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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营地到姆贡山大约有两百多公里,他们只用了七十二小时。橡树皮在这三昼夜里木允许姜万新休息,除了吃一点东西,他们一直翻山越岭向南前进。在姆贡山顶,他们在积雪中停止了。“这是你的第一站。”橡树皮说,“你将七天没有食物,没有取暖的东西,你的食物只是身边的积雪。”橡树皮坐下来,他闭上眼睛,“从现在开始,你开始温习在营地所熟悉的内听内视功夫,你要暗示自己处于一个温暖的世界中并已使自己的思维和心脏处于最安静的状态中。记住,这一切都是你内在的暗示而变成一种真实。”

七十二小时的跋涉姜万新并不感到疲惫这使他对自己度过眼下的难关有一些信心。按科学的常规,一个人很难坚持七昼夜不食不喝而完好无损,但世界中超自然现象确实存在,而自己几十天来所经历的事也证实了这一点,他有决心试一试。

美万新安静下来,他的意识开始出现停滞,他觉得自己一点一点离开肉体升到空中,他凝视着自己的肉体在积雪中苍白地缩成一团,他还看见自己的身体在寒风中形成一圈桔红色的光环。姜万新觉得自己远远飘离肉体飞向温暖的海滩,在那里降落下来。后来,姜万新觉得自己远离肉体惬意地睡了。

姜万新一点一点苏醒过来,他感到了饥渴和寒冷。姜万新睁开眼睛,满天的星斗下他看见了一堆熊熊烧起的青火,一股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姜万新站起身,“橡树皮!”他大声呼唤,没有橡树皮的回答。

姜万新走到髯火旁,他在一块石头下拿出一张字条,是橡树皮留下的:姜,你已经睡了七天。我先行一步。

你一定能走出拉维沙漠。

姜万新呆呆地看看那张字条,他不敢相信自己真的能不吃不喝活了七天,并且没有脱力的虚弱感。姜万新也知道橡树皮不会欺骗他,这是否意味着,自己已经开始具备某种超自然的能力了?

姜万新在山顶上放开喉咙大喊了几声,回声在四周返回来,姜万新开始考虑怎样独自一人再闯险关了。他发现野羊肉还是新鲜的,这说明橡树皮离去不会很久。姜万新坐下来饱饱地吃了一顿,然后择了一些积雪吞下去。他打开橡树皮留下的包裹,里面有一张地图和一个指北针,还有一支美国造“雷明顿870 "型霰弹枪。这种枪虽然射程近、装弹慢、射速低,但它非常适用于在丛林和山地使用,它简直像一门小炮一样产生大火网面杀伤的效果,击中有生目标可以把生物打成一块蜂窝煤。

姜万新割下一些野羊肉烤好把它们塞进背包,用指北针测定一下方向,然后向东南方向走去。姜万新每天步行60公里,然后坐下来休息。他不想过分急于赶路,而必须留下充足的体力迎接拉维沙漠。对从小生长在中国东北平原的姜万新来说,沙漠不仅仅意味着神秘和恐怖,它更是死亡的象征。

将近几百公里的路程,姜万新用了一个星期。这七天中美万新第一次使没弹枪,他只侥幸击中了两只兔子,他的射击技术糟透了,但是姜万新凭这两只野兔度过了临近拉维沙漠的最后两天。在一个下午,姜万新在柏柏尔井遇见了一伙柏柏尔人。

斐万新本打算避开柏柏尔人,但他被发现了。柏柏尔人似乎知道他要到来,从帐篷里给他拿出一皮袋淡水和一包羊肉干。姜万新什么都没有说,他断定这都是橡树皮事先安排好的。想到像树皮,姜万新心里感到了一丝暖意。

当晚,姜万新就开始进入沙漠。姜万新计算过拉维沙漠的范围,它由三四块不连贯的沙漠带组成,姜万新要通过其中两块,每一块的东西长度都不少于150 公里。。让姜万新信心十足的是,两块沙漠中间有大约70公里的援冲区,从土壤构成上看,属于亚热带荒漠上质,它虽然不会给提供生存的方便,但至少比沙漠要多一些机会,姜万新确信在这块荒漠上上能找到一点水源。况且,以他现在的生命能力,一皮袋水足以帮助他度过至少十天的时间,穿过沙漠无论如何也用不上十天,最多有七天就可以到达沙鲁因和橡树皮会师。

姜万新实在没有想过会遇到什么特别的困难,走进沙漠的第二天他就预感到很难如期到达目的地。这块东北非沙漠被包围在阿尔及利亚的西部大沙漠、舍什沙漠、德拉高原和吉尔高原之间,它的地温因为海拔高度很低,聚拢了炽热阳光而格外高,至少达到摄氏50度以上,德拉高原拦住了大西洋的凉风,地中海的凉风经过撒哈拉阿特拉斯山脉的阻隔再被西部大沙漠升温之后进入拉维沙漠,其干热程度好似进入了红外线烤炉,而真正灼伤皮肤的却是强烈的紫外线。

