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的客人看见这种情况都走光了。听见那餐具哗哗地烂,我怒火冲冠,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一支手卡着那烂货的脖子,另一支手拿刀架在她脖子上,大喝道:“你再敢撒野打我饭店的东西,我一刀就把你的头剁下来,你信不信?”跟着推力用刀压着她的脖子。那烂货和无赖没料到我会突然来硬的,被吓傻了,老老实实站着不敢动了。
我指着那无赖说:“你做你的生意,我做我的生意,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何况我比你做得早,你生意不好关我什么鸟事?你不要以为个个农场人都是这么好欺负的,现在你要怎样就怎样,最多我这条命不要了,饭店不做了,陪你玩到底。”我大骂了一通,那无赖又威胁了我几句,扶着那烂货走了。
那无赖一走,我就知道以后肯定会有大事发生。那无赖的弟弟在县城混出一点小名堂,我估计明后天他会拖兵带马下来搞事。如果我不反抗,我被打不说,整个饭店也会被砸个稀巴烂,以后生意肯定没法做;如果我反抗,他人多势众,我可能要吃大亏。但不反抗行吗?看来这场架我想躲也躲不过去了。
我思量着怎样对抗他们,我一个人单枪匹马,那无赖的弟弟从县城下来,少说也会带四五个同伙下来,这样他那边最少有五个人。我虽不惧他们五六个人,但令我头疼的是发球权不在我这里,因为之前的冲突还不至于到见人就开打的程度,如果让他们走近我身边,把我围了起来突然动手,那我就完了。因为他们与我的距离太近,这个抓手,那个抱腿,我没有反抗的空间,任凭我是神仙也无施展的机会。我需要的是胆对胆、枪对枪,对方近身就开打的环境,那样他人再多,只要我能迅速撂倒他最前面的一两个,别的人应该会跑掉,毕竟他们几个人不是同一条心的。退一步讲,他们齐心起来不跑,我只要干掉他们两、三个,自己是死、是废也无所谓了。狭路相缝,勇者胜,我具备跟他们玩命的胆识。
这样跟他们斗,风险太大了。农场的朋友跟农场的人打打架还可以,跟本地烂仔真枪真刀地干,他们肯定不敢,所以我打消了叫他们帮战的念头。
思前想后,我决定请本地人过来帮忙。我坐摩托车到离我饭店一公里左右的一间饭店,老板是我们农场人。这间饭店请了一个叫阿贵的本地人打理,我把情况跟他说明,叫他帮忙叫些人来帮我,他听了很爽快地答应了,并且说明天一早就回去帮我叫人过来。
第二天中午他的那帮朋友就到了我的饭店。他们都是我开饭店后经阿贵介绍才认识的,只见过两三次面,说熟不熟,说生不生,他们肯不肯真心帮我,愿不愿意帮我这个外地人去对付本地人我心里没底,毕竟在我们那里还没有农场人叫本地人打本地人的先例,况且我跟他们认识的时间才几个月,只见过两三次面。
2.山雨欲来风满楼
他们一共来了七个人,一个叫阿达,一个叫克手,克手是县委书记的侄子,还有一对兄弟,大哥叫阿明,弟弟叫阿静,还有一个叫牛仔,另外两个我不认识。阿静给我介绍说,他们是我隔壁镇上的人,一个叫阿洪,是镇上的大哥,另一个是洪哥的马仔,洪哥的镇距离我这里有十公里左右。
阿达个头小小的,人很瘦,但非常讲义气,是一个从不会占朋友一点便宜的人,他对那些自称是朋友,又想法占朋友便宜的人最反感,他人长得虽然有点难看,但心胸耿直,所以县城里的两三个大哥对他很好。可以说,他是一个只要认定你是朋友,就可以为你而死的人。八三年大运动,他的两个朋友被枪毙了,他朋友的家人没去收尸,就是他去为那两个朋友收尸的。每当他跟我谈起他那两个朋友时都十分难过。克手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因为他是县委书记的侄子,所以交游比较广泛,后来他介绍我认识了不少朋友。牛仔我是第一次见他,为人怎样我不太清楚,他长得一米七八米左右,长得偏向斯文。阿静长得很英俊,身高将近一米八米,整天笑哈哈的,但打起架来特别凶,他很像《水浒传》中的花荣。阿明长得粗粗壮壮的,介于斯文与粗犷中间的那类人,他倒有点像《水浒传》中的林冲。洪哥和他的马仔我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