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我开始暗自后悔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这匹马跑起来也并不是那么难以控制。因为只要我随着马背的起伏,踩在马镫子上屁股不着鞍垫,用腿支撑着作半蹲状反方向缓冲,其实也能够勉强驾驭。
在我策马冲出去之后,身后的人群一起惊呼,领队也跃马紧追不舍前来救护。
在我短时间稳定住自己的身形不被甩下马后,我的心情一下子由紧张害怕变得骄傲释然起来。
迎着初升的朝阳,看着周边一望无垠的绿色原生态草原,撕扯着风声,在“大大大”的马蹄轰鸣中,一段一段地变成我脑海中永难忘记的风景,我的心,突然有种飞翔的感觉。
这种贴地飞行止于领队的及时制止,不然,我断然不想停下。
来,你骑这匹。年轻男人对我很热情地打着招呼。我翻身上马,学着《阿凡达》里面男主角骑飞龙的那段,不时用手轻轻抚摸着马儿的毛发,想要跟它建立一点浅浅的交流。
毛驴这时也骑上了另一匹,在我身后十米处紧紧跟着。
说是骑马,跟内蒙那次比起来,这简直就是遛马。年轻男人自己骑着那匹黑马,拽着我的这匹马往前慢慢踱着步。在我适应了这种久违的颠簸之后,又开始不满足了,于是回身跟身后的毛驴说起当年那段骑马史来。
年轻男人听我说到内蒙,忽然来了劲,他告诉我他就是内蒙人,然后又向我介绍了一些骑马的要领,说我现在的骑法很不正规也不合理。
我按照他的指点一一改正,却发现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浑身不自在,甚至连马背都坐不稳了,跟他说了,他却坚持要我像他教的那样去做,还说只有这样才能骑得稳。
一圈,二圈,我们这样颓废地在跑马场里晃悠着,我觉得一下子回到了远古的丝绸之路上,我们就是那人困马乏的商队,走得牵强而艰辛。
我要跑两圈了。我扭头对年轻男人请求道。
行啊,不过要慢点,小心点。他的口音很不纯正,我勉强可以听懂。
在得到年轻男人的允许后,我丢下身后在马背上快要睡着的毛驴,猛踢马肚子,一跃而出。
鞋子丢了一只,也幸亏马镫子只勾住了鞋子,要是勾住的是我的脚的话,我今天就在劫难逃了。
就像安全气囊弹开的瞬间,我明白了这是起车祸一样,从我全无知觉地躺在跑道里的那刻起,我终于知道我的自负让我得到了应有的教训。
从舒适的马鞍上一下子跌落在冰雪融化后的沙地里,有几秒钟的时间,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又好像看见了什么,想起了什么,跟多年前那次躺在水泥地上的经历居然有些相似。
红花绿树白雪还有那间咖啡馆...
其实,事实没有那么严重。我的手臂和四肢都能动弹,慢慢地也能爬起身来,眼睛里也没有金星,也还能听见毛驴和年轻男人的关切。
我笑着朝他们一边苦笑一边掸去身上的泥污。
送毛驴回家之后,我也回到老屋,对父母说今晚有朋友请我吃饭。
老妈问我是谁啊?今天还出去吃饭?你爸已经弄了好多菜了。
我说你不认识,是一个老朋友,好久没看见了,我很想去。
老妈老爸到底还是同意了。
从老屋出来,山路蜿蜒而盘旋,伸向一个我很久没有去过的地方。路面不再是从前的碎石泥屑,而是全新的水泥铺就。
开车行驶在空寂的二车道上,很有一种在秋名山上飙车的感觉。
红色时速表上指针逼近100km/h,cd中是那似曾相识的缠绵女声:
hey我真的好想你
太多的情绪没适当的表情
最想说的话我该从何说起
你是否也像我一样在想你
如果没有你没有过去
我不会有伤心
但是有如果还是要爱你
如果没有你我在哪里
又有甚么可惜
反正一切来不及反正没有了自己...
