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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写那篇论文,我想写我自己的生活,我心情很乱,我写不下去,因为我不想成为工具,我讨厌工具,我穿好衣服,我来到我的学生家里,她的文章写得好,她了解我,并且喜欢我,因为我曾经对她很好,我为她资助过学费,我想帮助她,我想帮助她生病的丈夫,我说有活了,是一篇8000字的论文。她笑了,笑得很妩媚,笑得很开心,她是个好女人,她是个美丽的女人,但她的日子过得很苦,我进门的时候,她把所有的灯都亮起来,她是在欢迎我,她喜欢我,她是个好女人,我不希望她开这么多的灯,我把大部分的灯都关掉。我只留了一盏最小的灯,我说别浪费,亮一盏就够了。她没有生气,她又笑了,是苦笑,我知道是苦笑。我给了她五百元钱,她需要钱,她需要钱为她丈夫治病,她还需要钱供小孩上学。我要帮助她,因为我喜欢她。因为我喜欢她的孩子,我让她做了写手,我尽可能多地为她争取报酬。她每次都高兴地接受了我给她的报酬。她应该接受这些报酬,她需要这些报酬,她丈夫是她的同学,她丈夫不是我的学生,她丈夫爱她,她丈夫是个音乐天才,她丈夫会拉小提琴,我听过他拉的小提琴。我很感动,我喜欢他拉出来的旋律,那旋律很美很忧伤,我喜欢他,他生病了,是白血病,他很穷,他带病去歌厅表演,我很感动,我想帮助他,我写了一篇介绍他的文章,我把文章寄了出去,我想帮助他,因为我喜欢他,我想让更多的人来帮助他。报纸刊登了我的文章,我读了那篇文章,别人也读了那篇文章,有人为他捐款,有人上门来看望他,还有一些人带他去医院住院。我是个作家,我不是个作家,我写文章帮助他,我喜欢写这种文章,我不喜欢写别人让我写的文章,我有人性,我有爱,我是爱。

我的妻子很为我担忧,因为我又开始写作,我喜欢写作,写作是生命的一种形式,写作也是生命的一种延续。我妻子说写作是神经病人做的事,写作是一条通往神经病的路。她不让我写作,因为她不想让我成为神经病。她讨厌作家,她恨作家,她不让我成为作家。我想成为作家,我喜欢作家,我喜欢卡夫卡,我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我喜欢写作时的状态,我写作时很紧张,也很兴奋,我写的时候情绪高昂,热血沸腾,也神经质。

我喜欢小说,因为小说可以伪装,我写了两本小说,我把真实伪装在小说中,我成了作家,我是作家。别人不喜欢作家,我妻子也不喜欢作家,在他们眼里,我还是我,我是余平,我没什么不一样。我妻子说出本书管屁用。这句话很难听,但很真实。出本书不会晋级,出本书不会加薪。出书是一件令人耻笑的事,出书是一件傻瓜才去做的事。我出了书,我是傻瓜,我被人耻笑,我活该,我不是作家,我讨厌作家。我对妻子说我永远不会再写作,我只散步,我只吃饭,我只**,我只拉屎,因为我恨写作。现在我又开始写作,我不写小说,我要写出事实,我写事实,我要讲述,我不写小说,我恨小说,因为我恨伪装,我不要伪装,我要事实,我是事实,我是良心,我要写出事实。

我突然想到今晚是“诗歌之夜”,我喜欢诗歌,我喜欢诗歌之夜,我不想情绪低落的时候去朗诵,我要平静以后才能朗诵,当我感觉到想朗诵的时候我才会去朗诵,而不是别人等我我就去朗诵。但是,我不喜欢叫别人等待,他们喜欢我的朗诵,所以,我尽快让自己平静下来,换上一副良好的情绪,因为他们是一群情绪高昂的人。我不想让人扫兴,所以,我做一切别人让我做的事。现在,我调整了我的情绪,脸上带着微笑,于是每个人都会认为我的心情不错,我不能让别人等我,所以,我必须马上去朗诵。

“诗歌之夜”是一家酒吧,在东门一条巷子的深处,那里有很多喝酒的人,也有很多喜欢诗歌的人,他们一边喝酒一边自己朗诵,他们还一边喝酒一边听别人朗诵。每一个人都是听众,每一个人都是朗诵者,这就是“诗歌之夜”。

诗歌是孤独者的玩具,诗歌之夜是孤独者的舞台,我是孤独者,我喜欢诗歌,我喜欢玩具,我喜欢诗歌之夜,我在舞台上朗诵,我朗诵得不好,因为我声音嘶哑。我感情充沛,我朗诵得很好,所以他们为我干杯,我朗诵得非常好,所以他们为我鼓掌!其实,我朗诵得不好,我朗诵时很紧张,我故意表现得神经质,我声音很大,表情很夸张。我想表现得神经质,这样场子里的人才能了解我,才能更加了解我,才能深刻地了解我。朗诵家不紧张,听众就感受不到他,就不会了解他,所以人必须要神经质和紧张,我吓倒了老板娘,我吓倒了刘美,刘美就是老板娘,我弄错了,我以为她叫严美,她把名字改了,我希望她生意兴隆,我希望她好。我当时很紧张,我从没有这样紧张过,我很神经质,我像个疯子,我疯狂地喊叫:

草!

