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钱接过信封,看都没看就放进了口袋,然后点起我敬的烟,慢条斯理地说道:“既然是这个特殊情况,那就先走吧,我回头叫文书给你去支队批下假。不过30号以前必须回来,听见没有?”
假期,路费都有了,可现在却还有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急需我去解决,那就是琳琳的医药费。毕竟10几20万的巨款,不是我不去想它就会自动解决的。
父亲?他那里生意刚起步,资金周转本来就困难,即便抽出个1、2万给我也只是杯水车薪。母亲和姐姐?肯不肯的先不说,至少也得有这笔钱。森哥?听胖头鱼的口气,貌似这几天他自己也是焦头烂额的,就别给他添堵了,更何况,谁也没有义务一直帮谁……
我把自己关在洗手间里,将所有可能借钱的亲戚朋友细细想了一遍,却悲哀地发现,竟然没有一个能帮到我的。于是,我恨恨地用头撞着墙壁,绝望得几乎想哭,原来自己是如此无用,连给女朋友治病的钱都没有。
抢!当脑海中第一次跳出这个字眼时,我显然被吓了一跳。可这个邪恶的念头一旦产生,瞬间,便已经在体内生根发芽,滋长蔓延。“抢!抢!抢!”我狠狠地甩了自己一巴掌,用冷水冲了冲头,走出洗手间。
第二天一早,我就离开平遥,前往康都。我将会这里住上一天,因为托人做的假士兵证要到次日中午才能拿到。找到招待所,将自己安顿妥当后,我便出门按头晚计划好的方案开始采购。
纱布、医用胶布、透明胶、无色指甲油、两捆绳子、匕首、银行卡……第二天,我最后检查了一遍背包里的物件,确定没有遗漏什么后,就离开了招待所,赶去约好的地点取货。
假证做得很逼真,我拿着自己的士兵证对照了半天,也没有发现任何破绽。那哥们虽然很好奇我明明有真的,却为何还要做假证,但依然什么也没问,接过钱就走了。一个好奇心太强的人,是做不了这行的。
火车站,永远是每个城市最喧闹的地方。满眼望去,到处都拎着大包小包、行迹匆匆的旅人,当然,最多的还是那些身穿价值近百元一套的昂贵西服,脚踏“阿迪皇”“耐克达斯”之类,出处可疑的名牌球鞋的民工。时代在变,这个星球上的每个人也在变。和衣着单调统一的父辈们比起来,今天的“民二代”们显然要时尚,也有个性得多。他们中一部分自认为很潮女孩们,已经争相拉直了头发,戴上瑁边眼睛,穿着仿LV或者香奈尔的高跟鞋,开始招摇过市。当然,如果没有脚上那双白得耀眼的棉袜,我相信她们与那些在高档夜总会上班的小姐,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了。而那些三句话不离“本帅哥”的男孩们,则纷纷开始把自己的头发染得五彩缤纷的,然后套上大红大紫的铅笔裤,犹如春哥一般,令人雌雄难辨。也正是这些帅哥靓女们,每每在街头逛得兴起时,就会你喂我一口串串香,我喂你一口烧饼,以向路人展示自己的恩爱,或者干脆于人潮涌动处,捉起女友的手,演绎一段《泰坦尼克》号的经典飞翔动作……
“到哪里?”和90年代的所有铁路职工一样,售票员板着她苦大仇深的脸冷冷问我,丝毫没有因为我是亲人解放军,而流露出哪怕一丝温暖。
“武汉。”我递上钱,接过票。
康都离武汉很近,只有10多个小时的路程。我之所以将作案的地点放在武汉,主要还是考虑到那里是省会城市,估计有钱人会多点,而且交通便利,能方便我在得手后顺利逃离。另外,还有个比较关键的原因就是,我在部队跟着战友学了点武汉话,可以冒充当地人。出站的时候,我随手丢掉了自己的车票,重新地上捡起一张,反正只要不是康都到武汉的,都不要紧。
半小时后,当体形略显臃肿(冬装里套了棉袄),脸上贴着一大块纱布的我,走进一家四星酒店时,相信即便是琳琳站在面前,也未必能将我一眼认出。和预料中的一样,接待小姐只是诧异地打量了我脸部一眼,就帮我办好了入住手续。
“搞训练时摔伤了。”我笑着用武汉话解释了一句,然后拿起房卡朝电梯走去。
