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第二个任务的时候,我总算见识到了石榴所谓的杀人的艺术。不得不承认,这混蛋还真把杀人这项工作当作了艺术来做,在心里佩服的同时,我也只能是感叹这家伙那种几近变态的嗜好。我也杀过人,而且都是一枪爆头的杀法。石榴说,你们简直就是一群不懂什么叫美、什么叫艺术的莽夫,动不动就一枪把人的头给打成一个碎西瓜,实在是太血腥、太暴力了。他说,一个优秀的杀手,就要像一个真正的绅士一样,举手投足之间都要充满美感和教养,要让人在优雅和愉悦的艺术中走向生命的终结。
我的第二个任务同样还是杀人,不过,这次的目标换成了一个黑社会头子。从古至今,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方都会有黑社会。他们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和利益纠结到了一起,组成了法律限定之外的非法组织。记得武侠小说里有这么一句话,叫做“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那个时候的江湖人,不管他是正是邪,是好是坏,大多都有自己的帮派。当然,还有一些比较有个性的家伙喜欢跑单帮,玩点洒脱,因此,这类人就成为了游侠。我记得武侠小说里都喜欢把江湖中的帮派分为白道和黑道,从现在的角度来解释,所谓白道,应该就是政府承认他们结社的组织,而黑道呢,放到如今来说,那就应该是黑社会了。
对于黑社会这东西,我向来没什么好感,甚至说有点憎恶。原因很简单,当我还在上学那会儿,香港这地方拍了部电影叫《古惑仔》,然后,一夜之间,全国各地的小混混凭空涨了好几倍。一个个也学着人家电影里称兄道弟,拜把子排辈分,再往身上纹个龙啊、蛇啊什么的,仿佛自己就真变成黑社会了。而他们做的事呢,还真是把人家电影里学了个八九不离十,找学生收保护费,要不就是因为矛盾口角什么的,召集自己的哥们兄弟们拎着钢管、片刀之类的武器干上一架……架打完了,自然就有人会受伤,没准还得交代两个在那儿,因此,这屁股就得有人里擦啊。人家《古惑仔》里有大哥来给小弟擦屁股,而他们呢,却只能等着自己的父母来给自己善后。
我那时虽然说性格内向、孤僻,但总的来说还算个好孩子、好学生吧,打架斗殴、拉帮结派这种事我肯定是不会干的,再则,我家的教育又属于比较古板和保守的那种,因此,对于这种算得上离经叛道的“混社会”,自然是看不顺眼的。再加上后来耳闻目睹的一些“黑社会”干的些天怒人怨的事情,对于这些混江湖的兄弟,我自然不会太感冒。
我和石榴谈自己对黑社会的看法,这家伙再一次的嗤之以鼻。他说,黑社会算个什么东西?以前香港有“红星”和“东星”两个大社团,那时候多风光,可现在呢?自从97回归之后,还不都忙着把自己洗白。在中国,黑社会永远只能是地下生物,谁敢跳出来说自己是黑社会,第一个挨收拾的就是他。黑社会?哼哼,以为自己是意大利黑手党啊?中国要是有哪个黑帮头头能像黑手党那么牛,我石榴第一个跟他混。
我说,你现在不是跟着郑建军在混吗?咱们好像也属于不能见光的那种啊,比黑社会还不能见光的,我们算什么?
石榴很认真地想了想说,我们嘛!应该是黑社会中的黑社会,地下世界的王者。因此,我们自然不能和那些小混混们一般见识,那会掉自己身价的。
这话让我一阵苦笑,这家伙,还真会抬高自己啊。地下世界的王者,仅仅这个头衔,就足以证明“刺秦”的可怕,而最可怕的是,这世界上没有几个人知道它的存在。石榴说,除了少数的中间人知道“刺秦”的存在外,其他知道的人,都已经成了永远都不可能再开口的尸体。毕竟我们都是见不得光的嘛,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了。既然有人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那我们只好想办法让他们闭嘴了,而死人对于保密来说,那是最安全的,因为他不可能再开口说话。
杀掉那个黑帮头头,用了我们两天的时间。我们花了47个小时来跟踪,再最后一个小时里,仅用了3秒钟就将这个黑帮头头了结在了他情妇的床上。
石榴给我展示了他的杀人艺术,那个绝对不辜负“华丽”这个头衔的抹喉。我们花了10分钟成功地潜进这个黑帮头头用来金屋藏娇的小别墅。这和我以前经常干的渗透活儿差不多,不过,石榴这家伙用的手段的确很下流,因为他居然用了迷香来对付那些负责保护自己老大的小喽罗。石榴的解释是,我们是杀手,所以,没必要把自己的力气放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还是那句话,只要能完成任务,用什么手段都可以。
我问他这是不是也算他杀人艺术的一部分。他摇头说,当然不是,这是艺术的衬托,就好比鲜花和牛屎的关系是一样的。鲜花是给人看的,所以要足够美丽,牛屎是用来给鲜花提供营养的,臭点难看点都无所谓。杀人是门艺术,但那只是用在杀人身上,别的时候,咱们粗俗下流点没关系。
他这不知道算不算得上理论的瞎掰,让我一阵哭笑不得。于是,我问他是什么学历,这家伙嘿嘿笑了两声,表情不大自在,问我问这个干嘛?他这样子反倒引起了我的好奇,于是我开始追问,拗不过我,他只好支支吾吾地说道,高中,后面又小声地补充了一句说,没毕业,最后又补充道,不许笑啊!
