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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下巴终于嫁了出去,而且嫁得还算体面,作为一名父亲,勾鼻子再没有留下来的必要了,于是他便打算回家,毕竟外省那个才是他的家,家中还有老伴和儿子孙子。

知女莫若父,勾鼻子太清楚铲下巴的智商了,因此他临走前再三叮嘱铲下巴,凡事要少说多做,为了让她树立贤惠的形象,他还天天早上吆喝着铲下巴起床煮猪食扫地担水,争取在三婆起床前做好农家的一切事务。

对于勾鼻子与铲下巴的这招双簧戏,三婆乐得支持配合,她一改多年来早起早睡的习惯,天天睡到太阳老高才起床施施然地拿着衣服到河里洗。当然,有时候连衣服都会让铲下巴抢了去,她更乐得清闲,笑着任她去。

既然有人要升职博表现,为其营造良好的机会才是正经。如果不是困在大榕树村,三婆要当一名CEO也不是没可能的,懂得管理并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这样的CEO实在太难得了,即使她没有文化大伙也不会嫌弃她。

于是,大榕树村的新闻工作者们常常欣喜地看到,村中的第一个外省女铲下巴同学勤劳而忙碌的身影。每天天刚亮,男人牵着牛上山拴的时候,她就担着一双黑胶水桶到村前的水井担水,即使累得气喘如牛,见了人仍然会咧开嘴呀呀地与人打招呼;每天天色已黑,人们才看到她从地里回来,吃了饭还得剁猪食,极少跑到大榕树下当新闻工作者。

当然,即使她跑到大榕树下,也决计当不成新闻工作者的,语言不通是她的最大缺点。就像哪怕你外交工作做得再好,不懂英语也不能当外交官一样。当然,当不好外交官,不影响铲下巴当一名农家好媳妇。

要知道,咱们大榕树村,缺乏的就是这种既肯干又热情的好媳妇,更何况人家来自外省,没有趁机搞特殊偷懒就算难得了,因此村中的新闻工作者对她无不赞叹有力:好吧,铲下巴同学,尽管你的下巴铲得实在有点难看,但你的勤劳可格外加分,咱大榕树村的好媳妇非你莫属了。

戴上好媳妇桂冠的铲下巴没有因此而变得骄傲,每天早出晚归。由于语言不通,她几乎不与村人说话,村中的评论员据此认为其谦虚谨慎,因此她赢得了几乎全村人的尊重——要知道,很多能干的小媳妇就坏在一张嘴上,喜欢说东道西,即使再能干,也会让评论员判个不及格。

一张坏嘴,拖累全身,这是大榕树村的新闻工作者对多舌妇的评价。

如果你不能确信你说的话确实精妙无比,那么还是请你闭嘴吧,好好地干活才能获得社会舆论的一致好评。

俺的人生第一课,是从铲下巴身上获得的。所以俺从大榕树村走出去进城闯世界后,基本上做到谨言慎行。对于俺来说,铲下巴的突出事例,远远超过残疾英雄保尔对俺的影响。

在铲下巴婚后一个月左右,勾鼻子要打道回府了。梁园虽好,终非久留之地,更何况他已为铲下巴铺就光明大道,大可以功成身退。

临走的时候,勾鼻子做了一件令大榕村的评论员感叹不已的事情:他让家里人寄来了很多当地产的糖果,临走时他与铲下巴逐户分发。每户分到的虽然只是小小的几粒糖果,但足以让小孩子们欢天喜地。

小孩子欢天喜地,大人的心情自然也漂亮无比,于是邻里之间也和睦无比。

当晚,评论员在大榕树下评论此事时,得出的结论是:勾鼻子是一个重情义的人。有何为证?糖果呀,在这里,糖果就是情义。人家从那么贫困的地方来,临走时没有去你的地里扒一堆番薯带走,反而主动给大伙送上糖果,这不是情义是什么?

事实上关于娶铲下巴花了多少钱的问题,三婆一直没有向外人透露,但有新闻工作者说,勾鼻子没要铲下巴的身价银,书生娶妻花的钱不过是买衣服和摆喜酒的数百元。这点钱,买一头牛都不够。

分糖的次天,勾鼻子就离开大榕树村回家乡了。当天是书生与铲下巴送他到县城(当时还未设市撤县)坐汽车到广州,然后勾鼻子自己从广州坐火车回乡。

令人叹息的是,十多天后,铲下巴夫妻俩突然收到铲下巴的哥哥发来的电报,原来勾鼻子并未能安全到家,在火车上他把头伸出窗外看风景,被一辆擦肩而过的火车碰中头部,当场死亡。

收到电报的当天,铲下巴在家中哭得呼天抢地,昏过去几次,村中的赤脚医生背着红十字药箱为她打针。

那凄厉的哭声,把全村都惊动了。小孩们想起勾鼻子临别时送的糖,觉得好人不应该死;大人们想起勾鼻子那难得的情义,纷纷上门安慰铲下巴。

好人不长命啊。当晚的大榕树下,新闻工作者各自以自己的语言对勾鼻子作了情深意切的追悼。大伙虽然对他不算熟悉,但各自的孩子都吃过人家的糖果,总得对人家的离去表示悼念吧,大榕树村的人,都是懂情义之人。

为了追寻自己的幸福,却搭上了父亲的性命。这对铲下巴来说,是一辈子难以抹去的伤痕。

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铲下巴自此一直没有回过她的家乡,虽然逢年过节也会给家里寄一点钱物,但一次也没有回去过,这点与村中后来的外省媳妇对比,是完全不一样的。

大伙都在说吃的,俺也忍不住要八一下吃的。

俺虽然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但非常喜欢外省菜系。

首要是川菜,喜欢吃麻辣火锅,最喜欢以黄豆芽和海白菜打火锅,可以吃两碗饭。不过已有将近一年没有吃过了,怀念。不喜欢广东火锅,清汤寡水,淡而无味。

川菜的水煮鱼是俺喜欢的菜式,本来不喜欢吃鱼的人,但对这个菜的鱼却是百食不厌,曾经试过一周内与同事吃过三次这个菜,永远吃不厌。

然后是湘菜。感觉好香,好开胃。

东北菜也不错,虽然味道不浓,但也自有一番风味。

至于广东菜嘛,也喜欢,但不会上瘾。或许是习惯了,所以熟视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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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里的越南新娘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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