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点了点头,说道:嗯,这是个好主意,但是在你练扫踢之前,我有一些话要说,因为扫踢的威力实在是太大,有人曾经用它踢断了一根直径70厘米的铁柱,你虽然不可能练出这样的威力,但是一脚踢在人身上,依然能够直接踢死他,所以用的时候悠着点!
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骇然道:这一招这么猛?
师傅反问道:泰拳的扫踢天下闻名,你不会不知道吧?话说回来,北腿,也就是十二路谭腿,它讲的是手脚配合的组合技,跆拳道虽然也有组合技,但是它讲的是纯腿法,从变化上来说,跆拳道比较丰富,但是高手打人一般都手脚并用,你要学哪个?
我不解地问,什么是组合技?
师傅朝我招了招手,说道:我举个例子,比如说太极的揽雀尾,你用右脚正面踹我,我左脚后退一步,右手下击,劈你脚踝,你会怎么做?
我按照师傅说的试了一下,然后肯定地说,当然是借势落步,然后出左拳打你脸,虽然左拳力量不如右拳大,可是由于你是左脚后退,所以身体右倾,离我左拳比较近,而在打架的时候,速度的重要性明显是高于力量的,也许我出拳迟了0.1秒我就完了,所以我选择出左拳。
师傅笑了笑说,你这说的是理论,也许有的人和你性格不一样呢?也许别人认为力量比速度重要呢?不过这属于同一招的变化范围,我们不讨论这个,只说你用左拳打我,你脚被我狙击,出拳是必然的,至少你不会让自己两只脚都离地来踢我,这个时候我只需要一只手抓你手腕,一只手从你腋下穿过去,就可以把你制住,这就是组合技。
哦,我懂了,组合技就是一个技能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作。
只听师傅继续说道:现在有一个问题,假如我们现在真的打起来了,你有时间想这么多吗?我又有时间想这么多吗?所以训练组合技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在对敌时不需要思考,快速地做出正确的对策。说起来,太极的每一招都至少有十几种变化,这只是已知的,你这么聪明,不学太极真是可惜了。
我想了想说,那我学谭腿吧,这样能把擒拿和踢技连接起来。
师傅走进书房,又拿了一本书出来,附带一对绑腿和三张纸条拍在我手上,又把一双用绳子穿起来的铁鞋挂在我脖子上,绑腿的重量有我体重的一半,铁鞋的重量堪堪赶上我的体重,尼玛给我压的,差点没跪下去,我指着纸条,问道:这是什么?
师傅低下头看了看我的腿,指着那三张纸条说,练扫踢要系上绑腿,穿上铁鞋,先练跑步,再练腿部力量,然后踢沙袋,接着踢树,最后踢铁柱,方法书上都有说,在这期间你的腿会被磨的血肉模糊,你有自信承受的住,我也不勉强你。
但是饮食营养要跟上,这是食谱,这是药方,你去中药店按这个方子抓药,一副药外敷,一副药内服,这样恢复的比较快。
卧槽,搞的这么复杂,我都快被吓尿了……
师傅看我被压得龇牙咧嘴的样子,关心地问道:你能行吗?要不我给你换一双轻一点的鞋子?
我装逼地说,不用了,男人嘛,就是要对自己狠一点!
然后潇洒地转身,一小步一小步的踉跄着走出了师傅家,我听见鹦鹉在我背后喊道:男人嘛,就是要对自己狠一点!男人嘛,就是要对自己狠一点……
李娜追上来把铁鞋从我身上一只一只拿了下去,装进布袋,说道:你丫不装逼会死?
我笑了笑,和李娜一起把袋子抬了起来,说道:装逼也是一天,不装逼也是一天,我们为什么不多装装呢?先不说这个,师傅什么时候买的鹦鹉啊,我以前来怎么没看见过?
李娜耸了耸肩说,你问我,我问谁去?不过话说回来,我好像在一本心理学的书上看过,一般养鸟的人都很孤独,也许我们应该多抽点时间陪陪师傅。
我凝视着李娜的眼睛,问道:那我喜欢猫,我的心理是怎样的?俗话说,好男不养猫,好女不养狗,我是不是不算个好男人?
李娜想了想说,喜欢狗的人渴望得到爱,喜欢猫的人愿意付出爱,养狗的女人确实不是什么好女人,你没看那些挑剔的大龄剩女都喜欢养狗吗?尤其是养牧羊犬的人,比较爱慕虚荣,不过男人养猫就无所谓咯。
我若有所思地说,原来如此,那你不养宠物,你的心理状态是怎样的?
李娜轻笑了一声,说道:谁说我不养宠物了?猫和狗的寿命都只有十到二十年,我想养但是不敢养,所以我养了个仙人掌,别看它脾气臭臭的,也许可以活很久吧!
我不禁哑然失笑,其实仔细想想,她说得对啊!
我们一路说说笑笑回到了医院,这一路把我给折腾的,伤口都炸裂了,再加上我没有因为受伤就放弃训练,导致我本来只需要在医院里住三天,结果愣是住了四天。
因为陈凯把我给烧了,本来我是个皮肤白嫩的帅哥,结果出院的时候变成了一个皮肤黝黑脸上还有一道疤的猛男,其实我很满意这个结果,这是在生死搏杀中留下的疤痕,这是纪念!
它代表着哥疯狂过,叛逆过,混过!
它代表着哥从鬼门关走了一趟!
哥不枉青春!
后来很多人都说,我发怒时浑身散发着一股真正经历过生死的人才能散发出来的杀气,我想就是因为这道疤吧……
值得一提的是东子,这货脸上全是疤,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乱室痂人,他似乎也挺满意的……
我刚回到学校的那天,何蒙蒙来找我了,其实一开始我是没认出他的,因为他采取的是和我见陈凯同样的方式,孤身潜入三中,后来同学们看到了他,指着一个男生告诉我他就是何蒙蒙,这货在我住院期间天天来找我,相当有毅力。
我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个男生身高一米六左右,身材壮实,长相沉稳,留着长发,穿着黑色上衣和蓝色牛仔裤,正趴在窗口朝我招手。
我心里暗暗感叹,真尼玛的好胆量,在我知道他要找我麻烦,对他有很强戒心的情况下,还敢跑我的地盘来,我来到教室外面,问他想说什么,何蒙蒙沉着脸说,听说你对我马子爱搭不理的,一副看不起她的样子,是这样吗?
我皱眉反问道:我这样做难道不好吗?你希望我怎么做?难道我应该被你女友迷住?超级超级喜欢她?然后去泡她?
何蒙蒙脸都绿了,指着我说,你看不起我马子,就是看不起我!
我想了想,觉得他说的有道理,说道:可是我并没有看不起你女友啊,我只是和别人说话没来及搭理她,她就认为我无视了她,你不要听片面之词啊!
何蒙蒙一愣,问道:我凭什么相信你?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堂堂一校霸,骗你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嘛?这家伙不会连这点道理都不懂吧?
我撇了撇嘴说,你丫爱信不信!
何蒙蒙拍了拍我的肩头说,好吧,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倒是很愿意和你交个朋友,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兄弟了,你的地盘就是我的地盘,你的钱就是我的钱,你老婆就是我老婆,我们要亲密无间,不分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