手机还有提成,这对于当时来说,工资已经算是不低的了。而且整天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待在屋子里面,也不用风吹日晒的。侯湘雪听了这个消息之后,也很高兴。虽然老板不介意,但是不在酒店上班,侯湘雪也不好意思住在这里。在她搬去她一个在市里住的姑姑家里的前一天,我花了将近两千块钱,给她买了一台摩托罗拉L7手机,方便我以后能联系她。可怜的我,当时就连一个小灵通都没有。
那个时候,我几乎每两天就会去超市找她一次。我们两个人去地摊上吃点烧烤,或者吃碗麻辣烫什么的,然后就送她回她姑姑家。偶尔有的时候,也会去旅馆开个房间,在里面温存一晚。刚刚接触这个行业,侯湘雪也不是太懂,所以上班一个星期,一部手机都没有卖出去。但是到第八天,侯湘雪把电话打到酒店的门卫室,开心的跟我说,她卖出去了一款4000多块钱的三星手机。我也很高兴,我不是因为她卖出去手机能得提成而高兴,而是因为她高兴,所以我就高兴,很傻。
那天晚上我去找她,她刚从超市里出来,就搂着我蹦蹦跳跳的,十分开心。不过当我得知,那天去花四千多块钱买手机的人竟然是王灿的时候,我顿时就拉下了脸。我当时想,这个王灿狗鼻子还真灵啊。之前侯湘雪还在酒店上班的时候,王灿就总是去酒店吃饭,而且每次都要侯湘雪负责的包房。我就是反应再迟钝,也明白过来了。他看上侯湘雪了。
不过那个时候我也不担心,因为什么?还是那句话,我以为我得到了她的身体,得到了她的第一次,她就打上了我的烙印,这辈子都不会离开我了。
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渐渐的发现侯湘雪变了。之前我还能两天去找她一次,但是后来慢慢的变成了五天,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才能一次。因为她每次都要带上一些她的女同事,而吃饭的地方也换成一些比较高级的饭店,几乎上每一顿饭,都要花上最少两三百。而且是要我买单。而她自己也变了,以前从来不化妆,最多也就是用酒店发的便宜粉底化写淡妆的她,也开始买一些比较高档的化妆品,甚至后来,衣服也从以前的几十块钱一件,变成了一百多,两百多,甚至好几百了。再后来,不光是她自己,她甚至还要求我也去买一些贵一点,好看一点的衣服,还让我买部手机。用她当时的话来说,同事的男朋友都用的很高档的手机,不求我能用高档的,但是最起码也要有个手机吧。但是当那天我从金明那里要来他已经淘汰了的那款摩托罗拉手机,然后告诉侯湘雪的时候,从她拉长的脸来看,她不高兴,应该是说十分的不高兴。
当时我每个月一千块钱的工资,都用来给她买衣服,请客吃饭,然后按照她的要求,再给自己买衣服,买鞋子。我的钱用完之后,她再用自己的。但是还是不够花,然后,我就开始向酒店里的人借钱。借小群的,借彭天宇的。甚至连当时都不怎么和我说话了的杨兰,我都舔着脸去借了。不过她也没拒绝,开口就问我,要多少。我没好意思开口,就说虽然吧。她说一声知道了,然后当天下午下班后,就去银行给我取了三千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