这片沙漠很松软,踩进去很深再拔出脚,每一步都要付出格外的力气。姜万新想自己很快就会被沙漠蒸成肉干的,更让姜万新难以忍受的是目光所及除了沙漠和天空,什么都没有,甚至没有一只秃鹰飞过。他感受到了恐惧更感受到那种无边无际的孤独,在海尼夫拉营地,他并没有这种感受。姜万新觉得自己正一点一点失去信心,他甚至想不如炸死在那架“协和”式飞机上,至少不会受这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折磨。

姜万新在第三天上午坐在一个沙丘下边,他抗拒了两天来的恐惧和孤独感,为自己重新设计走出沙漠的方式。姜万新决定白天不再行动,他要在这种条件下试一试那种意念死亡法是否有效。姜万新暗示自己必须在回落时醒来,暗示了几次之后姜万新闭上眼睛,努力让自己的意识和肉体分离,他闭上眼睛凝视自己。

姜万新成功了。他看见自己离开肉体进入了一个没有温度没有知觉的世界,他在湛蓝凉爽的海水中安闲地浮动,他还看见自己正在吸吮乳白的奶汁…··。姜万新在日落后准时醒来,他发现一场狂风已经把他埋起来。姜万新奋力拱出沙堆,又扒出行囊,然后继续向东方行进。这一天夜晚,他走出了第一块沙漠。

检查了淡水和食物,姜万新笑了。地图上所标明的那块荒地就在他的面前,他决定在这个白天依然休眠。傍晚,姜万新苏醒过来,他惊恐地张大嘴巴,但惊叫被他有效地封锁在喉咙里。

三只豺狗正围着他嗅来嗅去。

姜万新睁开眼睛时,一只豺狗正把鼻子凑近他的面孔,豺狗让美万新突然睁开的双眼吓了一跳,它叫了一声跳开,其他两只也跟着跳开。姜万新知道豺狗的习性,它既残忍又胆怯,只吃死掉的烂臭的尸体,肯定是姜万新身上没有它们所熟悉的气味让它们犹豫。

姜万新仍然躺着,他的手摸到了“雷明顿870 "。豺狗看了看躺着的姜万新一会,一步一步凑近。这时候姜万新已经把枪横在胸前,他哗啦一声推弹上膛,同时挺身坐了起来。豺狗们在响声中转身就跑,姜万新的霰弹枪”轰“他一响,三只豺狗大声痛叫起来,其中一只窜起来然后跃在地上,另外两只疯狂地逃走了。

姜万新站起身,他走到那只豺狗跟前,豺狗的身体几乎被打成碎片,它在跃倒前就肯定死了。姜万新不想把豺狗的肉带走,他很讨厌这种动物。姜万新猜测,天亮以后,它的同伴会循味赶来吃掉它。

这天夜里,姜万新一连气走了将近70公里,在距第二块沙漠还有一公里的地方停下休息。

在剩余的150 公里的路程中,姜万新依然昼伏夜行,只用了不到三天,就走出了拉维沙漠。这时候的姜万新已经瘦成皮包骨头,他的头发粘在一起,胡须四处张扬着同样散发着汗臭。

早晨,姜万新在富姆海奈格镇东北郊登上了一条乡间大道,在道路两边,他已经看见了稀疏的树木和绿草,姜万新知道自己经受住了考验。美万新没有进那个镇子,他沿着大道走到入夜,然后岔上一条向北的土路,姜万新计算过了,再有60公里就可以抵达沙鲁因。

这时候,姜万新在岔路旁边的一棵沙枣树下,看见一大堆黑蒙蒙的东西。姜万新取下肩上的霰弹枪,小心翼翼地走过去,他逐渐看清那是一辆水轮车还有两头矮小的骡子、他再凑近一些,发现车厢里躺着一个人,他身上脸上都被一块灰色帆布所覆盖。姜万新仍然很小心地站在距驴车几步远的地方,他在想是不是吃喝一声或者用枪撩开帆布,后来,他还是决定走开,不应该在这种时候多事。姜万新轻轻退到路边,然后上了大路。

第十章 南美洲的两年

1984年9 月·印第安人营地

“万新!嗨!玛尔塔在这儿呢。”

姜万新停在路中间,他不用回头就已经感觉到了玛尔塔性感的身体。他根本没有想到玛尔塔会躺在那辆驴车里,姜万新的震惊和狂喜是无法言喻的,他呆立在路中间已经没力气转回身去。

驴车停在他身边,玛尔塔笑嘻嘻地用鞭子轻抽了一下姜万新。“嗨!上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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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界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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