“哦!”我轻轻地点头,一脸严肃的样子,可心里面却已经笑翻了。这混蛋,我还以为他动不动就讲出那么一套“杀人是门艺术”的歪论有多高的学历呢,原来连我都还不如,至少我还有个中专文凭在那儿放着吧。不过,我却更加怀疑他这套理论是从哪儿偷来的了,有机会得好好问问他。
整个任务又一次是他动手,我在一边看。不过,摸进那个黑帮头头和他情妇的房间时,场面很是尴尬,因为那家伙正在床上和他情妇卿卿我我。而更不好意思的是,石榴的刀子抹过那黑帮头头的脖子时,那家伙下面那玩意儿居然还不合时宜地喷了一股东西出来。石榴大叹晦气,说什么今天晚上非要让我请他去泡澡不可,因为两次出来干活都碰到这么恶心的场面,不请他泡个澡冲冲晦气,下次说什么也不肯跟我出来了。
他这话让我只能是无可奈何的苦笑,你说他迷信吧,可这两次干活都碰到这种尴尬场面,是有些说不过去。石榴说,他干这行也有好几个年头了吧,虽然也不是没碰到过这类事情,但绝不会连续两次都碰到,尤其是上次那个变态,简直是太恶心了。他说,只要他一想起那个已经死翘翘了的什么“大慈善家”当时那德性,他就没胃口吃饭了。而导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除了我之外没别人。他说,他甚至怀疑,下一次碰到的没准会更恶心。因此,我要是不好好地犒劳他一下,那是绝对说不过去的。而且,为了要我请他,他甚至连什么自己幼小的心灵已经遭受了不可磨灭的创伤之类的借口都搬出来了。
他心灵幼小?会受创伤?还不可磨灭?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他的话。不过,既然他提出来了要我请客,那我不请的话好像还不够意思,毕竟,从面上说,他现在也算是领我这新手进门的老手不是?只不过,他这家伙做得有些过了,连本来应该是我干的活都给抢过去了。而这家伙还美其名曰什么,这是让你学习经验,学习一个真正的杀手是怎么干活地。他说,小子,这可不是你拿狙击步枪大老远爆别人的头,那太粗俗了。要知道,杀人,这可是门高雅的艺术啊!
不得不承认,石榴这家伙虽然经常没个正形,但在杀人这方面还真是一点都不含糊,而他说的一些话,也的确很有道理。比如说,他说一个优秀的杀手,只有在杀人的瞬间才会暴露出自己的杀气,因此,在大多数时候,杀手都是一柄藏在鞘中的剑,而剑鞘还是很普通很平凡,根本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那种。他说,你小子眼里的杀气太重了,跟个死人眼没什么区别,这不摆明了告诉别人你很危险吗?不要不服气,这就是专业和业余的区别。我承认真要打起来,我多半不会是你的对手,但在杀人这方面,我的造诣绝对比你高。总之,还是那句话,只要能完成任务,用什么手段都无所谓,反正你的目的是杀死目标,而且是尽可能不惊动别人地杀死目标。要知道,一个优秀杀手每一次出手都是很金贵的,那可是钱啊,因此,我们可不能把自己的力气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还是那句话,杀人,那可是艺术,艺术啊!
第一百一十四章
大概是泡了个澡,蒸了下桑拿真的把晦气去掉了的缘故,我入门的最后一个任务虽然麻烦了点儿,但总算是没碰到那种恶心倒胃的场面,而这一次,石榴这混蛋没有跟我抢,是我自己动的手。用石榴这家伙的话说就是,跟了两次了,也该学到点本人的皮毛了,是该出师的时候了。
这次任务的地点是在澳门,目标是一个政府官员。当然,这官员不是香港特区政府的,也不是澳门特区政府的。郑建军给我的资料里,这个叫贾清廉的家伙是大陆某省的一个地级市市长,打着招商考察的名义跑到澳门赌场里豪赌。郑建军没有告诉我为什么要杀他,当然,他也没那个必要告诉我。因为我只是“刺秦”的一个杀手,只需要执行上面的命令就行了。反正,对于清除这种社会的垃圾,我当然乐意,更何况杀了他我还能分到一笔数目可观的钱呢。
其实,要杀这么一个连起码的防备都没有的小官是很简单的事情,只是,这混蛋一天到晚都窝在赌场里面,而赌场这地方的戒备一向比较森严,更何况,这家伙居然奢侈到在贵宾区赌博,贵宾区的防备比起大厅来说,高的自然不止一个档次。这多少给我的任务增加了些难度,让我不得不客串一回赌徒的角色。
每个一个赌博的高手都精于计算,用他们的视觉、听觉甚至是嗅觉去感知赌桌上每一个细小的动作,然后,再进行计算,计算对方手中抓的是什么牌,计算桌面上剩下的会是什么牌……同时,他们也是玩心理战的高手。他们之间的对弈,在多数时候,是在心理上打败对手,其次才是看手中牌的好坏。因此,心理素质的强与弱,便成为了每一个赌徒赌技好坏最明显的区分。其实,这就和狙击手之间的对决差不多吧,只有在心理上战胜了对手,才有可能扣动扳机一击必杀。
我不会赌钱,连扑克牌都打不好,但是我同样精于计算,我的心理承受能力绝对够强。与赌博的高手们一样,每一个优秀的狙击手都必须精于计算。在相当短暂的时间内,测出目标距离、风速、气温、空气的湿度、以及目标的运动速度等等,然后再极快地换算成射击所须的诸元,表尺的装定量和纠偏量等等,只有精确的计算,才能决定能否成功地一击必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