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成熟的飞跃 第六十章 追女也疯狂4
我看见我前面有一把水果刀接着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你了,也许是你那甜甜的笑容打动了我,并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让我时时刻刻都忘不了,我知道喜欢上你是我自己的事情,也许我真的是一厢情愿了,可我有喜欢的你权利,艳红,我真希望你给我一次机会,我会用我的行动我的真心来打动你的”我转过身去,手里拿着水果刀。
“你,你”郑艳红惊讶的看着我。
我单腿跪地,撸起左胳膊上的毛衣,用水果刀横在手腕上“请相信我的真诚,我的血是为你而流,我的生命是为你而生,除非我死了,我才会停止对你的思念”血顺着我的手腕流了下来。
郑艳红惊呆了“海龙,海龙,你别这样,别这样好不好”她竟然不知所措哭开了。
我一下站了起来,把水果刀放在写字台上“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我是混蛋,我是混蛋,你别哭了好不好,要不你打我几下吧!”我抓住她的手,照着我自己的脸扇去。
郑艳红没有想到我会这样,手使劲往回缩,打在我的脸上是她的粉拳,一点都不疼,我左手一下子搂住她的腰“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相信我”
郑艳红没有挣扎,眼睛上还挂着破碎的泪珠,胸脯急剧的起伏着,好像受到了很大的委屈似的“你吓着我了,你的手怎么样了”
知道关心人了,我的心一暖和“是我不好,这点血没事的,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好好的对待你,答应我好吗?”
郑艳红咬着嘴唇点点头。我们的故事就是从那时候正式的开始了,一张纸捅破就海阔天空,当然也需要勇敢,追女孩子需要有韧劲,不要妥协不要没有自信。
漂亮的女孩子是用来追的,哄的,疼的,当然也需要一些无赖的手段。我不知道那些腼腆内向的男孩是怎么追女孩子的,但我知道错过了就过去了,表达自己的心声,就算遭到拒绝,也无遗憾了。
其实那个年代的女孩子并不懂什么爱情,用郑艳红的话讲,她是稀里糊涂就上了我这条贼船的,最让她感动的是我竟能为她赴汤蹈火并从容的去死。现在想起来也只有那时才有那样的想法,为爱去死真值.
要是换成现在的新潮的开放的个性的思想和天马行空的思维,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去死,大脑有病吧你,这就相当于尼姑庵的尼姑怀孕了,那真是中特大奖了太稀有了,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绝种的好男人,我呸我呸我呸呸呸,鬼才相信呢。
第三卷 成熟的飞跃 第六十一章 绝唱风流歌1
纪宇的《风流歌》对于八十年代中期的高中生,大专生,大学生来说应该不陌生,我想那时学习好的学生都能背上几段,但是对于我这个稀里糊涂混日子的不关心国家大事的技校生来说,我能看到和读到《风流歌》也是拜郑艳红所赐。
不可否认《风流歌》对我的影响力,对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纪宇的《风流歌》在那时确实影响很大的一群人,这是八十九十年代的出生的人无法体会到的。
在和郑艳红交往过程中,我只有不断的提高自己文化水准和提高对这个社会认知,我们才能找一些共同点,我才能跟上她的思维,才能跟她对话。
其实我对于来说压力是挺大的,我也不能老讲我以前的事情,我怎么怎么厉害,我怎么怎么牛叉叉。女孩子的好奇心都是一时的,当我们真正了解对方时,往往我这个人就是一个架子,空洞的很,像一个纸老虎。所以我就要掩饰我在这方面的缺点,所以说恋爱中的男女都会掩饰自身的缺点和小毛病,尽量把好的一面展示给你心爱的人看。
就算一肚子的臭屁,也只有离开她的时候才敢肆无忌惮的放的痛快,你说这屁是人中之气,哪有不放之理。这憋的难受啊!可用美人郑艳红的话说:这不雅。憋着就憋着吧!真怕一浊气影响气氛。
为了迎合我心爱的艳红,我只能拿出我临时抱佛脚的精神,临阵磨刀不亮也光的思想,大量的阅读她给我的书籍,为此我还到大庆图书馆办了一个借书证,为了郑艳红我付出多大的心血,通宵达旦的阅读中外名著,历史传记,人文地理,真是喜欢上一个人,爱上一个人就能改变一个人。
我到现在都承认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一遭交友不慎,就会影响我们的一生。我之所以现在还能写点东西,这点底子都是那时候磨练出来的,为了爱情什么都能改。
记得是一个星期六下午,我跟我四姐到郑艳红家串门,其实我四姐就是我的通向艳红家的钥匙,也是用来迷惑艳红家人的,打死他们都不相信我俩会暗地里处对象,所以郑艳红父母哥哥姐姐对我非常的友好,“海龙是个好青年,想看什么书,只管来” 感动的我热泪盈眶啊!!!
当我见到了手抄本的《风流歌》时。当时我就被纪宇的词句深深地打动时候。
我四姐跟郑艳红还在床上议论“五四”青年节班上会让谁去朗诵《风流歌》。我向郑艳红要了这一手抄本说道:明天我会给你一个惊喜。就匆匆离去。
我到商店买了一本粉红色塑料皮,面上印有一个女明星头像的日记本,我要把纪宇的《风流歌》摘抄在日记本上,送给我心爱的郑艳红。
我知道那个年代的女孩子都喜欢摘抄一名人名言,警世格言,要不就喜欢抄流行的歌词,我知道郑艳红喜欢摘抄一些好的词句。
我回到我叔家,我拿出我抄《少女的心》的精神,拿出我龙飞凤舞的字体。
开篇狂写到:赠我最最爱的艳红女友,花中之王为牡丹,鸟中之最是凤凰,我心之神是艳红。下一段写到:人类中最珍贵的是爱情,愿我们的爱情之花能经得起风风雨雨!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我们愿意接受狂风暴雨的洗礼。又下一段写到:友情成可贵,生命价更高,为了郑艳红,二者皆可抛。
现在想起来,我那时候写的是不是太肉麻了,竟把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的诗都改了,我是不是有点太恶心了,其实爱情使我兴奋,使我变的聪明,使我的大脑很活跃,使我都有点出口成章的感觉,当然都是模仿别人的词句添添加加,现学现卖,但是哄哄我的艳红还是有威力的,所以说爱情使女人变傻是有一定根据的。
我现在还能背诵几小段纪宇的《风流歌》,毕竟时间太长了,背不全了,有点乱了,我还是把纪宇的《风流歌之一》和《风流歌之二》部分摘抄下来,如果纪宇老师认为是抄袭可就坏了,但为了那个年代,也是为了我们心中的经典,让我们重温过去热血沸腾的日子,重温那些震撼我们心灵的诗句。我就当一个抄袭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