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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3 20:03:00

因为哥子早已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操作方法,在不断地重复我安排的练习内容,最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练习后,很快就见到了效果,不管是动作配合还是安全意识方面,慢慢都不再需要我的提醒,就可以自己去完成了。既然具备了开车上路的基本条件,那还等啥子,该轮到我们到路上去检验了。

接下来的路面行驶虽说车要相对多一点,但是并没有把他难倒,在经过转盘、红绿灯、上坡和下坡的时候,哥子的操作都比较合理,我给他纠正的一些动作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变。像他这样的状况继续练下去,再慢慢去过渡到复杂的路况条件驾驶,用不到多久,他就能够做到轻松的独立驾驶了。

2011-12-13 20:52:00

11.12

因为今天练车的安排都是在下午,上午也难得遇到这么悠闲,终于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睡个自然醒了,自由职业者其实真的点都不自由,呵呵!

半上午才懒散地起床,一阵忙活过后,接着就是继续更新昨天没写完的故事,一幌时间已过中午,我又要匆匆地出发了。下午练车的是一位南坪的70后女同学,两个小时的练习一直都是在进行车库里的倒车和停车,因为她明确地告诉了我,不愿意将她自己的练车过程写出来,所以此处省略一千字……

下午的时间我可以说是南征北战,刚在南坪练完车我又要往江北赶了,因为一位从北碚特意坐车过来的妹妹也约了下午练车,好在回去的路比较畅通,我在她下大巴车之前准时赶到了约定的地方。

看到时间也不早了,我马上就带着她就近找了一个车少的地方,开始让她慢慢去练了起来。

2011-12-13 22:24:00

北碚妹妹拿证已经有几个月了,性格也比较开朗,只是在上午的电话中听我简单地介绍后,就决定下午要来练车了。因为之前她不管是在重庆还在外地,都用亲戚或者朋友的车练习过,但是总有些地方不得要领,以至现在还是迟迟不敢独自上路行驶。

看到她开了几圈过后,我才让她把车停了下来,开始对她存在的一些问题,慢慢给她进行分析,并指出了解决的办法。看着我不停地说着,她虽然是在不停地点头,但是我明显觉得她还是有点不知所云,所以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实际的练习中去慢慢加深映像,逐步把这些问题一一解决掉。

经过我的不断提醒后,妹妹慢慢地纠正了自己的问题。因为她以前经常练车,大多都是选择一些没啥子车的路段进行,所以她对路面上行车的安全意识也特别的缺乏,不管是转弯还是变道,都不主动去观望和避让,在路上行驶的随意性也比较大,这些情况当然是我们开车的大忌了。

在整个练习过程中,针对她出现的问题,我像念经似地一直没有停过,最后妹妹才终于步入了正轨,自己慢慢地将车开到了加州车站,结束了短暂的两个小时练习。

2011-12-14 11:37:00

@wsc_123 2011-12-14 9:21:00

哥子讲一下没有车道标志线,并道的责任判定,也就是在挤呀拱的时候,出现擦挂如何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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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丨警丨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丨警丨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丨警丨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011-12-14 12:43:00

交通事故中应负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丨警丨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丨警丨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丨警丨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丨警丨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丨警丨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2011-12-14 13:04:00

车辆靠边停车开车门时要特别注意:

车辆靠边停车后,唰地一下就拉开车门,马上钻出驾驶室或者乘客,这是很多驾驶员和乘车人的习惯动作,孰不知,看似开车门这样简单的小事,却往往引发交通事故,轻者发生擦挂,重者车毁人亡。

在网上搜索发现,这个在路考的时候随时都能记起的规定动作,到以后的实际开车过程中,恰恰被很多人忽视,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有人甚至因此被判刑。

我国公路交通车辆与行人均实行右侧通行,因此车门开关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由左侧车门引发。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此,在一些同类案件中,多以交通肇事罪来判定车主或者开车门者承担全部刑事及民事责任。

其实,只要在停车时多留意一下,开车门时多观察下后方,并尽量从右侧下车,就可避免车门伤人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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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陪练故事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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