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和维族人的纷争
在我们单位西面是一条大水渠,过了水渠是片瓜地,再远处的地方是一块麦田,麦田的尽头是一片野生的胡杨林和沙地。野生胡杨林往里面走三公里多路,就有一家放羊的游牧维吾尔族人家,他们放的大多是山羊。我们一般不去那儿,因为搞不清维族人的牧羊犬躲在哪里,稍不留神就会从后面窜出偷袭你。
我们单位也有一群羊,都是绵羊,专门安排有一户人家看管和放牧,绵羊每年都会剪羊毛,剪下的羊毛用来织毛衣和毛毯等羊毛制品。
那片野生的胡杨林在春天下过雨之后,潮湿地带的落叶间会长出很多的黑木耳,在几根干枯的横在地上的胡杨树干下则会长有鸡腿菇。
八五年的一个春天,星期六,因下午不上课,学校各班级的学生在上午课程结束后都要进行大扫除。扫除完事后,我们回家取了篮子和镰刀,一行五人去那片胡杨林采木耳和蘑菇,那时瓜地里的西瓜和甜瓜才刚开花,大渠的水也是满的,没有瓜吃,也没有鱼捉。因为大家都知道那地儿有木耳和蘑菇,早有人捷足先登来扫荡过了,我们只采了一点。
正在我们几个百无聊赖的时候,听到附近传来“咩咩”的小羊叫声。我们蹑手蹑脚地靠过去,在一丛浓密的红柳后面发现了一只小山羊,正抬头东张西望,“咩咩”叫几声,然后走几步,小尾巴快速抖动。
我们五个相互交换了下眼色,分散开来,然后四面包抄合围,把小羊逼到红柳丛中,抓住了!大家伙带着小羊到了一处鸿沟。所谓鸿沟就是在野外又深又宽的沟,水渠有了多余的水就往鸿沟里排泄,鸿沟里长满了芦苇和水草,水比较清澈,有水鸡和野鸭在那生蛋,孵化。还有“水老鼠”,后来知道那叫水獭。
我们五人一商量:把羊带回去肯定不行,谁家都不养,而且维族人找去了会麻烦的。不如就地在鸿沟里把小羊杀了,烤烤吃。
我们五人中,“小毛”爸爸是单位上负责杀猪宰羊的,小毛见了很多次,有时候还帮忙,有屠宰方面的实际经验。“小地主”对动物心狠手辣,他经常把活得老鼠带到学校操场上,浇上汽油点燃,看老鼠带着一小团火到处乱窜!
我们就决定让他俩负责杀羊,用我们带的镰刀杀,然后剥皮,清洗。
而我的任务则是回家取火柴,盐,辣椒面和棉籽油:我们那时的食用油就是棉籽榨出来的。其他两人负责找干柴,烧成一大堆炭火,还要削两根长、直且粗的红柳棒,用来穿羊放炭火上烤,因红柳的木质相比较其他树木而言要硬实得多。
待我拎着油,盐和辣椒气喘吁吁地跑回到鸿沟时,他们的准备工作都已完成,就等我了。
小羊的肚肠子等内脏全抛到水里,羊头和羊的四条小腿带蹄砍掉,剩下的小羊躯体穿在两条红柳棍上,在肉厚的地方用镰刀拉出一些深口子,涂上油和盐好入味。至于辣椒要待羊肉快烤熟的时侯再撒。
“小毛”和“小地主”两人抬着羊先烤,一会再换人。我们一边交谈,一边笑逐颜开地看着羊身上的肉颜色慢慢改变,接着羊油开始渗出,一滴滴入通红的炭火中,“吱”的冒出一缕青烟,随着油越来越多的滴入,炭火冒出了火焰,浓浓的羊膻味源源不断的扑入鼻孔。
就这样五个人轮换着烤,那一堆火炭快烧完了,羊肉只是半熟,三个人又去弄了一堆干柴,烧成炭火,换过来这堆炭火继续烤,羊肉终于被烤熟了!撒上辣椒面,又烤了一小会,五个人迫不及待的在一个弄干净的树墩上把羊分成大小不等的许多块,每人抓起一块就大口的撕扯并使劲的咀嚼起来,而且都一边吃一边连连说“好吃,好吃”。
实际那次烤熟的羊肉味道一般般,有肉香加咸味,再带点辣味,与烤羊肉串的味道相去甚远!
第二天是星期天,不上课,我起的较晚,起来洗漱完毕,正准备和一块烤羊的两个伙伴去学校打乒乓。就远远看见单位的办公室门口围了一群人,声音嘈杂。待我们三人靠近一看,外围是我单位的人,圈中间是指导员,还有两个维族人:一个五十来岁,一个二十多岁,看长相应该是父子。年轻的维族人手里拎着一张小山羊皮,另一只手里拿着一个羊头!
这时另两个一同烤羊的同伙已早我们一步先到了,过来小声向我们说:“丟羊的维族人找来了”。
我们单位的指导员正努力的和他们俩沟通着:那两个维族说羊被我们单位的人偷吃了,他们跟脚印过来的。而指导员表示没有证据不能说是我单位的人干的。
汉人越围越多,对两个维族人指指点点。年轻的维族人有点急了,把羊皮和羊头往地下一扔,随手拔出了腰间刀鞘中的小刀,年纪大的急忙抓住了他的持刀的手,年轻人则试图挣脱要用刀捅指导员。正忙乱中,林管站的老王骑摩托带着连长来了,摩托车停下后,老王迅速取下背上的小口径步枪朝天“啪”的放了一枪!
没人吵闹了,包括俩维族人在内,大家都怔住了!人群让开了一个缺口,老王和连长进去,老王略懂一些维语,给连长和俩维族人当翻译,最后达成的协议是:把我们单位的大绵羊赔两只给维族人:一公一母!
事后,领导在单位开会时强调,事情解决并已过去,就不再追究是什么人的责任了,但要引以为戒。此类事件以后决不允许再发生,否则责任人将严惩不贷!虽然事件本身并未造成很大的损失,但是性质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如果引发了民族间的矛盾,破坏了民族团结,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责任也不是哪个人能承担得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