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坐车不像现在这么方便,要去哪里直接坐直达车就可以了。从我学画画的这个城市去东莞没有直达客车,只能先去广州,然后再转车去东莞。而且去广州也只有早上五点多到七点半之间才有班车。
我座的班车是五点半的班车,为了能赶上那班车,我四点就起床了,洗刷完毕,怀里揣着五百多元赶到了长途汽车站,五点半准时发车。一路上,我兴奋不已,路旁两侧的风景我看不够,看不厌,觉得非常新鲜。晚上七点多到了广州,我背着行李走出车站,当时就晕了头,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只见马路上灯火闪亮,车水马龙,一片繁华,比我学画画的那座城市热闹多了。我定了定神,考虑到明天还要赶去东莞,就在车站附近找了一间招待所住下。我住的是四人房,那时的治安好,我把行李往床下一放,就出去找饭吃。吃完饭回到招待所,洗完澡就早早地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六点多钟,我背上行李就往车站赶,到了售票处一看,窗口上面贴了一张告示,那纸张泛黄泛黄的,看来已贴了一段时间,上面写着:去往深圳的旅客需要边防证才能买票,去往东莞方向的旅客,需要旅客本人当地派出所的证明才能买票。我身上没有这样的证明,心想:完了,这一趟白跑了。
试一下可能还有机会,我不可能被一张纸吓跑的。我走到窗口问售票员小姐:“同志,没有派出所的证明可不可以买东莞的票?”
售票员说:“可以。”
我一听,失落马上烟消云散,指了一下窗口上的告示问:“那为什么窗口上的告示又说要派出所的证明才行?”
售票员说:“前段时间还要,不久前才不要的。”我听了,心想:好险呀!
平安地到了东莞,我马上买了一张去太平(虎门)的车票,太平当时是东莞最繁华的一个镇,也是离深圳比较近的一个镇,那里香港人多,商品丰富,香港货也多。
我找到旅社放下行李就到处溜达,看到哪里有港台歌曲录音带买,就问批发价是多少。当时我住的城市零售价是五至七元一盒,我想:我们下面的人的进货价应在三元五角左右,在太平的进货价应该在两元至两元五角之间。太平的零售价在四至六元之间,我每到一个店都跟他们谈价钱,每家店给我的价钱都在两元到两元五角之间。热门的歌手,如邓丽君、张帝、许冠杰等的录音带就是两元三角到两元六角一盒,其它不太热门的歌手就两元左右一盒。
我一共进了一百五十多盒,心里盘算一盒大约能赚一元五角左右,一百五十多盒,一趟能赚两百三十元左右。跑一趟来回三天时间(从我学画画的那个城市上下广州各一天,从广州去东莞来回一天),住两晚二十元,路费四十元左右(那时的路费十分便宜,从我住的城市去广州五百公里左右好像是十二元,从广州去东莞我忘了,好像是三四元),吃每天二十元三天六十元(那时吃很便宜,普通菜一个也就三至六元,一碗肉面一元五角元至两元),只要在吃的方面控制好,除去用费,一趟下来能赚一百元左右,每个月跑它六趟就可以纯赚六百元,只要把赚到的钱不停地投下去,用不了两个月就会一个月赚它过千,而那时的工资也就几十元一个月。
进好货,我就四处打听哪里有进第一手货的地方,东找西找总算找到一个对录音带和走私手表比较在行的人,叫小席。双方讲好,我下次来由他给我进货,每盒的价格在一元八角至两元三角元之间。谈话中,我才知道从太平到增城县新塘镇这一段路会经常查走私货,如果货被查到了就会被没收,我要求小席帮我把货带到增城县新塘镇,他很爽快地答应了,在路上他不停地教我怎么避开查车,什么车可以坐,什么车不可以坐。
货拿回去后,一切都很顺利,我全部批发给了在街头贩买的人。这样做了一段时间,赚了二千多元,加上我的本钱,差不多有三千元,这样的本钱跑一趟能赚一千多元。正当我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命运却和我开了一次不大不小的玩笑。
7.身险困境
那天,我把所有的钱都进了货,随车往回赶。一次查车正好查到我这辆车。之前我就预料随时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每次拿货时都要求小席给我开好发票和证明。刚好小席有个亲戚在供销社做领导,我每次向他拿货都会给点钱小席,让他叫亲戚在供销社给我开好发票和证明,这些东西是真是假、有没有用我也不知道。
车被截停,我就知道有麻烦了,查车的地方属于我学画画的那个城市管辖下的一个县城的一个镇的外面。
一个公丨安丨带了七八个工商保安之类的人上了车,逐件行李地检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了一跳,原来车上的人有一大半都有走私货,什么走私尼龙布、港台录音带、手表之类的一大堆,车顶的行李架上也有不少。我怕查车,每次都是坐最后一排座位,货就放在最后一排椅子的下面,乘客的脚放下来,别人很难看到椅子下面的货,我另外放了一箱货在我前面一排的椅子下打掩护。
那些人查到我前面的那箱货打开看了一下问:“这是谁的货?”
我说:“是我的。”
对方说:“这些走私货要没收。”
我跟他争辩说:“我的录音带是从正规商店进的货,你凭什么没收我的货。”我拿出供销社开的发票和证明给他看。
那人看了一眼说:“这些靡靡之音都不能买卖,什么发票不发票的:”说着把货拿下了车。
我一看急了起来,赶紧追下车跟他们争吵道:“我的货有发票,你们有什么权力没收我的货?”
对方回话说:“走私货统统都要没收。”
我说:“我的货是在供销社进的,有供销社开的发票和证明算什么走私货?”
对方说:“上面有规定这些东西是要没收的。”
我说:“我的货是在正规商场买的,他能卖我就能买,你们的什么规定我不懂,你说它不能买,为什么国家开的商场又在卖?”
别的被没收了私货的人也跟着我大吵大闹,那些人也懒得理我们,把货就往他们的车上装,我扯着我的货跟他们抢夺,还大骂他们说:“我的货有证明有发票都要没收,太不讲道理了。”
他们硬要没收,我硬要抢回来,吵着抢着,我看保不住货了,心生一计,对其他被没收了私货的人大叫道:“快拿回你们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