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不再多说什么,黯然离去。知子莫如母,从我义无返顾地随父亲搬进这个小阁楼的那天起,母亲便已经知道,我决定的事,任谁,也无法改变。
16岁时,对母亲是仇视的,甚至将一切不幸的起源,都归于了母亲。总以为,如果她能宽容一点,那么,我便会和全世界的孩子一样,拥有一个温暖的家,一个快乐的童年。
可惜,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真正明白,我的父母,其实谁也没有错,错的是那个时代,错的是他们婚姻本身。可这种醒悟,终究来的太迟。
母亲出生于南京,一个军人家庭。我那资产阶级大小姐出身的外婆,带给了母亲良好的教养。而时任南京军区某部军官的外公,又给予了她稳定安逸的生活。少女时代的母亲,无疑是幸福而又单纯的。
可惜,在政治面前,普通人的生活,永远是那么苍白无力,不堪一击。知识青年要到农村去,那个人,轻轻地挥了挥手,于是,成百上千万学子,便不带走一片云地,奔向了广阔天地。其中,就有我的母亲。
比很多同龄人幸运的是,母亲插队的地方,在外公的老家:石水,一个东海边的小镇上。为伴随最爱的小女儿度过那段艰苦的岁月,外公,做出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决定:转业,全家回迁石水!
外公祖上,是石水的望族,虽然几经破败,但依然给他留下整整一栋大杂院的遗产。以前,都是当地的亲戚们在帮忙打理,多半租给了附近的农民。外公回来后,更是慷慨地,将多余的房产,半卖半送给了那些租户。这,无疑为他赢得了极大的善名。于是,母亲在那些农民和当地亲戚们的照料下,除了初来时的不适,倒也没吃多少苦。
70年代的中国,文丨革丨的滔天孽浪,卷遍了每寸土地,偏僻如石水,亦无法例外。不知是谁,无意间得知外婆竟然是隐藏在革命群众中的资产阶级余孽后,便提出“不能因为资产阶级的小恩小惠,而放松了对其应有的警惕!”“要彻底批斗,彻底打倒,彻底改造!”。从不知妥协为何物的外公,闻讯暴跳如雷:“要批斗,就先斗我吧,我祖上还是地主呢!”
在外公面前,一直恭谦温顺着的农民们,这一次,同样没敢杵逆他的意愿,将两人一同押上批斗台。这个倔强了一辈子的老头,在见识完农民们的狰狞之后,于次日,用一根绳子,结束了他的一生……
就在这时,附近一户铅皮匠的儿子,从苏北退伍回来了。他,就是我父亲——叶志有。所谓铅皮匠,便是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地帮人换换锅底,做做簸箕水流之类的手艺人。这个铅皮匠的老婆,或者应该叫我奶奶,一口气给他生了16个孩子。很有规律,一年一个。于是,作为老幺的叶志有,就和他的大哥,整整差了16岁。很可惜,我那众多的伯伯姑姑们,多数没能活到我出生,有病死的,有意外死的,当然也少不了那三年间,饿死的。
但不管如何,至少我父亲,茁壮地成长起来了。是的,不仅茁壮,而且英俊!
而此时,刚刚失去外公的母亲家,自是乱作一团。幼时被家里疼,出嫁后受男人宠的外婆,不仅手无缚鸡之力,甚至连很多起码的家务活,都不甚熟悉。家里家外的琐事粗活,就统统落在了刚满20的母亲身上,这,无疑令她有点苦不堪言。可远在上海的姨妈,此时,早已结婚生子,对于母亲和妹妹的不幸,除了多寄点钱,亦爱莫能助。
恰到时机出现的媒婆(那时候叫介绍人),犹如一盏明灯,给这个暗无尽头的家庭,带来了光明的希望。听完媒婆的介绍,外婆率先动了心:年轻,强壮,退伍军人,最重要的是,和母亲门当户对地拥有一个居民户口!
