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TTK公司838宿舍是标准宿舍,寝室靠走廊,中间一条过道,左右两边各放两张铁架床,上下铺那种,八个床位。往里走是两个单独的小隔间,一边是厕所,一边是洗漱间。如果838厕所灯在午夜十二点以后突然亮起,又突然熄灭,反复三次,我就哑巴吃汤圆,心中有数了,那爽歪歪的感觉跟那个啥一样,都爽到每一根骨头里去了,都歪到每一个毛细血管里去了。你要不要跟我打赌?我保证,838的门闩已经拨开了,三分钟以内,也就是从一栋楼到另一栋楼的时间,一个敏捷的黑影将闪进838。

按照惯例,这个宿舍的女工该睡的都睡了,不该睡的也睡着了,压根儿就没有不该睡的,一天十二小时马不停蹄的工作,你说她们该不该睡?她们睡着的样子我没有完整地见过,因为每个床位除了蚊帐外,还额外拉了一块蓝色布帘,这是南方沿海工厂一道绮丽的风景,所以我最多只能通过走道上微弱的灯光,不怀好意地偷看一眼他们不小心伸出来的一只手,或者一截貌似光滑白嫩的大腿。

此外,我还偶尔听到一句梦呓,大概是说这个月的工资全寄回四川老家了。当然,我最喜欢的要数她们此起彼伏的呼噜声,真是雄壮啊,跟比赛似的,没有谁最响,只有谁更响。女工们整天像机器一样累得够呛,呼噜是她们酣然入梦的愉快释放。那些呼噜打起来完全不讲章法,像我湖北老家夏夜的蛤蟆叫,即不动听,也不婉转。我之所以对她们的呼噜声情有独钟,是因为它让我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打呼噜的人越多,呼噜打得越响,我的安全系数就越高。趁此机会我会对准目标,用功,发力,震得床板嘣的一声响。那时我没有别的念想,只渴望那只人肉口罩稍微松开一些,让我咬一口新鲜空气。

实际上,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更没有不出声的床。

前几次,我的人性关怀还算顺利,后来就不行了,每当我全力以赴,工作开展得顺水又顺风时,总能在半路杀出各种不和谐的音响,比如铁架床的嘎吱声,上铺少丨妇丨的咳嗽声,老鼠路过的叽叽声,从不明方向传来的辗转反侧声,运气不好的时候,还夹杂着趿拖鞋上厕所的脚步声,接踵而至的是某女工解决问题的泉水叮咚声。这时我的首任女友必然会受到惊扰,她先是抱紧我,然后又一意孤行地推开我,小心翼翼地从被子下面胡乱摸出一个三角形,用细若游丝的声音对我说:“包好武器,闪人。”

这又不是吃饭,可以吃个半饱,这种事好比射雕英雄传,开弓没有回头箭,好歹你让我把箭射出去啊。我当然不甘心,用半生不熟的广东话说:“又几有半气啦,给多几分钟啦。”说完我又翻身上马,企图再次占领315湿地。我得说明一下,我首任女友的床铺编号是315。

“滚。再讲价,取消你的资格,半次都不给你。”我女朋友说得斩钉截铁,丝毫不留半点商量的余地。

她这么一说,我就啥辙也没有啦。公司规定男工不准进入女工宿舍,那“半次”是她冒着罚款两百元的风险赏赐给我的,是莫大的恩泽,不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总不能以怨报德吧,做人要厚道,太贪了不行。倘若她发飙了,把那“半次”取消了,我那性感迷人活力四射的青春啊,将去哪里喝西北风呢?

OH,MYGOD,赶紧地,撤!

很多次我撤回男工宿舍,都感觉下身火辣辣地箍得特别紧,到厕所一看才知道,他娘的,穿错了丨内丨裤,还是花边的。

李大基听到这里,突然像一只老鸭一样嘎嘎嘎地笑起来,“原来你这‘一夜半次郎’就这么来的啊?”李大基掐灭烟屁股,“八哥真不亏是八哥,来,再搞一颗烟。”

“你们小年轻,没经历那个时代啊。”我叹了口气,一边掏烟一边起身,“得空了,八哥再给你讲一段真实传说。”李大基见我要走,连忙扯住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调我味口不是,我这两耳朵竖着哩。”

2

我勉为其难地又坐回凳子上,对李大基说,好吧,我问你,知道八哥当年怎么到东莞的么?

