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我和我的姐妹这一代在琼瑶老祖母式的对贞节牌坊的愁怨里,进一步强化了“贞操”自古以来就是王道的恐怖重温。

《金瓶梅》和我们延续的“妇道”传统是另一个世界:抛开“淫乱”的情节不说,西门庆的老婆都是从别人手里拣来的,又被别人刮走了,寡妇改嫁西门庆似乎寻常之事。

身为豪门领袖的西门庆是品味特殊呢,还是他是女性贞操观念解放的先锋?

且说有天西门庆不在家,吴月娘在花园里扎个秋千率领众妾消遣春困。潘金莲上去就笑成一团,一脚滑下来。吴月娘就说:叫你别笑你偏笑,给你们讲个故事。我先前做女儿在家时,隔壁周小姐打秋千耍子,也像这等笑的不了,结果周小姐滑下来,骑在画板上,破了身子。落后嫁与人家,被人家说不是处丨女丨,休回娘家来。吴月娘告诫众妾:今后打秋千,先要忌笑。

吴月娘的告诫比较搞笑,因为在潘金莲等眼里,“贞操”是个啥玩意?跌破了“贞操”不打紧,摔坏了俊脸才要命呢。不过,从这里可以看出:在《金瓶梅》的时代,贞操观念非常流行。

如果早在明朝中后期,中国女性就已赢得“解放”和“自由”,今天的女权主义者就不必费这么大劲,摆出激进的POSE以引人注目了。我在故纸堆里转了一圈,发现历史诡秘的另一面:明清两代恰恰又是树立贞节牌坊最多的朝代。

《明实录》里记载明代受到政府旌表的贞节妇女,共计有四千九百零九名,这是官方的数据。《明史•列女传》里说:“着于实录及郡邑志者,不下万余人,虽间有以文艺显,要之节烈为多。”加上地方志的记载,有明一代因节烈受到政府表彰的妇女,至少有一万多人。这些女性以“至奇至苦难能”的行为,震骇流俗。清人张廷玉等修《明史》,又从众多的资料中,筛选出287位,撰成〈列女传〉三卷(列传一百八十九─一百九十一)。这287位妇女得以走进煌煌《明史》,一路竞争异常激烈。

据《明史•列女传》记载,这些奇女子在被劝、被逼改嫁时,都已自尽或自残的手段来维护“贞节”:

凌氏二十五岁死了老公,兄长劝其改嫁,她咬破嘴唇,吐血一地,就是不肯再嫁;

倪氏用滚水泼面,左眼爆出,又以烟煤涂抹伤口,面目狞恶,媒婆见了大惊,以为见了活鬼,再也不敢上门提亲。

尤氏天生美艳,有恶少上门提亲,尤氏义正词严地呵斥:你们这些好色之徒,不就是因为我的美貌吗?告诉你们,美貌是不会持久的。抓起一把石灰就往自己一对美目上抹。

挖眼睛、割耳朵、鼻子、自尽等,也是常用的“护贞”手段。

还有一种,将自己与世隔绝,也是守节的表现:

寡妇王氏孤灯独守高楼,两眼不看窗外四十多年;马氏四十五年不下楼;更莫名其妙的是陈节妇,三十年不下楼,死前交代家人:死后不能让男人抬她下楼。家人倒不以为然,让男子登楼,已死亡多时的陈节妇,居然从阴间还阳,直坐起来指责家人乱了礼数!(《明史•列女传》)

明代“贞操”名目甚多,又以节妇、烈妇、贞女、烈女等四种方式最为当时人称道。死了老公的寡妇守节,年数多半超过三十年者,受到旌表,称为节妇;老公死了,跟着殉节或者遇到色鬼打主意,宁死不屈者,称烈妇;还有没结婚而守“贞操”的,终生未婚、或侍奉公婆的,称之贞女;未结婚而殉死未婚夫者,称之烈女。

《明史•列女传》也有不少贞女、烈妇的记载:

崇祯年间,兴安发大水,淹没房舍。有一家结筏自救,邻里都附过去。有两个女子,十六七岁,抱着一块朽木,时沉时浮。邻里把筏子划过去,想救两个女子。二女一眼瞥见筏上有个裸男,不禁感叹:“我们姊妹倚木不死,以为有生还之福,没想到会这样,还活着做什么!”于是携手跃入波中。

有一庄氏,读书知晓大义。祸乱来临,乡亲都躲到山洞避难。男男女女凑在一起,真是不成体统,庄氏面有难色,在洞口犹豫不决。丈夫在一旁劝她:“不进去,就要被杀掉啦。”不料庄氏教训丈夫说:“有违礼节,还不如死,你以为我怕死啊!”于是引刀自戕。

