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教的盛行,使得大量蒙古族人口出家为僧,不再从事社会生产和人类生产,社会生产停滞倒也罢了,终归草原物产丰富,可这造人的生产一旦停滞,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出生率负增长’,严重导致了蒙古族人口的降低,那个年代是世界史上几千年里都不多见的人口爆增长时期,其他民族人口快速增加几十倍的同时,蒙古族人口却不断减少。如鄂尔多斯地区(包头南100多里处,原名伊克昭盟),顺治帝年间有蒙古族人口有40万,到清末下降到仅有8万左右。
满清政府对蒙古族成功的实行了计划生育,使得现在蒙古族人口在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时候,还剩下581万人,约占中国当前总人口的1/220。在全国各族人民总人数中排名降至第六。至此,蒙古族已经成功的被挤出了‘满汉蒙藏回’全国五大名族之列。
5.藏回
在我国,信奉伊斯兰教的少说民族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东乡族、保安族等。内地不少回民认为,中国的回民,其实就是信奉了伊斯兰教的汉民而已,所以,内地回汉之间,相互之间是叫‘老表’的。这么一来,中国的少数民族之间的亲戚就攀上了:因为我们藏民自从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以后,都是认汉族做‘老表’的,而汉族又和回族‘老表’,那回藏之间是不是也是‘老表’呢?
答案却是否定的。
回藏之间不仅不是老表,相反相互之间关系紧张的很。首先从风俗习惯上来说,藏族过去推崇是天葬和水葬,就是人死了以后,要么抛到山谷里喂兀鹫,要么扔到水里喂鱼,所以藏族是把鹰之类的猛禽看做神鸟的,同时也不吃鱼,因为吃鱼和吃自己老祖宗是没有什么区别的。而回族虽然在饮食上禁忌很多,除了大家所熟知的猪肉狗肉以外,凶禽猛兽等‘怪异、贪婪、残忍、貌异、性恶、污秽、丑陋’等的食物都是不能吃的,只能吃那些‘貌俊、性温、洁净’的动物。
这点和汉人儒教里孔老夫子的美食概念差不多:《论语-乡党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翻译出来就是:粮食不嫌弃舂得精,鱼和肉不嫌弃切得细。粮食放久了变味了,鱼和肉腐烂了,都不吃。食物的颜色不好看,不吃。气味变了,不吃。烹调不当,不是好厨师按正确方法做的,不吃。不是时鲜的,刚刚从超市买回来的东西,不吃。肉切得不方正,不吃。佐料放得不正确,不吃。席上的肉虽多,但吃的量不超过米面的量。还不许限制我的酒量,虽然我不喝醉。从市上买来的肉干和酒,太丢份子了,不吃。每餐必须有姜,不能多吃。
但遗憾的是回族是不反对吃鱼的,不仅自己吃,回民还注重商业,会利用捕鱼来换取财富,这就让藏民无论如何都从内心里不能接受:你吃我老祖宗就已经不能让人接受了,居然还敢贪得无厌的拿来卖!于是每年在青海湖等地,都会有规模大小不一的民族械斗,至于参与人数和死亡人数,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交往的时候也难免遇到民俗的冲突,首先,是藏民很好客,有朋友到家里,有肉的话肯定是端上一大盘煮熟的牛羊肉来招待客人,如果没有肉,那也会端上一大盘饼子之类的面食出来。这些东西你要饿的话可以随便吃,吃完他会毫不心疼的再给你盛,即便你不饿,也要随手揪下那么一小块放嘴里,以示尊重和对主人的答谢。所以,在藏区,只要你会说‘那都艮’,就饿不死你,但前提是你不能吃狗肉,因为藏民认为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藏区骂人最厉害的不是操你十八代祖宗,而是:狗肉你都吃,要不要脸!这点和满族是高度一致的,无非满族不吃狗肉的原因是,狗救过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命。在恪守规则上满族没有藏族严谨,大学时候一个同学是满族,据说吃起来狗肉时候的托此是:它救过我老祖宗,又不是救过我,这世界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美味……扯远了。
再说藏回习俗冲突吧,穆斯林的教义里,是饿死不允许吃异族的食物的,譬如肉食,即便是允许吃的种类里,非经阿訇念经后屠宰的,是不允许吃的,这样到了藏民家时候,他们会拒绝我们藏民的捧出的食物。这让我们老藏民很是生气:妈的,真不够朋友,看不起老子啊。就这样,两个民族间由于相互习俗的不同,注定是要起冲突的。
这种骨子里带来的冲突从来都没有休止过,因为两个民族都不会因为对方而改变自己,自然是无法调和。于是在藏区,特别是青海,这种潜在意识形态带来的冲突发展到最后,就不经意间表现在了日常生活里:你要是藏民,能忽悠个回民媳妇到自己家,是远远要比娶个本民族或者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女人来的荣耀,能把回族的女人搞来睡了,在精神上无异于扒掉了一座清真寺,然后在那里盖了一座喇嘛庙!反之对当地回民也是这样,你要是能把藏民的女人睡了,那功德也是扒了一座喇嘛庙,然后盖了一座清真寺!
不仅在民间,高层也是要承担这种压力的,先说一个不太高的,大约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海南藏族自治州的一个州长或者是副州长的女儿,跟西宁一李姓的回民私奔了,之所以选择私奔,是因为州长的女儿知道,想要父亲同意这门亲事无异于天方夜谭。事情爆发以后,该州长迫于压力,在电视上发表了长达一个小时的电视讲话:现在是新社会,婚姻自由,我们做父母的不能干涉子女的婚恋,我的女儿,无论她选择嫁给藏民,汉族,都是她的权利……在通篇讲话中,该州长始终未敢提到支持他女儿嫁回族的只字片语。即便如此,在一个月后,该州长还是引咎辞职了。
更高层的回藏纠纷就表现在达赖和马步芳之间的争斗了。在百度词条里,是这么介绍马步芳的:马步芳 ,国民党军高级将领,陆军中将加上将衔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西北军政长官公署长官。早年随父马麒投西北军,历任陆军新编第二军军长兼第100师师长,青海省保安处处长,青海省政府代主席,西北“剿匪”第一路军第五纵队司令。曾派兵阻止英国经西藏向内地渗入的青藏战争、“围剿”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参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中又积极参加反共内战。解放后移居埃及,曾任台湾当局驻沙特阿拉伯“大使”,1975年7月在沙特阿拉伯病逝。
而对其旗下的马家军,是这么介绍的:西北诸马的先人都是借镇压“回乱”而发家的,他们先后依附和效忠清政府、北洋军阀和蒋介石等历代统治者。他们以“甘、河、回、马”(即甘肃人、河州人、回族、马姓)这四条为用人标准,核心权力采取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封建继承方式,经数十年的发展,逐渐成为左右西北局势的军阀武装。
对马的抗战行为,百度也有所记载:1937年8月,马步芳、马步青派遣军队参加抗战,征调大通、互助、湟源3个县的民团共8000余人组成。其中有回、汉、撒拉、东乡、保安、藏等各民族人民,以回族较多。全师辖3个旅。 马步芳、马步青先后派出了两个师的兵力,分别是暂编骑兵第一师和暂编骑兵第二师。第一师师长是马彪,第二师师师长是马禄。马家军作战英勇,以骑兵见长,曾发生过马家军士兵不愿做俘虏,数百名骑兵投河自杀的壮举。六十年过去了,我们而今无需再分国共,就凭马家军在国难当头时候的如此气节,当为止击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