10月的武汉,依然笼罩在一片蒸腾的热浪中,即使干坐着不动,都能令你在瞬间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于是,这2天我一直躲在冷气充足的房间里,没有外出。当然,这并非是因为我怕热,而是我住这里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踩点。另外,我之所以会选择入住这家酒店,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那就是因为这是一家全球性的连锁酒店,而该品牌酒店的最大特征就是,它在全世界每一个城市的每一家分店,所有布局都是一样,甚至连毛巾的摆放位置都不会有丝毫差错。巧合的是,就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该酒店位于康都的一家分店,因需迁址,曾让我们连续去搬了整整半个月的家。当然,这类劳动和学雷锋做好事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不过是部队的一种创收方式罢了。但正因为如此,却导致我在无意中熟悉了该酒店的所有布局,包括监控的安装位置和角度。
通过两天的观察,目标基本已经确定,是个住在对面房间的广东人。广东的有钱人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真正富贵却不张扬的,这类人往往穿着普通,言语低调,单看他们抽的两块五一包的“椰树”烟,你都不会把他们跟有钱人三字联系起来。而第二种人,则是些有点小钱,却又四处奔波的生意人。这类人总是喜欢显山露水地手持大哥大,颈挂粗项链,然后故意操着一口怪腔怪调的广普,以时刻提醒别人,自己是有钱的广东人。显然,对门的那个胖子,就属于后者,因为我曾经不止一次听见他拿着大哥大,在走廊上吆五喝六地联系业务,催收款项。反正不管他是有大钱还是有小钱,也不管他是个体老板还是业务员,总之,我坚信从他身上一定能弄到笔不小的钱,这就够了。
动手的时间,我选在了今晚8点,因为每天的这个时间他都会从外面吃完饭,准时进门。酒足饭饱之余,往往就是人类警惕性最低的时候。
可就在这时,我却发现自己差点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的银行卡竟然都是在康都办的,这无疑将成为案发后,警方最大的线索。于是,为了弥补这个漏洞,我不得不再次穿上厚实的棉衣,顶着炎炎烈日,赶去当地的各个银行重新办理了20来张银行卡和几本存折(当时办卡和存折不用实名制)。幸亏发现的及时,因此尽管花了7、8个小时,但我还是赶在银行下班前搞定了一切。
最后次端坐在梳妆台前,用香蕉水仔细地洗去指腹上快要脱落的指甲油,然后抹上新的,等待阴干。这是我这段时间,每天都会重复的内容,因为这样,就可以在不引人注目的前提下,在任何地方都不会留下指纹。
19点42分,一直透过虚掩的门缝在往外观察的我,终于等到了提前归来的胖子。揣好匕首,耐心等待5分钟,我拿起一次性纸杯,敲响了他的房门。
“大哥,我住对门的,那里的饮水机坏了,可以帮忙倒杯水吗。”显然我的军人和酒店住客身份,彻底打消了胖子应有的警惕。他点点头,接过杯子,转身去帮我倒水,并没有关门。当然,这完全不能怪他大意,因为接杯水总共也就10几秒的事,相信多数人都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可这10几秒对我来说,却足够了。环顾左右,趁着无人,我迅速跟进,关门,然后用一个大力的锁喉箍住胖子,同时将匕首顶在他的脖子上。
“兄……兄弟,有话慢慢讲。”锋利的匕首微微刺破胖子的皮肉,渗出了丝丝点点的血珠,这让原本还在用力挣扎的他,瞬间便放弃了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