学者对明朝各时期贞节妇女做过统计,国家旌表人数最多的时期是万历(占18.2﹪),嘉靖(占16.9﹪)和天启(占15%);考虑到皇帝在位时间,排除明末人口增加等因素,每年旌表节烈妇女最的是隆庆、正德、成化及弘治朝,因为这些皇帝在位时间够久,所显示的数字相对具有稳定性。

也就是说,正当西门庆后花园中春色荡漾、红杏出墙;当潘金莲和孟玉楼在楼上赏灯谈笑,偷看过往帅哥时,社会上的大多数女性正在烟锁重楼中,用一生经营自己的“贞操”。

对于《明史•列女传》中的节妇来说,“贞操”可比美貌、性命更重要得不得了。

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让这些贞女节妇心甘情愿为“贞操”献身?更可怕的是,她们对自己的命运没有丝毫的反省和自救。其中奥妙,恐怕不是一句“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礼教就能扯清的。

《诗经》里有一首《氓》,讲一个痴情女的故事:女子还未出嫁时,天天想情郎,都快想疯了。每天遥望心上人的方向,不见情人影子呢,眼泪鼻涕一起下,见到呢,就笑成一朵花。约会完毕送情郎,再三叮嘱:你要驾车快快来,把我娶进你的门。结婚三年,女子早起晚睡,天天操劳,老公对她横眉竖眼,动不动就翻脸。一天晚上,女子独自静坐,反思种种,哀怨满腹:我打嫁给他来,几年苦楚守清寒,我心从未改,奈何男人三心二意没个准。想起曾经的青梅竹马,曾经的海誓山盟,曾经的欢声笑语,女子更加酸楚,一咬牙,恨恨地说:“当初信誓旦旦,没想到这个家伙反复无常,既然变了心,那就算了吧,从此一刀两断!” 还有《褰裳》里一女调戏情人:“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意思说:你若爱我想着我,提起下装渡河来找我;你若不想我,难道就没有别的帅哥想念我吗?你这狂妄的小子!这分明是一幅男欢女爱、自由嬉戏的场景,和现代都市的自由恋爱没有什么区别。今人以为一路小跑到现代社会了,比古人现代了,解放了,岂料跨越了千年的时光,不过是回到原点。

从上古的史料和民间歌谣中男欢女爱的情况来看,“群婚”时代的原始人是没有“贞操”观念的,“贞操”这个东东,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呢?

关于女子殉节的最早记录,应该是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她们的丈夫舜,到今天相当于湖南的地方公干出差,不幸身死,两姊妹到了南方,哭得死去活来,泪染竹子成斑,还不足以消除心中的痛,最后二人投江而死,留下湘夫人的神话。湘夫人的节烈被载入《列女传》,唱经千古不衰不绝。几千年后***被这个故事打动,写下“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的句子。若说湘夫人为爱情忠贞而跳江,倒也无可厚非。只是这种行为给中华女子开了一个不好的头,被后世的儒士士子无限放大之后,影响就相当恶劣了。《周易》开始要求:“妇女贞洁,从一而终。”《礼记》开始教导:“一与之齐,终身不改。”

虽然“公民守则”上这么要求,不过我们的祖宗似乎从来就没把教条当回事。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连贵族、士大夫也不顾那么多了。卫宣公之时,“公室淫乱,男女相奔,世族在位,相窃妻妾”。贵族王公诱骗别人家媳妇私奔、或强抢贵妇人的事,史不绝书。

《诗经》有一首《桑中》,说的是男女偷偷摸摸私奔的事,少儿不宜;《郑风》、《卫风》也多是些“淫诗”。所以孔子教弟子《诗经》时,很一本正经地说: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不过孔子也有难言之隐,据《史记》记载:孔子的老爸叔梁纥与老妈颜氏野合而生下孔子。不过,孔子没有因此被社会歧视。大概在孔子世代,野合很正常,被神话了的商周两代的祖先,其母也是在野外“感生”受孕的,要么吞吃了鸟蛋,要么“踩了巨人的脚印”。

“贞操”观念真正被上升到国家法典是在汉代。儒士董仲舒为博皇帝喜欢,系统化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又有汉代刘向编撰《列女传》,从此开创了历代为女人作传的先河;班昭作《女诫》,制作出一整套塑造中华女子的训诫,鼓吹妇女要“三从四德”、“妇无二适”。汉武帝接受了董仲舒“君为臣纲”的思想,这是统治偌大一个帝国的需要。食色性也,不久制定游戏规则的一方就忍受不了了,打破了第三纲:汉武帝的姑姑冶陶长公主,丈夫死后,到了50多岁,和比她小30多岁的家僮董偃产生“忘年之恋”,汉武帝默许,赐董“见尊不名”,称“主人翁”的待遇,给他大大的赏赐;汉朝末年,蔡文姬初嫁卫仲道,卫死,她被匈奴所掳,嫁左贤王,生了两个儿子。后来曹操用重金赎回蔡文姬,再嫁给董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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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魂金瓶梅:香艳下的男女秘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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