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毕竟,虽然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如此混迹红尘,但是,毕竟,我在混着,一个人悠闲自得的混着;既然不是因为懵懂无知而混的不明不白,所以我也无法断定自己还会混多久。

因为,觉悟往往是一个人从平庸走向伟大的催化剂,但像我这种觉悟后依然平庸的人,我真的很难搞清楚到底什么会是我的催化剂。

饭局接近尾声的时候,庄语已经对我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但是我对这种基本算是突如其来的兴趣并没有兴趣,毕竟一个刚毕业的小女孩怀着玫瑰色的梦想太普遍了,但是这种梦想往往经不起风吹雨打,几天就褪色了。

因为任何梦想,在一个人没有经历多少诱惑或者摧残之前都是不靠谱而且容易丧失的,因为那种梦想是环境给与她的,而不是她内心深处生长的。

另外感情这事吧,就怕剃头担子一头热,这种情况下,谁陷进去谁倒霉。

最后结账的时候,我酒醒了一大半,毕竟第一次正式和女孩子吃饭,即便只是朋友,我也要有绅士风度去买单,虽然我骨子里不情愿。

只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庄语微笑着看我和服务员交涉,而服务员对我说:“这位小姐刚才已经买单了。”

大意了,原来吃饭途中上厕所有时候也是假动作。

走到门口,我礼貌性的对庄语说:“天黑了,要不我送送你?”

其实,说出这句话,我是掺杂了复杂的心绪:一是我确定庄语不会让我送,毕竟这都是客套话;二是万一庄语让我送我可就麻烦了,打车把她送回去,还要回来取我的车。

庄语看我的表情,忽然问道:“你在想什么?”

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我措不及防,人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时候最容易吐露实话了,这个道理在最先进的审讯学上被广泛应用;我楞了一下,无意识的说出了实话:“我在想如果我送你回去还要回来取车,挺麻烦的。”

庄语微微一楞,问:“哦,你还有车,我能看看么?”

瞬间电闪雷鸣,虚荣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尤其对异性,人都无意识的粉饰自己的弱点,孔雀开屏美丽的下面是脏乎乎的屁股。

我当时真恨不得立刻打个洞钻到地球对面的阿根廷去,但是我忽然想到今天吃晚饭后谁还联系谁啊,于是脸红着对庄语指了指对面靠在法国梧桐边的小金鹿,说:“那就是我的车,见效了。”

庄语先是一愣,瞬间大笑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她雪白的牙齿竟然白晃晃的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不过,我还是感觉到自己的自尊被脱光了衣服扔到了大集上,我冲冠一怒,瞬间完成了上车动作,绝尘而去的时候我听见后面庄语在大声喊:“喂!”。

车速嗖嗖的,我自我安慰道:“这有什么啊,明天谁还联系谁啊。”

因为谈性太浓,喝了不少酒,回到我的小屋我就睡了,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暴晒我的屁股七八个小时了。

我租赁的小屋在海岛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是一个农家小楼。根据我的推断,本来这是个农家小院,只有一层。后来随着海岛市经济的高速发展,来此混饭吃的人越来越多,所以房屋租赁行业在这个地方蓬勃发展起来了,很多有地盘的人们都开始把除了自己睡觉的屋外的每一寸土地都利用起来了,用以给城市外来人口提供温暖的家。

后来随着房屋持有者收到了不菲的租金,又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那些有土地使用权的人们便开始打起自己有限宽度房屋的主意,宽度既然恒定,那么就增加高度,所以,这篇以前的平房区陆陆续续的变成了楼房去。

