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一晃孩子六岁了。直到一天,孩子的妈妈注意到儿子的眼睛特别亮,亮得出奇,才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头,便简单测试了一下儿子的视力。没想到,捂起了左眼,儿子就什么也看不到了。这下可把他妈吓坏了,于是赶紧送到医院检查。不查不要紧,一查说是已经太晚了,而且晚了还不是一年两年,说出生的时候就应该接受手术,兴许还有的治。现在就算是华佗在世,也无力回天了。

孩子的父母慌了神,却偏不信这个邪,前前后后换了n多家医院,诊断结果却是出奇的一致。并且,医生还强烈建议要实施眼球摘除手术,否则还会影响到另一只好眼。

残酷的事实面前,年轻的父母欲哭无泪却也无可奈何。选来选去,最终定在这家医院让孩子接受手术。就是我赶回溧城那天开的刀。

老爸叹了口气接着道,那孩子的父亲母亲各自都有兄弟姐妹好几个,却就他们一家养了个儿子。所以,在家族里也是特别地宝贝这个孩子,每天来探望的亲戚络绎不绝,走的时候却又都是泪眼婆娑。

想想儿子这么小,却马上就要变成一个只能靠戴假眼维持形象的残障人士。孩子妈妈每晚趁孩子睡着之后,都会哭得肝肠寸断。我老妈和其他病友,听着也都心酸。

其实那孩子的全家人都哭过,只是不当着孩子的面儿罢了,我们都见过。而孩子并不懂得这手术意味着什么,每天照旧这么疯疯傻傻地到处玩耍。可看着他越是天真活泼,大人们心里就越不是滋味儿,好几次孩子的妈妈、婶婶,都突然捂着口鼻冲进了走廊尽头的卫生间。

最可怜的是孩子的爷爷奶奶。由于年纪大身体也不好,全家人都瞒着不让知道,二老到现在还蒙在鼓里。

在孩子的这群长辈中,就数他父亲最坚强了,一直也没流过泪。平时总是买些高档玩具送给儿子陪他一起玩,讲故事逗他开心,一有空就会摄像机照相机齐齐上阵,给儿子留下点纪念。

直到开刀的那天上午,手术室的医生护士推着小床进来要带走孩子,还让家属签字。孩子的爸爸,字是签了,可就是不肯让医生把孩子带走,一言不发地一把把孩子抱在怀里,死死捂着说什么也不松手。

医生护士见状开始安慰开导,但他就是不听,于是医生护士就开始动手跟他抢孩子。也不知他哪里来那么大的劲儿,几个人都抢不过他一个。

最后孩子的妈妈在旁边哭着叫他“放手吧,放手吧”,一边捶打丈夫的背。这时,孩子的爸爸眼神中充满了绝望,嘴里低声嘶吼着,却渐渐松了劲,任医生们一个手指一个手指地扳开他的手,把孩子放在小床上推了出去,很快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一看不见了儿子,他的眼泪顿时如决堤般倾泻而下,一屁股瘫坐在儿子睡过的床位上嚎啕大哭。

在场所有人,无不为之伤心动容。连老爸跟我讲这段经历的时候,眼圈都有些发红。

2010-04-17 11:32:46

一九三

如果说,无疾而终的爱,让人唏嘘不已扼腕长叹,那么,无疾而终的人,就绝对是一种福气。

我们都是有血有肉有灵有性的人,都懂得趋利避害,谁不曾向往幸福,谁又不惧怕心伤苦痛呢?

但愿我最后能做个无疾而终的人,却永远不要去触碰那无疾而终的爱。

而此刻我能做的,只是认真把握每分每秒,我们生命中相逢的瞬间。

听完那个孩子的故事,美玉不禁长吁短叹。

沉默了许久,却忽然柔声唤我:阳阳。

嗯?

