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17:12:29
讯问笔录
第3次
99年3月9日
自10时36分开始至12时14分结束
讯问人:孙志明王飞南部县公丨安丨局刑侦大队
被讯问人:朝玲
问:姓名
答:朝玲
性别:女
年龄:28岁
出生年月日:1970.5.13
民族:汉
文化程度:小学
工作单位:无
家庭住址:南部县楠木镇南关街213号
问:关于李辉的死,你有什么交代的?
答:沉默数十秒
问:说吧,现在只有你能救你自己。坦白点,公丨安丨机关可能会认定你有自首情节。
答:他的死跟我有关,因为我俩性格不合,结婚后就一直吵架,吵到后面他就打我。
问:用什么打过你?
答:火钳,擀面杖,还有板凳腿。这些都打过。
问:有没有谁能够证明?
答:时间太久了,那都是91年左右的事情。公婆偏袒他儿子。从来不阻止。
问: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多长时间
答:挺长的,我也记不清有多久。一直到李辉离家出门打工。打工那年是92年,建川刚好三岁那年。从那以后便很少回来,也从来没有汇过钱回家。电话都很少打,(沉默数秒)是从来没有打过电话。留我跟建川还有公婆在家。
问:期间从来没有回来过吗?
答:从来没有。除了96年那次回来。
问:96年,那是不是你最后一次见李辉?
答:基本算是。
问:这件现场遗留的笔是谁的?(出示现场勘验证物,一只长江牌自来水笔)
答:沉默
问:那我问问你,96年李辉回来之后,你们是不是又发生矛盾。而你就在那年伙同另外一个人杀了李辉。
答:继续沉默。表情有所不安。深埋着头。
问:说话!朝玲!现在不是你沉默的时候!
答:对。
问:形容下另外一个人的情况。
答:他名字我忘记了,相貌还大概记得一点,长的黑,身高有1米7左右。我跟那个人有过一次关系,是镇子上的摩托车司机。拉我一两次。
问:介绍一下你们作案过程。
答:96年,李辉突然回家,他在外面听了一些风言风语,是关于我跟其他男人的。于是回来既没有掏出一分钱来又没有问问我跟建川过的怎么样,就开始打我。打的很惨。差点昏死了过去,那一刻我都不想再活这个人了。(开始抽泣)后来,我把这件事给镇子里一个相好的男人说了。他见我受苦,便想让我把李辉骗出来,找个机会把他杀了。后来我被鬼迷心窍,那可是我老公啊(情绪不太稳定),但他打我的日子实在没法过去,每一次打我都想把我朝死里打,我是实在受不了这个苦。生活贫点我都可以,但是那种挨打的日子不是人过的,看见李辉的脸,我就害怕的要死。那天清晨8点,镇子里逢集,农村里面没啥人,我告诉李辉说,这两天有个人手里有几块元宝,想低价出售,咱手里有点闲钱,正好可以去看看。李辉表示同意,于是我便把他带到离镇子有三十多公里远的一处山坡。那个男人在那里早已等着了,他一路走的很累,于是我便把下了药的水壶递给他喝。药性发作的慢,但最后到了地方,他几乎把水喝干了。没过多久,他开始被迷住了。栽倒在了地上,我很慌,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个男人说先把他就近埋了。就算醒过来也活不了。晚上再出来带着工具把尸体烧了。于是,我就跟着那个男人把李辉埋在附近一块没人的林子地下,就跟他回了家。到了晚上,我们带好了砍刀以及一点汽油。重新翻出了这块地皮,把他尸体分成了小块。然后堆在一起烧了。最后重新埋在土里面。
问:为什么你公婆没有觉得异常,儿子没打招呼就不在了。
答:我之前私下给公婆抱怨过,李辉刚回来没几天又准备走。公婆现在的身体很差,也有些痴呆,再加上李辉从来都是独来独往,回来跟离开从来也不会告诉任何人。所以她没觉得不同。
问:街坊呢?
答:他们也一样,常年没看见李辉。所以我又在闲聊的时候在他们面前抱怨李辉刚回来没几天又跑了。
问:现在向你宣读笔录,你听一下与你讲的是否相符?
答:记录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相符。以上记录已向我宣读过,和我讲的一样。朝玲(指印)
2013-01-14 17:27:33
3.
从成都连夜包了一辆的士车回来,在路上没有过多的回想刚才跟我在床上的那个女孩。我也打算就此不再跟她联系。对于伤害过自己的那些人,自己从来不会去批评些什么。按照同样的方式回敬是最好的选择。
在宾馆看完了李记者提供给我的所有关于99年的那件杀人碎尸案的卷宗资料。两眼一沉,躺在宽大的床上,回想起卷宗里面记载的一切线索。
这个案子,尘封好几年,朝玲已经被枪决。想要从中挖出一点线索,必须得细致不放过任何一处才行。随即我想起那支笔录中提到的现场遗留下的一支自来水笔。以及为什么没有那个同伙的更详细记录。不过这一切却毫无头绪。
李记者之前一直在县刑侦大队,后来出来做了记者,也写了一部根据自己这些年来的经历所编写的书。那本书我还留着。上面有他的题字。惠赠小川兄弟。
明天约李记者出来再详细谈一谈。想着想着,自己连衣服都没脱下便沉沉睡去。
2013-01-14 17:39:13
当窗外的天空变成硫磺色时,自己才意识到可能已经下午快要结束了。于是赶紧起床简单收拾一下,然后给李记者打了一个电话。
李记者正在外面采访,约我晚上八点在上海故事咖啡馆里面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