或许,过不了几年,这个地方会在当地百姓的自力更生下而让一个个小土房变成高楼大厦。

我住的地方,就在房东厨房的上面,也是后来房东自行改造的。当然,里面的设施极其简陋,就一个桌子一个床和一个水池子,不过我感觉这对我很好,要不乱七八糟的看着就闹心。

床上自然摆放着我的睡眠用品,桌子上就一台小笔记本电脑孤零零那个的摆放着,水池子呢,这里有个秘密,就是我除了用其洗脸洗手外,还用其撒尿,毕竟下个楼太麻烦。

这也是我始终引以为豪的地方,因为下面就是房东的厨房,我也算是实现了站在资本家头上拉屎撒尿了。

睡到中午,加之昨天喝了些酒,所以有点头晕眼花。醒来后才觉得昨天做的有点过分,毕竟庄语因为什么笑我还没打听明白就绝尘而去了,于是掏出下翻盖要打个电话给庄语道个歉,结果发现停机了。

于是出去晃悠了一圈找到个卖手机卡的小铺重新买了张手机卡,然后立码把我新的联系方式以短信的形式告知了我爸妈。

其实,我一个人在外面飘着,因为换工作太频繁,所以基本没什么朋友,就大学时候的几个同学还留在这个城市混着的还联系着,所以我的联系方式固定不固定意义不大。

发完短信,我老爸一条短信迅速袭来:“今年过年回家必须领个媳妇回来!”

其实这事提起来我就很烦,毕业三年,每年回家爸妈都让我在家发展,可他们又给我安排不了什么共走,我自己找呢倒是能找到,但是在家乡熟人太多,应酬太多;一应酬呢谁谁谁混的怎么样就成了饭桌上的必修课,这势必会伤害到我这颗敏感而又脆弱的心,所以,我最后还是决定自己一个人在海岛市飘着。

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我之所以鬼使神差的又杀回海岛市,那是因为我还是陶醉于这个城市的繁华中了,虽然这种繁华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还记得我刚上大学的时候那么的年少轻狂,夜晚和舍友一起去夜市,看到霓虹灯交相辉映下的人来人往,我当时就感慨,如果没有见过这个大城市,或许我真的会在我的家乡聊此一生。

大一到现在,七年一晃而过,物是人非,我依然对这个城市抱有浓厚的兴趣,只是,我总是安慰自己:我在等的,无论是那个时刻还是那个事情甚至是那个人,还没来。

可它们又会在什么时刻以什么方式来到呢,我也不确信。

所以,只好一直这么混着。

不过还好,现在才是秋天,离过年还有三四个月,不着急。一想到秋天,我觉得我应该去杰子那里去拿我的被子了,毕竟天越来越冷了嘛。

杰子是我的大学同学,当时我在大学一块混的比较好的朋友就那么几个,杰子是其中之一;后来我发现我的很多东西因为更换住址搬来搬去太麻烦,所以就索性固定放在杰子租赁的房子里了—因为他进了一个牛逼哄哄的外企,我推测工作会很稳定,不至于如我般颠沛流离,这样我就等于有了一个稳定的大后方。

反正我现在也不用去上班,先把接下来三四个月的生活问题准备一下,这样我就可以安心工作到过年了。

于是找到杰子的号码,打过去。

“杰子,是我!”

“我靠!八哥!又换号了?”

“哈哈,是啊,追求老夫的人太多,不得已而为之啊。”

“什么事?我正上班呢!”

“晚上有空么?我过去拿我被子。”

“欧了,晚上七点我家见,一块吃个饭。”

约好了时间,我先喂了乌龟,然后打开电脑准备开战几把。

乌龟是我大一的时候从一个摊贩那里15元买来的,当时在一个炎炎夏日我来到了海岛市,人生地不熟的,喂了减少和这个城市的隔阂,我决定先认识一个小动物。

于是碰到了那个卖鬼人,巴西龟10元,黑珍珠15元,金钱龟30元。当时我一眼就看中了这只小乌龟,因为觉得巴西龟太普遍了,养着没个性,金钱龟太贵了性价比不高。

然后这个小乌龟就经历了多次成功的冬眠后,陪我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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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男公关改变了我的一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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