我草!

我是草!

我是一棵草!

我是一棵小草!

我是一棵孤独的小草!

我是一棵孤独的被人践踏的小草!

我是一棵孤独的被人践踏的永远不死的小草!

我是一棵孤独的被人践踏的永远不死的疯狂生长的小草!

我是一棵孤独的被人践踏的永远不死的疯狂生长的碧绿碧绿的小草!

我是一棵孤独的被人践踏的永远不死的疯狂生长的碧绿碧绿的坚不可摧的小草!

我的气回不过来,我只好声嘶力竭地喊。我不是在朗诵,我没有朗诵,我在喊叫,我在疯狂地喊叫,我在用生命喊叫,我在向命运挑战,我感觉我像神,我是神,神的力量无比巨大,我的力量无比巨大,神在呐喊,我在呐喊,屋子里的人也跟着呐喊,我把大家的情绪调动了起来,他们在呐喊,人类在呐喊,所有的一切都在呐喊!我们是来娱乐的,我们是来呐喊的,我的朗诵震天动地,我的朗诵令人惊吓,他们很害怕,因为他们以为我疯了,他们不害怕,因为他们也疯了。我喜欢这里的每一个人,可是没有人喜欢我,所以,我要把朗诵变成喊叫,我喊叫,我悲愤,我疯狂地喊叫,我喊叫得激昂悲愤,我要把这种情绪传达出去,他们深刻感觉到我的情绪,他们喜欢这种情绪,他们喜欢我,因为他们为了娱乐而跟着我喊叫。他们感到娱乐了,他们笑了,我也笑了。他们懂得我用喊叫朗诵出来的诗歌,因为他们自己也想用喊叫来朗诵诗歌。我很差劲,我的声音破了,他们并不在乎,因为我的喊叫很美。他们感觉到我想表达的内容,他们都很高兴,我还想喊叫,但我的声音破了。老板娘对我说够了,余平!于是,我停了下来。

诗歌之夜的高丨潮丨已经退去,场子里的人开始离开。一些孤独者和落魄者把我视为知音,他们要求我再来一首,他们需要我的朗诵,他们需要我去帮助他们宣泄。我摇摇头,我说不来了,我累了。他们不了解我,我不喜欢做别人的工具,谁叫我朗诵谁就是把我当做工具,所以我不会接受。他们一直坚持要我再朗诵一首,我感受到了他们的热情,那是火一样的热情。我对在场的一位女士说:你的声音很性感。她觉得我在有意骚扰她,她瞪着我,于是,我解释说她的声音有一种让人兴奋的力量。她不再瞪着我,她很客气地谢谢我。她想和我握手,我也想和她握手,我们握了手。她觉得我对声音有些鉴别力,她很高兴,她对我莞尔一笑,我喜欢她,但是,我觉得她来诗歌之夜是别有用心,她不是为诗歌来的,她来是为了认识男人,认识我,她需要男人。她似乎喜欢和男人在一起,我可不喜欢,她猜到了我的感觉,所以,她不再和我说话。我想和她说话,她却正好相反,她不理我,我给她看我的喉咙,我让她知道我的喉咙已经破了,或许还带有血丝。她不喜欢血丝,她怕血。我喜欢血丝,我不怕血,我说喉咙里的血丝是情感的光芒,是战斗,是自我挣扎的脚印,是生命的裂痕。她热爱生命,她了解生命的意义。她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她有生命,她没有血丝。我问了一个有关情感的问题,我给她念了几句诗,她深刻地感受到其中的含义,她靠近我,两眼放出血光,因为她知道我在勾引她,其他人大概以为她要吻我,她却凑到我的耳边,用手悄悄捏着我的鸡 鸡,她说她想知道我这根东西究竟代表了多深的感情。我说有多长就有多深的感情。我不想把事情搞复杂,我知道这样的女人巴不得和我上床。在最关键的时候,我一把推开她,我不喜欢她,我害怕她,我不想干她。

发一些地方方言给大家轻松一下,请大家说说这是哪里的方言:

黑不说黑,要说黢黑。

白不说白,要说讯白。

甜不说甜,要说抿甜。

苦不说苦,要说巴苦。

重不说重,要说邦重。

轻不说轻,要说捞轻。

软不说软,要说捞粑。

硬不说硬,要说梆硬。

酸不说酸,要说溜酸。

湿不说湿,要说交湿。

咸不说咸,要说挂含。

淡不说淡,要说寡淡。

烦不说烦,要说球烦。

烂不说烂,要说稀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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忐忑——一个中年男人的疯狂笔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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