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城市猎人
毫无疑问,读书是磨灭男人血性的第一利器。书读得越多,人就越前怕狼后怕虎。曾几何时,丁六子在童年时代号称他们小区三大混蛋之首,区区8、9岁时就拉帮结伙打架抢劫无恶不作,连13、4岁的孩子都怕他。要知道,丁六子所在小区是80、90年代的中型城市的小区,简直像个小镇,起码3、4万人,能在这么大个小区扬名立万,可见丁六子小时候有多混蛋。不过丁六子辉煌的记忆只存在于10来岁,自从他在10岁以后,认识了越来越多的字,读了越来越多的书,人越长越大,脾气越来越好,越来越温顺。如果说丁六子当年是一条草原上的恶狗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被一本又一本的书教育成了城里温顺的小狗。
他在电梯口的时候的本能想法是:踹开房门3403掐住狗脖子,当着张小姐的面儿,把kevin生生撕碎。
可在他走到3403前时,他已经完全没有了这样的想法。短短的几步路,只过一个电梯和走廊之间的门,仅仅10几秒的时间,他的步速在不断的放缓,呼吸不断的更加匀称,面部表情也由狰狞变成了平静,踹门的动作也变成了举手敲门……
丁六子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学会如此克制的。
“当当当”,礼貌且有节奏的三声敲门,没人应声,换回了kevin几声粗暴的叫声。
丁六子的火又上来了,用的力气大了很多:“当!当!当!”,换回了几声更加粗暴的狗叫。
看来张小姐的确是不在家。丁六子鼓起腮帮子奋起一脚……轻轻的用脚尖碰到了门上……声音太小了,这次,kevin连叫都没叫……
回到房间里,表情已经平静了的丁六子的心情依然难以平静,粗暴的把kevin撕碎了的想法没有了,可是杀了kevin的想法却越来越盛。因为,丁六子回到家后给润子打了两个电话发了一条微信,润子电话没接,短信没回。躺在床上的丁六子有很强烈的预感:他神一般的炮友润子,可能再也不会理他了。要是自己不那么急,该有多好!最重要的!没kevin,多好!
这两年多来,丁六子对Kevin已经忍无可忍,今天痛失炮友,丁六子怎能不怒?!Kevin,必须死。不但要死,而且要死得很惨。本来今晚是中日友人必有一战,现在战不成了,怎么办?!一人一狗必有一战!
这个拥挤的城市,人的生存空间已经很小了,可狗居然还要来抢占地盘。
随后,以往那些憋屈的一幕一幕涌上了丁六子的心头……
夏天清晨,丁六子洗得干干净净时进电梯,本来整洁的电梯间,却散发着一股骚味儿,开始时丁六子以为是谁家小孩儿没看好,后来才知道,原来常在电梯里撒尿的,是小狗,他亲眼见过kevin在电梯里撒尿。
秋天的黄昏,丁六子刚刚结束完一天的工作,想去超市里买包烟抽,刚一开车门,一只大白熊扑了上来,差点儿没把丁六子吓得咬大白熊一口,幸亏大白熊攻击性不强,否则丁六子能否活到今天都很难说。
春节时,丁六子带着5岁的侄子去放烟花,结果路遇一只恶犬,在他侄子盯了恶犬10余秒钟过后,恶犬突然发难,幸亏有丁六子在场,否则血案必然发生。
去年夏天,丁六子和几个朋友自驾去西藏旅游,他和朋友内急,下了车去国道旁的草场里方便方便,当时天刚刚擦黑,丁六子刚解开裤子时就远远的看见远处有一个毛茸茸的球滚了过来,出于好奇,丁六子盯着这毛球看了半天,终于在离他约30米的时候发现,这特么是只藏獒!丁六子和朋友提上裤子屁滚尿流的跑回了车上。刚刚关上车门,惊魂未定的丁六子居然发现车在动,再一回头,那藏獒居然在奋力的咬轮胎。这哪是狗啊,这就是狮子,吃人的狮子!
丁六子想起这些在过去一两年中受到过狗的气,简直比人给他受的气还多。人给他受的气,他还能打击报复,还能讲道理。狗让他生了气,他怎么办!?狗咬人的多了,谁见过人咬狗?!丁六子身上确实有很多缺点,但他的确有一个特大的优点:只要立下一个誓言,就一定要做到。说好听点这是执著,说难听点这是轴。既然已经发誓要杀了kevin,那就一定要杀得痛快,杀得完美,杀得与众不同。无论做什么,丁六子都讨厌和别人一个样,因为他觉得,他和别人不一样。
曾几何时,丁六子是个极具想象力的人,他曾经幻想过自己穿越回古代,救万民于水火,所以成年后,他根本看不下任何穿越小说或者电视剧,因为确实没有作品超越他童年时的想像。他曾经在少年时幻想过一场生死恋,与女主角分分和和凄凄美美百转千回,如果当时形成文字,应该堪比《牡丹亭》或《紫钗记》……可像身边所有的人一样,成年以后,丁六子的想象力枯竭了。在繁重且枯燥的工作中,丁六子只剩下了两种幻想:食和性。而就连且关于食和性的幻想丁六子也开始鄙视自己的幻想能力了。因为关于吃,他在上班时饿急了只能幻想楼下超市的鸡腿饭,回家以后半夜饿醒能幻想的,还是鸡腿饭,匮乏得不能再匮乏。至于其性幻想对象,则仅剩隔壁张小姐和他的女神,单调得不能再单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