我叫李阳,过了年其实就三十岁了。我要去那个梦开始的地方,也许只为再看她一眼,然后,我会回来。
我想她,很想。三十岁后,我再不会这么做了。
2010-04-11 10:53:19
一八〇
被老蒋折磨得痛不欲生的那段时期里,我一直在咬牙切齿地想,今后我要是被你整出个三长两短的话,老子丢了这份工作也要挑个好日子让你知道知道什么是“冲动的惩罚”。
到公示期结束,我火急火燎地准备即日赴任的那晚,老大叫齐了单位里的同仁,在隔壁平日定点的酒庄为我饯行,老蒋也来了。
看着老蒋一脸的尴尬和落寞,我恶毒地想:你最好晚点退休,好让我无微不至地“关照关照”你。
可事实上,一直到老蒋回家颐养天年,我也没有真正落实过一次我的复仇计划。
相反的,多年后,我们在同一个饭店偶遇时,居然还跟失散多年的老友般亲热地打着招呼。没有愤怒,没有仇恨,只有相逢的一笑。
至于始终没有快意恩仇的原因,开始时,则是因为我忙得根本就没有空去顾及那个已经不能再对我构成威胁的过去式仇人。后来,是因为我已阴差阳错地有心而无力了。直到最后,我差不多都忘记了老蒋这个人曾经存在于我的身边过。
我时常会问自己:为什么会淡忘这个人?心里总有另一个声音起来反问:为什么又要记起这个人?
时光如水,那些颜色颇重的情感,终将被岁月洗涤一净,最后平淡地回归于本色。
无论如何,老蒋这个人,从此彻底淡出了我的生活。
所以严格地来说,我还算不得一个公报私仇的小人。
那晚,我出奇地平静,或者说冷静,像那个复国成功的勾践。
大家都纷纷举杯敬我,我也不拿捏作态,来者不拒,却只浅浅地抿上一口,以示对他们的尊重。最后,等他们敬完,我换了小杯,开始一个一个地回敬。老大、老刘、牛姐、老蒋...碰杯即饮,一饮而尽,毫不含糊。
我没有多说什么,只道感谢大家多年来的关照云云。心里却不由得感叹,这么多年来,身边竟然连一个值得我留恋的人都没有。
那顿“散伙宴”虽说只是那晚的一个开始,却也折腾到八点多钟才结束。不是我极力婉言谢绝,老大他们还要把我拖出去“活动活动”。
我一直很奇怪,人是不是真的生来就只为别人而活。
为什么此刻我最想留在身边陪我一起庆祝的人,却始终不在,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群八竿子打不着关系并且我也毫不在乎的人。
不是我不想,也不是她不愿意,而是我们根本就没有时间和机会。
但是,没有时间可以挤出时间,没有机会可以创造机会。所以无论有多晚,今晚我还是会去找美玉。
男人通常会在事业的每一个上升期插一只标志旗——那就是给自己的女人送上一件礼物。这象征着自己有能力和意向给对方提供更为美好的未来,并且希望对方陪自己一起沉浸在幸福的脚印里。当然,这礼物的价值,对那个男人而言,应该是不菲的。
我从酒庄出来,趁着商场还没下班,赶紧把老大送我的那块男表换成了女款。牛皮的表带,质地比金属的温和,冬暖夏凉。表芯上端的那个著名商标,也不至于会被势利的人轻视。
我相信,这块表戴在美玉的手上,一定会比戴在我的手上来的幸福。
之前我们通过电话。我神神秘秘地邀请美玉今天跟我共进晚餐。答案却是她要临时替同事顶班——小夜班,不到十二点半,根本见不到她人。虽然可惜,但转念一想,我自己不也非得无可奈何地去参加那场所谓的饯行宴吗。
我想,这也许就是生活吧,总不能随着你的性子来过。
2010-04-11 11:02:09
一八一
窝在一个小笼子里时间久了,真的有些孤陋寡闻。到了新单位才知道,这里确实别有洞天。
局里正在造新办公大楼,临时租用了一间豪华酒店的二层楼做过渡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