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不可否认,男人是一种纯粹的感官动物。无数过往皆可证明每个男人都是自己“二弟”的忠实拥趸,而且言听计从。作为一个生理与心智都很正常的男人,相对于享受刹那间电击般的快感而言,做一个完美的绝缘体,很惭愧地讲,真的很难。一般来说,周围只需一群狐朋狗友就已足够了,声色间里的女人们会始终向你敞开通往性福的大门。倘若你此时处于独身状态,套用时下火爆的“非诚勿扰”栏目主题歌,“向前一步是幸福,退后一步是孤独”。我也曾问过一个常年混迹于夜场的大哥,“去那些地方真的很上瘾吗?”大哥听后拍着我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兄弟没吸过毒吧?一次就够了。”

真的会上瘾吗?我之后的经历足以证明答案是肯定的。从全国范围内讲,北京最出名的夜场当属曾经红极一时的“天上人间”,实际上,那里的小姐并非网上所流传的那样美艳,在北京朝阳门一带坐落着很多与其档次相同的夜会,“紫水晶”就是其中之一,而我的故事也将从这里开始。

什么叫兄弟

没有爱情的日子是苦涩的,尤其是在周末,虽然身边有不少的朋友可以跟自己寻开心,但终究是要回到一个人的家,经常可以看到街边亲亲腻腻的情侣们,除了心头自然而生的一丝酸楚,剩下的只有眼馋的份儿。或许在别人眼中,身边没个女人对于生理正常的大龄单身男青年而言,真的是件很不正常的事情。因此,不少哥们儿都叫我跟他们去歌厅或是洗浴转转,享受一下男人本就应该享用的美好生活,却都被我依依拒绝,因为我实在想不出这些地方有什么趣味可言。在我看来,为逞一时之快而提心吊胆的去打个泡儿,还不如看两三部新意十足的A片来得带劲,不过这个想法是绝然不敢跟哥几个提起的,因为在我心里很清楚当着他们的面说出这句话的后果会是怎样。

爱情嘛,总是可遇不可求,既然苦等不来,不如随缘了之。于是我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工作上,公司的同事们大都很欢迎我这种处理感情低潮期的方式,很体贴的将自己手中的工作转移到我的手上,尤其在周末这个特殊的时刻。

这个周末自然也是如此,当干完了所有那些原本属于我和不属于我的工作,抬头看看表竟然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这时才发现办公区早已空无一人。如果说此时心头没有涌上一丝悲凉,那肯定是在给自己找些可以让内心稍微舒服些的借口。“还是回家上上网早点睡吧。”我嘴中叨念着自己给自己规划的无聊计划,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来电话的是凌宇,据他自己介绍是在一家上市的广告公司做销售总监,每每在酒桌上说到自己工作,总会说:“操,什么是广告销售?就是跟人喝酒睡觉。”具体到他睡过多少个与工作有关的女人我实在是不知道,或者说是数不清,估计他自己也记不得了,但从他每年几百万的业绩上看,哥们儿平日里怎么也得补点肾,要不还真有点吃不消。

“你哪儿呢?”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字,可我却似乎闻到了从电话那端传来的阵阵酒味儿。

“我还能在哪儿?刚加完班,又喝多了吧?”

“操,真他妈没追求,你丫先甭管我是不是喝多了,就说你这样能呲着妞儿吗?我在朝阳门,过来找我吧,哥给你发个妞儿。”

“大哥,还是算了吧,我从中关村赶过去怎么也得十一点多了,再说了,您身边能有什么好货啊?”

“别蛋逼,一句话‘是不是兄弟?’快点吧,朝阳门昆泰酒店三层‘紫水晶’,不知道给我电话,等你了啊。”

必须承认“是不是兄弟?”这句话实在具有太大杀伤力,如果某人问某人和某某人的关系如何,凡是称朋友的,基本上要算是冠冕堂皇的扯淡,但要是说兄弟,至少在亲密程度上要提高了不止两个档次,所以说朋友的事情有时可以不管,但兄弟的面子是一定要给的,因此虽然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紫水晶”到底是个干什么的地方,但还是发动汽车向家的反方向驶去,最后需要强调一点,凌宇刚刚提及有很多妞儿对我还是具有一定吸引力的。

凡事总有第一次

北京市区的交通就是这样,白天黑夜两重天,从中关村到朝阳门如果是在高峰时段没有个把小时是根本不敢想象的事儿,晚上十一点以后就要好很多,大约四十分钟后,我已经站在了刚刚凌宇电话里提到的朝阳门金隅大厦门前。

4层528房是他留给我的包房号码,有必要提前声明一下,在踏进那扇门之前,我对像夜总会这样的夜场没有丝毫概念可言,以至于在最初的电话里听到凌宇说什么已经给我挑好了的时候,第一反应竟然是他们肯定要搞什么恶作剧。现在想起来还真他妈的有点天真得可爱。

负责任地讲,时至今日我仍然对那天刚刚打开房门的场景记忆犹新:一排一席黑裙的女孩儿们坐在包房的沙发上,我有点愣或者说是有点懵,尤其是在看到那一条条被半透明丝袜包裹的性感美腿之后。也就在那一刻我终于发现,男人对于丝袜诱惑后的蠢蠢欲动是与生俱来的,此外还有一点可以肯定,除非我是傻子,否则绝不会相信这些妞儿都是那些哥们自己带来的好姐妹,同时也认定了我对凌宇身边女孩的定义是无比的正确,就结婚而言的确有没什么好货。

“发什么呆啊?凌宇去隔壁喝酒去了,一会儿就回来。”循声望去,怪不得凌宇今夜如此潇洒,原来是张明回国了。如果需要准确描述一下我们之间的关系,即张明是凌宇的朋友,我是凌宇的发小儿,因此我和张明也还算熟悉。但自从他一年前尊父命出国混绿卡以来,也已经很长时间没在一起聚过了。说起来他可以算作我们这群人里的异类,也就是传说中的“富二代”,当然也可以从他的身上看到有关“富二代”的所有特征,诸如对钱没概念,有领导欲望无领导能力却还时无刻不在瞎指挥等等。对于像我们这种工薪家庭长大的孩子,在与他的交往中多少还是可以感觉有些无法跨越的鸿沟存在。大约只有凌宇可以和他相处得十分融洽,因为他可以把任何他觉得有用的人变成他嘴中的“兄弟”,张明自然就是其中之一,或许这就是他可以做大Sales而我不行的原因所在,

“你怎么回国了?也不提前打个电话。”

我边说边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上,详装出一副很潇洒的样子,但实际上即便是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眼睛仍不自觉地扫向那些丝袜美腿。

“这不是想给您个惊喜嘛,要不凌宇怎么非得叫你来呢?”说着张明向身边的一个女孩摆了摆手示意让她坐到我旁边,“这是凌宇给你挑的,说你就喜欢这种感觉的。”

什么叫发小儿?二十几年的时间足够让大家彼此了解,其中也包括了对女人的喜好,虽然我的个子不算高,但对梦中情人或者干脆直接称为性对象的选择标准第一条就是要个子高挑,1米7以上最好。随着她由远及近,身上淡淡的香气也随之而来,说实话自从单身以来这种感觉已经好久没有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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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就把套扔掉——一个嫖客的成长自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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