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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和平上到平台后,向四周一看,觉得这真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平台不算大,大约有四五平方米左右,躺倒几个人睡下一点不成问题。站在这里,可以俯视整个山口,对于山口的里外延长线也能看出去好多,正所谓一览无遗。

吴和平对这里很满意,如果站在这里把狙击枪一架,可以说是非常好的狙击点。可是,他一想,李玄武让他上的是峰顶,这不算是目的地,随后抬头向上看。

崖顶还在云端之上,如果真想上去必须还得花一些时间,再者说,上到那个地方,怎么能狙击下面的敌人呢!这样一想,便觉得李玄武安排的不态对劲,如果占据着一个没有战略战术的位置,在这里傻等着,岂不是会误了战机。

想到这,他就想向李玄武请示。可是,他上来的匆忙没有带步话机,再者说,人家也没给它这个,没了通信设备,拿什么与人家联系。吴和平再一细想,感觉着有些不对劲,有些觉得李玄武对他这个人似乎不怎么重视。

越想越有问题,随后便有了疑虑。他琢磨着,如果自己一味的向上爬,那上面是否就是李玄武要他到达的地点。而走时李玄武也没明确说,他现在这么一想,觉得这任务接的有点不太明确。如果到了那高高的崖顶,万一在那里对战斗起不了什么作用,他自己岂不是受累不讨好,更别说什么支援了。如果自己没了作用,那他来这干嘛!再看看眼前,觉得这里是一个绝好的狙击地点。

吴和平想到这,便有了违抗李玄武那个不明确的指示的想法。在心里给自己打着气说,只要能阻止住敌人,用实事证明自己是对的,将来,即使李玄武以后不满意,那他也说不出来啥。对了,就这么办,在这不走了。

吴和平下了决心之后,便想要在这里伪装自己。于是,开始在岩上找些能隐藏身体的东西。这时,他看到了靠近崖壁有一堆很大的草垛,于是便跑了过去,心想,如果有这些遮住身体,山下的人怎么也看不到,那时突然出击,必能很好地发挥狙击作用。

就在这时,只见那只老鹰不知何时飞了上来,停在崖壁一角,朝着吴和平鸣叫。

吴和平听到叫声,赶紧的回转身去看,却见先前在天上飞的那只鹰已落到了他的对面,而且距自己不足两米的距离上。只要它向前一跳,再用尖利的喙朝着吴和平那么一啄,无论是前心还是后背都得贯穿。你说,一惊之下,吴和平能不害怕吗!

果然,吴和平见到老鹰之后,慌忙向后退了两步,与他保持了一段距离。

吴和平心里在想,这老鹰怎么竟敢落在自己面前,难道它不怕枪嘛!想到这,吴和平忽然间壮了胆,对呀,我怕什么,我有枪啊!于是,吴后平摘下枪,端着对准老鹰,嘴里嚷着,“别过来啊!我可有枪。”

没想到,老鹰根本就没有退走的意思,而是朝着吴后平逼了过来。吴和平心想,这下可完了,他不杀这鹰都不成,为了自保,他只能采取这一招。

但是,他不能开枪啊!此时他们的任务就是埋伏下来,专等着要来的敌人。他这一开枪,岂不等于向人报了警吗!可不开枪怎么办,万一老鹰攻击他,他怎么自卫。

吴和平再定睛去看老鹰,只见这只老鹰的眼并不在吴和平身上,而是看向他后面的那堆草。吴和平有些醒悟,心里琢磨着,难道那里面有什么让老鹰放不下的东西。

他这么一想,便把身前的路让开了一米,向一侧转过身体。

果然,这只老鹰并没有朝吴和平欺身过来,而是扑楞着翅膀跑了过去,显提非常急不可奈的样子。等老鹰跑到跟前,竟然有两只雏鹰从里面爬了出来,快速地来到老鹰跟前。

这下吴和平明白了,老鹰不顾一切地朝这崖顶落下来,不是朝着吴和平来的,他是为了保护自己幼崽。

只见那老鹰用身体护住了幼崽,而向吴和平却瞪着一对愁恨的鹰眼,那意思是对吴和平说,你要是敢对他们俩下手,我就跟你拼命。

吴和平很快明白了它的意思,忙收回枪,摆着手对老鹰说,“你们别怕,我上来不是抓鹰的,我是另有任务。”

老鹰似乎听懂了吴和平的话,但仍然保持姿势不变,即没有进攻,也没有退却的意思。

没错,这里就这么大一点地方,让它能退到哪去,小鹰不会飞,而他又不会背,它也只能守在这,要退的,只能是人而不是鹰。

山口外,已经露出了特朗尔和那些雇佣兵的影子。

远看,阳光直身在地平线上,腾起层层波浪般的幻影,使得本就缺水的地表层更加干裂,折射出人的身体的歪斜。

这支队伍走的稀里哗啦,十分不整齐,武器背包零零散散地被搁置到人体的各个部位,显现出负重的人吃力的样子。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等,看不出他们还是在队例中。因此,十几人的队伍,开头与后尾差了约在一百米的距离。

小嘎和父亲木宏那,还有那个特郎尔行进在这些人的最前面。

雇佣兵里,目前只有特朗尔还跟在身边,其他人都落在了后面,只有他还不紧不慢地跟着爷俩。

格里拉和老k也被落在了后面。

按说这些雇佣兵都是退役军人,体质和作战能力都要强于前面这三个人许多。但是,论腿的功夫和长途跋涉的能力,他们还真不如本地普通居住民。因为这些居民长期生活在这人烟少,交通不发达地区。一切的行动全靠双腿,所以,走起路来,他们的两条腿甚至不会输给四个车轮子的汽车,车走多远,他们都能很快到达。有时,让他们连续走上一百公里路都不成问题。何况这段路程呢!

因此说,能打能杀是技能和体质问题,能长途跋涉,则表现的是韧性和耐力。

木宏那和小嘎这爷俩,出生就在这里,他们几乎是天天满山遍野地走。在每天开始工作时,离开家就得天黑才回来,这个腿功练的自然很强。正是由于这样长年累月积攒下的功力,岂是那些军人们,只靠一段强度训练就能比的了的。因此上,这些雇佣兵自然被比下去了。

这时,格拉里已经落在了队伍的后面,因他是这支队伍里年龄最大的,四十多岁,体质自然比不得那些年轻的。论技能和指挥他是强一些,但论四肢发达程度则要稍逊一些。还是那句话,年龄是个宝,但在生理上也是个问题。

一旁的老k见格拉里走的吃力,便返回来想要帮助他。没想到,格拉里不领请,一甩手,脱离开老k伸过来的手,喘着气说,“甭管我,去,让前面的人走慢点,然后把老格叫过来,我要和老格商量点事。”

老k也不说什么,转回身向前跑去,追赶最前面这三人。

明显看的出,格拉里真的顶不住了。他让人叫特朗尔的目的是想歇一会,但又不想在众人面示弱,因他是领导者,带这样的队伍,如果不是强者自然便会没有威信。

这是一支什么队伍?是东拼西凑起来的雇佣兵队伍。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是花钱雇来的,人与人之间没有交情,没有感请,来此之前都是陌生人,所以,他们知道谁又不欠谁的,谁想当领导者,那就凭实力说话。

那么格拉里又怎么当的头呢!是因他与特朗尔熟,有中间人介绍,而他又是某国某公司里的老雇员,所以自然是头了。而这些人又是通过报名来的,都是一群只讲钱不讲感情的动物。真要是压不住,谁又能服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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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战争——一名战士的战斗经历第14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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