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一切凭票供应的时代,居民户口在生活中的分量,几乎可以等同于今天的有房有车,外加年薪10万。
和父亲见过几面后,也许是被他的条件所打动,也许是受残酷的生活所迫,总之,母亲同意了这门婚事。
反过来,再说说父亲为什么会愿意娶我母亲这种在当时由于成分不好,而显得和他并不般配的女子为妻。受当时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制约,我爷爷虽说是个勤快且又手艺高超的匠人,但穷其一生之能,终不过造起了三间瓦房。而年长父亲16岁的大伯夫妇,和我的六个堂兄堂姐们,此时却早已将那3间房子塞得满满当当。以父亲的条件,娶个附近的农民吧,实在心有不甘。可条件好点的居民,连间新房都没有的人家,谁能看得上呢?于是在终身大事面前,70年代的叶志有,遇到了和今天的剩男们,一样的难题:房子!
媒婆给父亲带回了母亲同意的消息,还话里话外地,把外婆希望父亲搬去同住的意思,也透了出来。好家伙,老婆房子一起着落了!不仅父亲,就连我爷爷奶奶、大伯伯母,也都很欣慰地,笑了。选好日子,简简单单地办完喜事,父亲便乐颠乐颠地搬进了母亲家。
新成员的加入,给这个一度死气沉沉的家,带来了勃勃生机。公允地说,当初的父亲,几乎称得上模范丈夫,他勤劳善良,孝敬岳母,呵护妻子……结婚之初,母亲甚至连家务,都极少有机会沾手。
可惜这,并不是生活的全部。父亲虽然是个好人,但受成长环境的影响,同时他也是个粗人。他会在吃饭的时候大声咀嚼,会在愤怒的时候出口成脏,也会在无聊的时候,和邻居,或者同事打打带点彩头的小牌。而这些,恰恰却又是母亲所难以容忍的。由于良好的出身,导致母亲身上,总会不自觉地带有点城市女子特有的清高和孤傲,粗鄙低俗的陋习,更是与她水火难容。
在对父亲的改造数度无果后,两人的关系便开始日益冷淡。随着一双子女的出世,母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我和姐姐身上。
记忆中的童年,伴随我们姐弟成长的,是母亲设定的,名目繁多的家规:吃饭时不准迟到,不准发出声音;走路不准勾胸弯背,不准嬉笑打闹;说话不准带脏字,不准任意参与大人间的交谈等等等等……
若有违反,轻则不许吃饭,重则挨打罚跪。在母亲的高压政策下,年幼的我,早早便戴上温驯有礼的面具,而内心的叛逆,却如野草一般,在疯长。
由于母亲禁止了一切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父亲就开始以加班为名,频频晚归。直到几次被债主追讨上门后,母亲才明白丈夫在外面,原来早已赌得一发而不可收拾。
与父亲渐行渐远的她,终于在我6岁那年,正式提出了离婚。也许,是出于对家庭破裂的本能恐惧吧,那一刻,我跪在母亲面前,苦苦哀求。她,终是不忍,遂收回决定。
家,是保住了,可战争的硝烟,并未散去。无论父亲如何低头认错,如何赌咒发誓地要痛改前非,均未再取得母亲的原谅。于是,漫长的冷战,夹杂着零星的热战和分居,开始贯穿了我后10年的家庭生活。
大人间,纷争不断,我和姐姐的生活,却依然照旧。父亲依然会在应酬之余,给我们带回舍不得吃的糕点,依然会用整晚的时间,为我编织竹做的小兔或者篮子,依然会偷偷塞个5毛一块的零用钱给我们……
母亲也依然会因为脱口的脏话,让我们跪上一下午,依然会因为不肯写毛笔字,将我痛打一顿,依然会因为粗心的失分,而将我厉声责骂……感情的天平,无可逆转地在倾向父亲。
冰冷的婚姻,磨尽了父母的最后一丝耐心。1992年夏天,这对争争吵吵近20年的旷男怨女,终于在离婚协议上,签下了彼此的大名。解脱了,大家都解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