李大基把三七开的分头向上一甩,喷出一口雾:“老生常谈啊,谁不知八哥当年干掉了地方黑社会老大,跑到东莞避风来了,还网上通缉哩。”

我嘿嘿地奸笑了两声,李大基显然被我忽悠了,我干掉黑社会老大那会儿网络还没有兴起哩。其实吧,干掉黑社会老大是我少年时代的梦想,在我的理解中,凡是现实中不能实现的东西都叫梦想。那年我还是个中学生,上初三,镇上一个混混把一个漂亮姑娘**了,我羡慕得要死,心想如果我把混混干掉,**的任务就归我了。后来那个混混逃进我们学校,公丨安丨到处抓他,我用嘴轻轻向楼顶努了一下,那家伙就只有两条路了,跳楼他不敢,只好就范。潜意识中,我觉得那混混的殁落,与我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九九六年的时候,我初到东莞那会儿,工作不太好找,到处遭人欺负。一个治安员把我堵在一个偏避的巷道口,让我拿暂住证给他,我拿不出,他说这样吧,交五十块,自己赎自己。

他不晓得,把钱放进别人的口袋,是我最不喜欢干的事情之一,我当然不同意。他掐住我的喉咙把我摁在墙壁上,我都感觉要窒息了,也不知是哪来的勇气,像灵魂附体一样,在他裤裆下猛然一脚,那家伙一个趔趄,当即人仰马翻。

我这人一般不发火,发起火来不一般。我顺手把治安员从地上捡起来,用他掐住我的方法掐着他的喉咙摁在墙壁上,问他知不知道老子是谁。他哭丧着脸一个劲地摇头。于是我又问他,鹅城的张麻子听说过不?名声都传到康城去了,他孙子张三麻,就是老子弄死的。那家伙一听我把黑社会老大弄死了,腿立马就撑不住屁股了,脸色比刚发芽的麦子还青。战战兢兢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叠毛票子,说是今天捞的。我一点,不多不少,正好二百五,我顿时喜上眉梢,这兄弟够狠的,一上午就吃掉了五个受害者。把别人的钱放进自己的口袋是我最喜欢干的事情之一,既然他胆也破了,钱也交了,干脆,我就把他当个屁,放了。

此后,我逢人就说我把鹅城的张三麻收拾了。一般情况下,这么说并不会有多少好处。但关键时刻,效果相当惊人。当然,这是后话。

那么,我到底是怎么来到东莞的呢?

我曾试图用平静的语气讲给李大基听,但这似乎有点难度。这世上,能让我不平静的事并不多。创业初期,我被一个台湾人骗了七十多万,差点倾家荡产,我很平静;三年前,跟我一起走南闯北出生入死的好兄弟,为承包铁道工程,在酒桌上陪领导喝酒,被两瓶茅台送上了西天,我能平静;前不久,一直对我说你是我的心,你是我的肝,你是我生命四分之三的女友,稀里糊涂就睡到别人的床上去了,我能平静,唯独面对这样一段过往,我不能。我担心李大基微笑着听完我的故事,忍不住热泪盈眶。

上世纪倒数第四年的春天,我还是武汉一所高校的大二学生。那年我们班组织到洪湖地区看油菜花,我和一个经常眉来眼去的女同学在油菜地里同时发现了一匹野狗,于是一路跟踪它。在离人群较远的地方,看见它与另一匹野狗会合,然后干起了不能说得太细的勾当。此情此景,莫说我的女同学,就算孔丘先生在世也不能无动于衷,他大概会套用他那句千古名言说:食色,性也。我该怎样来形容我的女同学当时的表情呢?用诗人的话说,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胜是油菜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人家都娇羞了,我还装个啥?我终结了一个大学生的纯洁信仰,三下五除二,以一个流氓的形象把女同学摁在了黄灿灿的油菜花地里,像狗学习,把那事给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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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手记:我的呻吟你永远不懂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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