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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当家果然英俊潇洒,气度不凡。”

远远的望着少当家,张大狗心里佩服的不行。

张大狗是黑风寨少当家的贴身小弟,性格粗中带细,狂妄中有些沉稳,当然还有最大的特点是好色。

此时,张大狗蜷缩着他高大的身躯,带着柳条编的的伪装帽,身上披满了野草,拿着单筒望远镜向远处张望。

心里不时想起城里那些美丽的姑娘。自己只是曾经远远的看了那么几眼,就再也忘不了她们那樱桃小口,杨柳细腰。

说起张大狗,他也曾经是个好战士,最辉煌的一战,深入鞑子腹地,斩首百余级。只是后来主帅毛文龙死了,尚可喜等人要投降鞑子。张大狗不愿意从贼,便跟着老当家的逃出了皮岛。

大当家的在江湖上也曾经是有名气的,只不过天下太乱了,从皮岛出来之后,做什么生意都成不了。先是押镖,后来又去了几趟西域,买卖做的挺不错的,后来遇到官军劫道,兄弟们被杀死了不少,最后实在没办法,就沦落成了流贼。

如果一直这么一下去,大家伙很有可能饿死在路上,或者被官军围剿全军覆灭。

一直等到一个人,某一天,巨大的改变。

他就是少当家李栋。

那个曾经有些瘦削,走起路来总是摇摇晃晃的少年郎。那个无所事事,专门给大家搞破坏的少年郎。

突然有一天,大声对大家说,我们不要做流贼了,这样走下去所有人都得死,不如我们占山为王吧,从此大家的命运改变了。

张大狗另一只手里拿着的便是少当家打造的英格兰长弓,为什么叫英格兰,张大狗也不清楚。不过这把弓,不知道射杀了多少为富不仁的坏蛋。

占的山也是少当家寻找的。这个地方叫做二郎山,是一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大家从此便安心在这里发展了。

逐渐的张大狗成了李栋贴身小弟。因为大家的日子越来越好了。大家都能吃饱饭了,大家手里的武器越来越锋利了。山寨的一些老人也娶了浑家。

想起人家那些老人有了浑家,张大狗又开始想自己未来的女人了。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今天会有女人出现。

只是少当家的举着的旗号是替天行道,会对过路的女人下手吗?

要知道少当家的虽然带着大家跟着响马盗玩过命,在官道上阴过官军,但是就是没有欺负过过路的女人。遇到苦命的,没准还要分她点金银。

自己最近很危险啊,怎么总是想女人,要是让少当家的知道了自己的想法,非得揍自己一顿不可。

“大狗,你说这一次会不会有女人。”一旁的三麻子笑着看了张大狗一眼,将铜锣扔在地上,一个劲的搓动着有些发麻双手。

“这乱世道要女人有什么用,我要一匹最烈的马,骑着战马跟少当家打下一片花花世界。才不像你,一点理想都没有。”大狗瞥了一眼三麻子,瞬间成为一名大明的道德帝。

理想是什么东西?少当家说是,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奥特曼到底谁?少当家说他只需要用哔哔哔的声音,再冒个红光就能杀人,自己如果有那种本事,就好了。

大狗其实是有些后悔的,后悔自己没有见识,以前打劫的时候,大家都去抢金银财宝,抢牲口食物,唯独少当家捡取大家当柴火用的书籍,自己没有跟着少当家的学。

时间长了,少当家更厉害了,而当初的那些老人依然是废物一群。

现在少当家的藏书能够有一屋子,自己经常去沾点灵气。

张大狗最喜欢少当家给自己讲《水许》,自己喜欢叫水许,但是少当家的老是打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自己喜欢里面的武大郎,因为他有个厉害的兄弟,还有个漂亮的浑家叫潘金莲,只是不知道后面的剧情怎么样了。

想到这,张大狗有些焦急,希望早点回去,也好听少当家的说书。

当初跟着老爷子打天下的军师不是一般人,是大明朝有名的秀才公,他都夸少当家是有本事的。

从此以后,大家对少当家的便更加信服了。

看着那个叼着狗尾草,脸上一副惬意的少当家,大狗就感觉少当家不是一般的牛13。

少爷说这句话的时候,自己一听就明白了,牛的那玩意可不是一般大,咱男人要是有那么大的伙计,那在男人群中,那可是面子大了。

李栋目光顺着这条山路,一直往前走,安静的等待着倒霉蛋上门,什么是倒霉蛋,前面有个大坑,但是你却在茫然不知的情况下,欣喜的走了进去。

他的脸上线条细嫩,鼻子虽然笔挺,眉头却非常纤细,尤其是嘴唇之上的胡须,明显是粘上去的。

虽然对于现实生活不满意,但是作为技术宅,日子过的很是很快乐的,但是谁能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土匪。

这职业在历史书上就没有辉煌过。

混的不错的那么几个,根本就没有好下场。宋江的水波梁山哪有那么厉害,还没出门,就让当地政府给剁了。张作霖,占了东北,还不是让小鬼子炸死了。

可是哪里有办法,这西北大地,根本就没粮食吃了,你不吃人,人就要吃你。

李栋也死心了,当不成顺民,咱就当土匪,谁说土匪成不了事,自己为什么不能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

李栋当然不是现在的李栋,他的名字,自己已经忘记了,那个名字在二十一世纪,也是个默默无名的名字罢了。

他本来是个技术宅,高贵的技术宅,自己编一个程序,起码够自己吃半年的。他喜欢搞技术研究,他曾经一度认为,如果国家科学实验室归自己使用,自己比那群老头子强多了。

他会制造各种武器,英格兰长弓,奥斯曼帝国的鲁密铳没有自己不会玩的,对于技术的爱好,可以说超过了他对普通生活的一切要求,他对技术有一种天生的执着。

除了技术,他还喜欢读书,读各种书,《史记》、《孙子兵法》、《六韬》、《尉缭子》。跟那些酒吧的妹妹们,吹牛13用的时候,格外的高大上。

他不止一次曾经想过,跟随潮流,进行一次时光旅行,来到大唐盛世,或者宋朝风月,那都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当然,老天爷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大明朝的末日都来了,让我来这里干嘛?

于是他成了这支土匪的少当家,有个老爹叫李定远,有一百多个铁杆兄弟,天天算计怎么弄点粮食吃,活下去。

老当家的年纪大了,让他天天带着队伍抢粮食,李栋心有不忍,所以这个任务就落到了李栋身上。

他总结了土匪往日行径的利弊,花费了很长时间制作出了英格兰长弓,找了土匪中力气最大的伙计,虽然做法有点无耻,但是能不敌人近身就不近身。

看到周围兄弟崇拜的目光,李栋有些不知所措,自己可没有想过当一辈子少当家,只是这世道?

摸着手里的反曲弓,倒不是自己的力气小,拉不动英格兰长弓,而是好的弓箭都被他们抢走了。这一把还是自己的试验品,原因是大家都认为自己的箭法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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