我们结婚吧。

闻听此言,我的心突然莫名紧张了起来,身子也不由得颤了颤。

没有立即回答,我认真地看着美玉水灵灵的眼睛。

她的目光似水,眼神温柔而执着,却还有些隐约的忧伤。

多少个夜晚,我们就这样,坐在这张双人沙发上相互依偎着,彼此敞开心扉,一步一步,义无反顾地走进对方的生命。

结婚。多么美妙的字眼啊!这意味着,我终将可以和这个女人名正言顺地长相厮守,相伴终生。

这不正是我一直以来的追求吗?而且,这还是她主动提出来的。

红颜多磨难,世道尽沧桑。而我,做到了,我终于成功了。

这个时刻,我应该兴奋激动,欣喜若狂才是。

可是,我没有。尽管我也很想表现出我的喜悦。可我真的骗不了我自己。

从跟美玉接触开始,一直以来,我都坚信,她就是那个我要等的女人。

而如今,我却在这个时候,突然开始怀疑。怀疑她是不是真的就那么适合我,我是不是又真的就那么需要她。

因为,结婚,在我固执的意识中,不是一年,不是十年,也不是一百年,而是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永永远远的誓约。

所以,那个我要与之结婚的人,就必须慎之又慎地去斟酌去思量。

而她,这个面前的女人,真的就是那个我一直在守候的人吗?

念书时,老师提问我,即使众目睽睽下站着,我也可以有大把的时间去从容考虑,答错也无妨。

可爱情不,它需要一个斩钉截铁的答复,立即,马上!即便你的答复是否定的,但也决不能有丝毫的迟疑。

我承认,我不是不知道这一点,是我大意了。

美玉看着我眼神中的迷茫,她忽然明白了什么,脸上的笑容逐渐僵硬,目光中的希望点点幻灭,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忧伤。

说实话,我爱你。我顿了顿接着道:可是...

你别说了,我知道了。美玉扭过头去一字一顿,恨恨道:你心里还有别的人。

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无论花费多少时日多少精力去建立的所谓“关系”,其实还是那么的弱不经风,一触即溃。

爱情路上行差步错一点点,也许就永世都不能回头。眼见着局面越发尴尬,我突然意识到,我刚刚做了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这是一个天大的错误,错到可以让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顿时化为乌有。

我整个人立时清醒了过来,不由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对美玉心生愧意,却又知道这个时候去向她道歉,无疑是种不打自招的不智之举。

事已至此,我又能怎么办呢?

还是老办法——遇事先把水搅浑。不晓得这次管不管用,试了再说。

哈哈哈哈。我突然仰天长笑,笑声诡异,凄迷。

2010-04-17 11:34:23

一九四

没有鲜花,没有戒指,只有半推半就的主动。

没想到,我那本该完美的爱情,还没蹦跶几下,这么快就走到了头——都说婚姻是座坟包包嘛,怎么就不是走到了头了呢?

这话怎么听怎么俗,而且还越听越俗,可没办法,不管我自己怎么认为的,我食五谷杂粮长大,不会飞也不会法术,生来就注定是个俗人。

我也从来就不是什么王子,所以自然也没有动过公主的歪脑筋。这么说,并不是想接下去说我是只青蛙。那玩意儿有四条腿,是益虫,而我只有两条腿,是坏人。

所以我就是我,一个拙劣的凡人,却仍能找到个天使。并且看上去,我们也还般配。

俗世中,这就是福,也是缘。

自从那晚我振振有词地大谈结婚不是儿戏,怎么着也要先跟两家大人协商了之后再说,并学着电视剧里的奸角儿指天划地地坚称此生就爱美玉一个,如有半句虚假天打雷劈万劫不复云云。

说这番话时,我自己都觉得有点肉麻,但好像所有热恋中的女人却都很是受用。美玉好歹还是被我三寸不烂之舌哄地破涕为笑,脑子里的那点儿怀疑也云消雾散,之后的几日只记着屁颠儿屁颠儿地催我赶紧上她们家去提亲去。

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还背着个俏媳妇儿。我到底还是挑了个周末顺从地跟着美玉上她们家去面试了。

美玉家在城南,“丈人老头子”跟“丈母娘”我当然不是第一次见,可以往从没有一次是如此正式的。之前最多也就是陪美玉上去拿点东西,坐坐就走。尽管他们都对我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兴趣,我却害羞地如同一个自闭的孩子。至多红着脸点头傻笑,话却说得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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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那些陈年艳史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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