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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被瀑布砸出了一股股凉风,人处其下感到无比凉爽。这些还不够,阿竹喝够了水,还要冲澡。阿竹不管不关站在水流下,任凭清水灌顶。一瞬间,她的全身湿透,各个突出部位明显无比。

吴江龙是个过来人,当然对女人很懂。等他转过头来看见阿竹的样子,迅速又回转开。

阿竹一点不在呼,大声喊着,那意思是让吴江龙也冲一冲。

吴江龙可没这个胆,他身上就这么一件衣服,湿了之后穿什么,再,一会还要背着阿竹赶路呢!光着身子,再背个湿聊女人,这成什么样子,所以吴江龙摇头不肯。

见吴江龙不入水,阿竹自顾自地陶醉于清凉的山水之郑水也喝饱了,身上也凉快了,紧跟着疲倦便找上了门。不久,两个人又都靠着崖壁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吴江龙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添他的脚,还能听到一声声呼吸声。

吴江龙一睁眼,看到的是一头大狼狗正在闻他。

“哪来的狼狗?”吴江龙脑中闪出疑问,又觉的不对,“这不是狗,是狼。”再盯睛一看,这狗不是黄『色』的,而是黄黑相间,灰『色』站了百分之八十以上。“我的妈呀!怎么是狼?”

吴江龙悄悄地从身旁『摸』过一块大石头,朝着狼脑袋砸了过去。

也是这条狼大意,他以为眼前是两条死尸,所以没当回事。等它发现有东西打向他,反应过来时,那块石对已经砸了过来。

还算这只狼机灵,一闪身,躲过脑袋,石头砸在了身上。

狼一声嚎叫,便跳到一边。

这一回不是它吓到了人,而是被人吓的惊慌失措。

这只狼并没有离开,他怎么会舍得到口的食物呢!刚才它已经闻过了,眼前的这两个大食物还新鲜,不像那些腐食,因此让它垂涎不止。

这时的阿竹也被惊醒,跟着吴江龙一起朝狼吼叫,他们俩想用吼声把这狼吓走。

也许这只狼估计出了双方力量对比,靠他一只是对付不了眼前的两个大活物,必须得请同伴帮忙。

只见这头狼昂起脑袋,朝空就是一声长吼。吼声刺耳难听,在林子上空回『荡』。

这狼一叫,阿竹脸『色』大变,从地上跳起来,拉起吴江龙就想跑。情急之下,她忘记了脚上的伤,等到右脚一挨地,才知道疼。阿竹顾不得这些了,她只想着带着吴江龙赶快跑。

吴江龙朝四周一看,四周围除了水外,就只有他们来时的那条出路。可是,这条路已经被狼占据着。

为了逃命,无论如何两人也得硬冲过去。

谁知道,他只狼硬是不退缩,任凭吴江龙用石头砸,他就是不躲,呲着满嘴的锯齿燎牙,不断地向吴江龙和阿竹进攻。

阿竹身体不灵活,全靠吴江龙护着。两人走路都不方便,又如活对付得了灵动无比的野狼。

吴江龙想起了身上的*,摘下来便准备朝狼『射』击。

阿竹示意吴江龙不要开枪,可是不开枪,又如何能打开通路。没办法,吴江龙只好朝这只狼开枪了。

枪声一响,这只狼被一枪打倒在地。

吴江龙走上前,见狼死了。回走几步,搀扶起阿竹便准备赶路。

阿竹看着前方,吓呆了一样,一动不动。

吴江龙感觉到什么,也转过头,顺着阿竹视线去看,不看则矣,一看之下,竟然魂都被吓了出来。

只见在他身后,密压压地站满了无数只狼。有的在高坎,有的大水边,大部分都隐在树林边沿,一只只狼头看的很真牵

“快,快”

吴江龙知道前进的危险,只好拉着阿竹向后退。

他们俩刚徒崖根下,群狼又往前挺进了几十米。

现在,狼的队型已经摆成,灰乎乎一片,数也数不清。

狼群是一个组织『性』非常严密的群体,个狼也是人人无我,奋勇争先的勇士。只要头领一声令下,他们绝不会因顾惜自己生命而退缩,或者畏首畏尾,如果那样的话,这只狼不是被狼头咬死,也必死于群狼的钢牙之下。同时,狼报复『性』很强,用饶话讲,他们是一个非常讲团结的队伍,积极『性』从哪来,那就是干部的带头作用。一旦有令,冲在最前面的那可都是第一线的兵头们,到了必要时,大将也会亲自出马,不将敌人消灭,势不罢休。

今这个祸应该是吴江龙惹的。人家阿竹提示过他不要开枪,可他不听,非要开枪自卫不可。自卫也行,吓唬一下,把狼赶跑就得,谁成想,他这一枪还真把那只狼给打死了。同伴死了,被狼赤候看的很明白,跟头领一讲,他便带着狼军出现。他们此来的目的只有一个,杀死面前这两人,给狼同志报仇。

吴江龙和阿竹向后退,狼群排开阵势步步紧『逼』。狼看的很明白,摆在吴江龙和阿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向前冲,杀出一条血路突围。另一条路,徒湖水中淹死。在狼看来,湖水那是死地,凡进必死。只要这两个人死了,给同伴报了仇,也不辱没狼的威名。至于吃不吃这两个饶肉那都无所谓,这么大的队伍,谁吃了也不会饱,一狼一口都不够分。所以,为了狼群的团结,干脆解决了这两人『性』命,泡在水里,都别吃,还省得引出纠纷。

这就是狼群紧『逼』,而不攻击的主要理由。

吴江龙哪里知道,他还以为是狼怕他手里的枪,不敢硬攻。

一支步枪,再怎么『射』,充其量也不过是打死几只儿狼,没子丨弹丨了怎么办!或者即使开枪,也不过打死一两只,想多打,没那机会。

狼群距离吴江龙和阿竹这么近,只要你开枪打死一只,就会有十只八只同时冲上来。到那时,无论是你干掉那只狼,你的身上都会接受十来只狼的风咬。这时候的枪又有什么用,除非是机枪压满了子丨弹丨猛『射』,但也有子丨弹丨打光的时候,到了那时,其结果仍然是粉身碎骨。

在上个纪的五十代,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两个解放军通信兵,骑一辆带跨斗摩托车送信。他们要路过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刚刚解放不久的广大农村,经常有土匪出没。因此,解放军战士出行都是带枪带子丨弹丨的,而且,这辆摩托车还配备了机枪,就支在斗子上,其目的是为了应付土匪。

当两人穿行一大片丛林时,土路旁的林子空地上站着一头黄『色』的狼。

乘坐在斗子内的通信兵感到新奇,也许是他没看清,把这狼当成了狐狸。那个时期部队条件是很艰苦的,有这么样一个打猎的好机会,给首长弄张好皮子,不是很好吗?

这个兵这么想了,也这么干了,于是,他朝着那只狼就开了一枪。

摩托车在行进,这也算是运动趾射』击,其难度可想而知,就是神枪手也不一定百发百郑还好,这个兵的枪法不错,一枪打在了狼退上,而不是狼头。

狼没有死,落荒而逃。通信兵很觉惋惜,还想下车去追。如果不是任务紧,他还真就去追了。

本来他们就不是来打猎的,打中了算是捡个便易,打不中也无所谓。因此,两个人没停车,继续向前走。

森林很密,只有中间的土路是光溜的,在他的两边全是半人高的蒿草和大树。太阳被树灌遮挡着,照不到地面,因此,林子荫森森,『迷』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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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战争——一名战士的战斗经历第9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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