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绪,分分钟开始感染别的监室,在这夜深人静的监区里,立马引起阵阵恐慌和骚动...
我听到这里,心里倒吸一口冷气。
差点指着鼻子大骂王英脑残!
但,一瞬间过后,我敏锐地察觉出王英说的这些话疑点极多!
怎么可能肩章被撕下来自己还懵然不知?
对吧?那玩意儿又不是粘去的,随便能扯下来。
还有,王英干嘛不把嫌疑人带走审讯,却偏偏要当着监室的所有女囚面拳打脚踢?
最后,王英选择大晚前来,而不是明天一早通过正式途径和当值的管教队长说清楚情况再去提审犯人,踏马的差这一晚,犯人难道还能长翅膀飞了不成?
我的心满满都是疑问。
不过,现在的局面,我已经没办法再去核实或者分辨王英的话,到底有几分可信度!
形势,一触即发,迫在眉睫!
我双眼紧紧盯着监室里的几名女犯,双脚死死钉在监室门口,并没有急着向里面走。
我在判断,在思索,从哪里才能找到突破口?
时间一秒一秒过去,因为我的出现,以及我现在表现出的好像要和她们交涉的姿态,那几个闹事儿的女囚忽然也不疯喊了,眼露出恶狠狠像饿狼发现一只美味羔羊的神态。
残暴而且阴冷。
我终于开始慢慢向里走。
迈出三步,大约靠近两米左右,我停下。
“说吧,你们有什么要求?怎样才能放弃对抗政府,恢复正常?”
我的声音很平和,带着一丝温暖的气息。
我,并不想再火浇油雪加霜。
不过,我的话还没得到女囚们的回应,却立即引起身后阵阵惊呼。
我知道,那些同僚们惊讶,完全是因为我那句---你们有什么要求可以提!
什么时候,监区管教会和女囚们谈条件?
以一种平等友善的姿态说话?
特么的,她们肯定以为我疯了吧?
我是在进行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友好经贸谈判吗?
然而,真正傻逼的是,这几个不明白事儿,不知所以尖叫的管教。
我没回头,不清楚有没有岚监、汪监这些监狱高层。
如果有,我只能说,你们赶紧回去洗洗睡吧,这里,没您啥事。
“听着,我现在代表狱方和你们交涉,有什么要求可以提!”
我的语气依旧坚定诚恳,现在,我所要走的只有一条路---吸引或者转移她们的注意,并让她们已经狂暴不堪,甚至濒临崩溃的情绪逐渐平缓。
从心理学的角度,让丧失理智的对象安静,根本不是威胁和讲道理那样简单。
我,首先需要知道她们的诉求,而且要以一种对方可以信赖的姿态。
“你,你能代表?”
一个岁数稍微大一些,看着有四十多岁的女犯突然开口,她看着我嘿嘿地冷笑。
“我能!”
我大拇指向后杵了杵,“你没看见吗?监狱领导已经给我授权!”
“哈哈,授权?太可笑了,麻痹的,小白脸儿,你说你能?好,那我要求你们现在放了我们,给我们体面的工作和家庭,你丫的,你说啊,你能吗?”
她的面孔开始扭曲,咬牙切齿的,看着非常凶悍。
我看着她,面色依旧平静。
看着好像我第一句话似乎没有啥效果,但至少我知道一件事---她们起码愿意和我对话。
这是我作为沙山女监里唯一的异性,天生具有的性别优势。
“我不能!”我回答道。
不过,并没等她开口说话,我紧跟着说了一句,“不管监狱方面同不同意你们的要求,至少从我个人的角度,我也不可能答应!”
“骂了隔壁的,你不能你跟老娘瞎逼逼个屁啊!”
对方突然狂暴起来,又开始挥舞着手的利器冲着我示威。
过了足足三分钟,等到她们不吼了喊累了,我忽然笑了,声音冷然地说,“我不能答应你们这个条件,因为,因为至少你不配!”
我的回答顿时让她们愣住。
我并没有说什么党和国家政策啥的大道理,不去和她们做任何解释,也没有向狱方求援,而是简单地直接给出我的理由。
你,不配!
我的话立马让全场的气氛凝固,不但是这几个狂暴的女囚,连我身后的自己人,那些无论是沙山女监的领导还是管教,全都傻眼了。
我这是在谈判吗?
难道不是在挑起对方心更加凶猛的怒火,让女犯的情绪更加失控?
果然,领头闹事的监室长发飙了。
“麻痹的,你说什么?你再给老娘说一次!”
好半天她才反应过味儿来,顿时火冒三丈,眼看着要冲我扑来,那表情凶狠得似乎能用眼神直接射杀我。
“刘瑶琴,我说了,你不配!”
我看着她,眼精光爆射!
这个监室长的情况,我刚才已经专门问过张小琴,大致有所了解。
刘瑶琴,女,四十三岁,罪名是贩毒和拐卖妇女儿童。
只不过贩毒是顺手干的,属于小打小闹,而拐卖妇女儿童,曾经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二十年。
这种重罪,当然不应该关在一监区,只是当一审判决下来的时候,刘瑶琴不服,诉t市(t是属于副省级城市)级法院。
二审结果认定,因为有些案情从证据不能坐实刘瑶琴的犯罪事实,因此改判有期徒刑八年。
因此,这女人才进到一监区,目前已经服役四年。
这期间,表现很一般,甚至算不好,没有得到过一次表扬,别说攒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
准确说,她是一个油盐不浸的滚刀肉,实实在在的恶女人。
对于这种角色,老子当然不能随便任由她掌握主动。
跟你谈,那是给你刘瑶琴脸,同时让你们这些闹事儿的女囚放松警惕!
我承认,女囚的确有些是有令人同情的情节,但,犯了法是犯了法,不能因为事出有因,法外容情。
对于刑法来讲,只能是在判决的时候考虑一些减刑因素,但犯罪是犯罪,无可例外。
对于刘瑶琴这样恶贯满盈的女人,我认为毙了都不为过!
拐卖妇女儿童,那会让多少家庭家破人亡?
这种罪孽所暗藏法律无法评估的伤害,其实远人们能够看到的要严重得多!
然而,很悲催的是,我并不是法律的制定者,我也不是最后宣布判决的那个人。
但,现在,我却是要解决这场天大危机的第一当事人!
不成功则成仁,我已经被推到风口浪尖,无从选择,无法退缩。
“你踏马的...”
听了我的话,刘瑶琴显然忍受不住,正要对我破口大骂,我却忽然身体向前倾,做出一付攻击的样子。
但,我没动,我只是作势而已。
一股强大凶悍的气息从我身散发出去,这一瞬间,我明显能感觉到刘瑶琴一愣。
无论谁,当他面对自己强悍数倍的捕猎者的时候,条件反射会产生一种躲避或者畏惧的心理。
而这一刻,正是我想要的!
我,一直在等!
说时迟那时快,我作势、忽停,然后趁她一愣神的功夫,猛然掠起,身体像一只凌空扑下捕食小羊羔的巨大鹰隼,瞬间飘移到刘瑶琴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