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风迷茫的眨了眨眼睛,“我只负责拍,这些没注意。”
祁漠回答他:“时树。”
时风后知后觉似的,“也姓时?但我不认识。”
“我也不认识,今天才从苏然那里知道,时树就是城文。”
时风惊讶道:“是吗?那他为什么要写个假名。”
祁漠挑了挑眉,“他有保留的权利,但现在我不关心了。”
擦完药,时风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在祁漠怀里窝着,“原来城文还有这种才华,我一直以为他只会赚钱。”
祁漠两只手在时风肚子上揉了揉,“他我清楚,给你爆爆料?”
即使退圈也依旧在中心的屹立不倒的祁漠,他知道的内情,远甩只会造谣的营销号几条街,堪称10G网速,吃瓜永远在第一线。
“DM早年其实不叫DM,叫华世娱乐,那时候的老板还不是他,是个有点手段的富婆,四十多岁。”
时风翘了翘小腿,“嗯,继续说。”
“长纪刚起步的时候,城文就已经是华世的新总裁了,那时候他才24。”祁漠一边回忆一边娓娓道来,“猜猜他怎么做到的?”
时风愣了愣,微微睁大了眼睛,“他该不会是,和那个女老板……”
祁漠笑得更深,“猜对一半。”
“他靠脸爬了那老女人的床,当了几年的宠物,最后偷了私密文件,把那女的送牢里去了,自己理所当然上位了。”
时风一副吃到惊天大瓜的表情,“哇……”
那一双永远带笑的眼睛在时风脑海里浮现,隔着重重猜想,他却对那副泛着冷光的金丝眼镜感到不寒而栗。
莫名的,时风想起今天所拍摄的内容。
孤儿敲响了女巫的门,希望借住一晚得到庇护。
女巫表面友善,其实也是个披着人皮的怪物,想要在孤儿熟睡时吃掉他美丽的眼睛。
门外危险重重,门内也相差无几,孤儿举起长刀,奋力刺穿了女巫的身体。
那是孤儿杀的第一个人。
他的手上从此沾满血迹,再也无法洗去。
【作者有话说:孤儿把少年当作弟弟,带着少年走出沙漠,来到了迷雾森林。
森林里非常危险,到处都隐藏着吃人的怪物,但有一处小屋十分安全。
为了进去躲避危险,孤儿答应帮女巫打扫小屋,待到天亮就会离开。
可是女巫也是吃人的怪物,在孤儿和少年熟睡时,女巫想偷偷吃掉孤儿的眼睛。
“我要吃了你漂亮的眼睛。”女巫说。
孤儿说:“我弟弟的眼睛比我更漂亮。”
“你弟弟的脖子上戴着刺眼的钻石,我无法接近他。”女巫说,“但是你的眼睛也不错,所以我要吃掉它。”
孤儿把女巫杀死了。
这是孤儿杀的第一个人,也是孤儿第一次戴上眼镜。
第77章生小孩
第三站出了境,剧组来到了国外的慕里雪山。
这里积雪常年凝冻不化,气温也恶劣寒冷,甚至是雪崩高发地。
到这里时风终于觉得,《朝圣》的取景,一定遵循的是“危险的无人区”这个标准来选的。
进组这些时日来,大家都吃了不少苦,但因此也看到了很多真正属于大自然的风景。
那些无人踏足的大地,充斥着一切野生神秘的造物,它的每一粒尘土、每一刻野草都充斥着神性,他们在拍摄《朝圣》时,也好似真正替“孤儿”走过他的道路。
还未登顶,KK已经被高原反应折磨得够呛,难受起来也顾不得自己旁边的是谁了,苏然蹲下身来要背他,他就十分乖巧地趴了上去。
徐哥也出现了高反,走几步就得歇,倒是时风和祁漠状态良好,什么反应也没出现。
慕里雪山地处南半球,与中国的季节完全相反,一众人快要登到雪山顶的时候,灰沉沉的天空居然飘起了雪花。
冷冽的寒风刮过皮肤,在细小绒毛上留下一层寒霜,时风的睫毛甚至都变白了些。
城文便在风雪之中出现了。
那真是一副相当诡异的画面,铺天盖地的白色中,他远远立在那里,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没有声音,没有动作,城文静静看着时风的方向,好似化为了一尊被冰雪凝冻的阴魂。
很奇怪,明明那人站得很远,时风却好像隔着纷飞的雪,看清了他的神情。
皮肤,偏冷、苍白,看不出活人的气息。
嘴唇,冷淡、平直,没有一丝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