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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浩闻言摇头:“既然能抄,干嘛非要自己写,反正别人也不知道,浪费脑细胞。”

“不要脸!”

沈欣笑骂了一句,跑到河边就要脱鞋下河,郭浩见状连忙拉住她:“使不得,现在河水还很凉,玩水会生病的!”

沈欣被郭浩拉住,不信的试了试水温,结果初春的河水真的有些刺骨,沈欣失落的收回了手。

“不能玩水,这里也没有风筝,我们在这里干嘛,还是继续赶路吧!”

郭浩笑着摇头,沈欣说他没变,其实她也是老样子。

“顺着溪流往前走,出了树林就是县城,明天就是春社日了,百姓会举行祭祀活动,到时候会很热闹。”

“真的?”

沈欣最喜欢热闹,而春社日是农民祭祀土地神的节日,农民们通过祭祀土地神,以表达他们对减少灾害、获得丰收的良好祝愿。

同时也借机放松一下,开展各种娱乐活动,所以在社日到来时,民众集会竞技,进行各种表演,并集体欢宴,非常热闹。

“嗯,正好天色也不早了,咱们就在附近县城留宿一晚,明天看看春社祭祀,然后再赶路。”

“好!”

在古代这么久,可把沈欣无聊坏了,这里没有什么酒吧夜店,更没有什么网吧练歌房,沈欣唯一能做的就是逛集市,也是她最喜欢的。

二人在原地等了一会儿,然后一行人来到前面的县城,郭浩示意李辉安排好手下,然后只有他们几个进了村。

看见侍卫们留在外面,沈欣忍不住问道:“怎么不让他们进来,他们不是要保护你么?”

郭浩听了笑道:“他们当然会保护我,不过不能太张扬了,侍卫们如果和我们一起进城,会吓坏村民的。”

郭浩为了低调,所以让侍卫隐藏在人群中,同时也派人暗中警惕,郭浩周围一公里的地界,都要确保安全。

几个人进了城里,远处炊烟袅袅,家家户户都在做饭,看来郭浩来的正是时候。

郭浩从汴梁出发,打算去西南地区,路过的第一个州郡是许州,此时众人就是在去许州的路上。

由于挨着汴梁,所以这里发展的不错,很多南方商人来京城做生意会路过这里,间接带动了本地经济。

郭浩几人找了家客栈住下,然后吃了晚饭,由于走了一天路都累了,所以都早早休息。

第二天一大早,外面就热闹起来,百姓对春社日很重视,这关乎着庄稼的收成,如果庄稼长得好,他们的日子也就好。

郭浩换了身普通的衣服,带着沈欣几人上街,百姓们都抬着祭品上街,一同来到城外选好的社树下。

这里已经事先搭好了棚子,一位长者站出来,手里拿着祭文,大意就是求社神保佑,本地今天能够丰收。

对于这种祭祀仪式,郭浩已经看过很多次了,这种仪式虽然属于迷信,可又何尝不是百姓的一种美好的希望,和精神寄托。

后世的人都知道,有时候精神寄托比物质更重要,所以对这些无伤大雅的仪式,朝廷不但没有制止,反而也会带头。

这也算是入乡随俗,也是一种统治手段,仪式其实是很无聊的,过后的庆祝就热闹了。

各种表演开始,百姓们都看的津津有味,不过沈欣好像有些不感兴趣,也许之前看多了。

“都是些小儿把戏,我都看腻了,咱们还是进城吧,城里更有意思一些。”

见沈欣不喜欢,郭浩几人就进了城,看沈欣的架势是要逛街,郭浩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郭浩见状道:“欣儿,我派人赔你逛街吧,我忽然想起来还有些事要办,一会儿我们在客栈汇合。”

听到郭浩这么说,沈欣狐疑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句话有些熟悉,不过郭浩的身份不同,应该不会偏她,于是点点头。

摆脱了沈欣,郭浩带着李辉找了家茶楼,优哉游哉地喝着茶,表情有些得意,弄得李辉十分诧异。

“不就是偷个懒么,陛下不想逛街直接说就行了,干嘛要骗兰陵公主呢?”

李辉想不明白,索性也不去想,和郭浩一起看着来往的行人……

再说沈欣和凝香,三德子跟在一旁,李辉的手下远处保护。

二人进了一家首饰店,任何年代的女孩子,就没有不爱美的,此时也是一样。

首饰店里有不少女子,沈欣拿起一个手镯比划了一下,觉得不好看又放下了。

随即又拿起一对耳环,刚想试试,忽然想起来自己没打耳眼,于是只能算了。

沈欣和凝香二人看着,三德子在门口侯着,掌柜的盯着屋里的客人,以防有人偷东西,毕竟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监控。

屋里的客人不少,可大多数都是庸脂俗粉,沈欣和凝香二人如出水芙蓉,让掌柜的眼前一亮。

“咦?这是谁家的小姐,我怎么没见过?”

能开首饰店,自然对当地的人比较熟悉,尤其是那些富家小姐,掌柜的更是了如指掌。

沈欣二人比较面生,一看就是外地来的,再看沈欣头上那个发簪,掌柜的顿时瞪大了眼睛。

只见沈欣带的是一支金发簪,而且上面还镶嵌着一块红宝石,那是西域进贡的贡品,市面上很少见,每一颗都价值连城。

而此时的沈欣,好像满不在乎的样子,随手摘下发簪放在一边,接着拿起一个引发簪试了试。

“凝香,你看这个好看么?”

银发簪上面镶着两颗珍珠,看起来确实很漂亮,凝香点点头,又拿起旁边的一支来对比,一时有些选择困难。

“要哪个好呢,这些簪子都好漂亮,以前我都没发现,以后我要多收集一些。”

后世没有带发簪的习惯,所以沈欣自然没有机会,戒指手镯她都无所谓,后世也有很多。

唯独这发簪,后世十分罕见,所以沈欣喜欢也正常,思量了许久,沈欣决定都买了。

“掌柜的,这两个发簪多少钱,我都要了!”

掌柜的早就盯着二人半天了,此时听到沈欣问价,立刻回道:“客官,这两个发簪一共五十贯!”

听到这个价格,凝香吐了吐舌头,沈欣进入格物院,一个月俸禄也就三十贯,这两个簪子也是够贵的。

听到这个价格,沈欣皱了皱眉,这两个簪子是银子做的,一共没有几两,上面的珍珠珍贵,却也贵不了这么多。

就算算上手工,顶多也就二十贯,这个掌柜的要么是看她年纪小,要么就是欺负她不是本地人。

掌柜的观察着沈欣的表情,他心里确实是这么想的,然而就在这时,他忽然看到沈欣头上带的不是金钗,而是银发簪,一个念头顿时生死。

“呵呵,这位姑娘是第一次来吧,既然你喜欢这么发簪,那么就便宜点卖给你,二十贯吧,希望姑娘以后常来。”

听到这个价格,沈欣决定还能接受,点了点头,示意凝香给钱,然后转身要去拿金钗。

“哈哈哈,姑娘好眼力啊,这个金钗可是小店的镇店之宝,姑娘可有兴趣啊!”

掌柜的说着,竟然先一步拿起了金钗,笑着展示给沈欣看,沈欣和凝香都愣住了。

“掌柜的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支金钗明明是我带来的,你怎么说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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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宋徒第4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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