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下楼的时候,突然脑中灵光一闪,对啊,为什么不乔装改扮呢。于是我跑到隔壁的楼顶,连续找了几个天台凑足一套女装,躲在暗处穿好。其实,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换一套,不过这样要是被人遇到,就会露馅,所以,这种张家舀一瓢李家拿一碗的方式,是最保险的。
我最终找到一个带耳朵小球的毛线帽戴在头顶,将呢大衣衣领拉起来。
我下了楼,往五楼走去。白天的时候我从小秋的电脑里看到那个家伙住在第几间房,所以轻车熟路。
我敲响了五零五室的房门,我很紧张,不是上门服务的那种紧张,而是如何问出来他就是那个人的紧张。要是有错的话,那么,不得已,我也只好杀了他。
门打开了,一个男人的声音疑惑的问,“你找谁?”
不过他的声音,就是我要等待的那个男人。
他穿着睡衣和一双人字拖,我的眼睛迅速往里面看了一眼,一室一厅,卧室的房门打开,里面没有人,不然的话这个家伙说话的时候一定有人在里面说话的,至少会说一句,某某,是谁呀之类的,但是没有。
我听到咽口水的声音,他说,“你,你找谁,今晚你,你没有带钥匙吗,我们都是邻居,没事的,今晚你就……”
我抬起头来看着他,将毛线帽子摘了下来,“警官,你还想得开啊,几个小时不见。”
他一脸的震惊,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看着我,结结巴巴的说,“你,你,你是怎么……你竟敢私闯民宅,我要……”
我反手一拳将他的话打在了嘴巴里,拿出刀捅了下去,这一刀捅的很结实,捅在了他的大腿上,骂了一句:“当天你捅了老子一刀,现在还给你!”
他被我的突然出现和突然攻击弄得手足无措,但是在他的大腿挨了一刀的时候终于反应过来,就要跑过去拔枪,我一脚将他扫倒在地上,对着他的肚子踹了一脚,又在他的脸上来了一拳。
他从地上爬起来,和我缠斗,我们在屋子里打斗了很久,我才发现,这狗日的竟然身手这么厉害,当初在巷子里黑不隆冬的没有试出深浅,现在是性命相博,他的本事也施展了出来。果然是警校出来的,身手不一般,打起来的时候不像街头的流氓地痞毫无章法,而是各种擒拿和格斗方式都使了出来,迅捷而疯狂,还一边往门边的方向跑。
我不将他放在眼里,但是也不能不小心。不到一分钟,我再一次将他打倒,对着他的肚子和脑门猛踢了好几脚,彻底让他失去了战斗力,我才停手。
我是不会愚蠢到将他打倒就拿出刀来架在他的脖子上问这问那,这样的做法只有白痴才这么做,也是找死的行为。唯一的方式就是彻底将他打废,这才是最保险的。
“你要那笔钱吗?”我问他,我还不确定是不是他。
“你为什么要一个人独吞?”他的嘴巴被我踢了好几脚,牙齿和血吐了一地,说话的时候声音就像瓷片在玻璃上划过的吱吱声音一样刺耳怪异。
“你是警察,你为什么参加抢劫?”
“小子,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一百万,我们拿了,谁也不会知道。想不到你会出现。”
“你为什么知道那个人就是我?”
“你以为,你做的天衣无缝吗?小子,你杀了我,你就会后悔的。”
天衣无缝?难道还有人知道?
“你在威胁我?”我把准备好的手套戴好,走到他的衣架边,把他的手枪拿了过来,上膛打开保险,对着他的脑袋,“我只问一遍,什么意思?”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他,我知道我要是一匹狼的话,就会一口咬上去。
“啊,啊,你,你不能杀我,我是警察,你这样做,是犯法的。只要你放了我,那笔钱,我们两个平分。”他的语气一下子变得祈求。
“你明明是警察,却要去抢劫,你现在有这样对我说这些话。你要是我,你听到这些话,会放过我吗?”
他沉默。
“老子就送你上路!”我把枪口盯着他的脑袋,作势就要扣动扳机。
“别,别!”
“说。天衣无缝是什么意思,老子不是问你它的解释。你最好想好了再回答,这是你的机会,唯一的一次机会。”
“除了我,没有人知道。我刚才那样说,只是为了让你忌惮。我可以保证,我们两个分了这笔钱,以后我在官场,你在外面,我们联手,一起创造财富。你知道吗,海滨市很多人都这样做,他们都有很多钱。”
是啊,很多人这样做,有很多钱。但是我需要他吗,一个随时都可以要我性命的人。
“不需要,你去见阎王吧。”我不能开枪,就一枪托打在他的太阳穴上,就把他打晕了。我脱掉了女装,将在上面拿下来的几个胸罩放在窗户边,衣服仍在沙发上。这样做,可以给他一个偷衣贼的名声。
我把他的警察衣服穿上,帽子戴好,到了厨房里关好窗,也将卧室里的窗户关上,一切准备妥当。
我走到厨房,将煤气打开,拿出一根蜡烛点着了放在客厅的门边,出去关了门,尽量不让摄像头照到我的脸,我走到拐角的时候,假装下楼,然后跑上天台,一边将警服和帽子脱了捏成一团拿在手里,迅速的跑向了另外的天台。我还没有准备离开,就听到了巨大的爆炸声,那间房屋,爆炸了,大火熊熊,我站在另外一幢楼的天台上,都感觉到一阵颤动。煤气爆炸好大的威力。大火燃烧,里面的一切,都会燃烧殆尽吧。
该死的混蛋,结束吧。
我躲在暗处,听着小区里混乱的声音和人们的惊慌失措叫喊声,几分钟之后消防车进来了,人们都跑过去观看救火。我悄悄的跑到楼下,没有人注意到我,我躲在了消防车的车底下。警车来了,医生也来了。
一个多小时以后,我被消防车带着离开了小区。我被一直带到了消防局,因为中途我没有找到离开的机会。我趴在彻底等了很久,大概三点钟了,终于没有了动静,我溜出来,躲开摄像头,翻墙离开了这里。我到了警局后面,将警服和警帽扔了进去,转身离开。
我漫步走到街上,将口袋里的手套拿出来,站在桥边,扔了下去。同时扔下去的,还有那把手枪,那把刀。
那一百万的不义之财,就随着我把手枪扔下去而结束。
在回到医院,坐在外面坐了一宿,心里在想着很多事情。
这些事情,每一件我都要去做,而且非做不可。
天亮的时候,我迷迷糊糊的靠着长椅睡着了。
“哥哥,你怎么在外面睡着了啊?”我听到红秀带着哭腔的声音在喊我,我睁开眼睛,看到红秀一脸的担忧,紧紧的抓紧我的手。
我笑了一笑,“红秀,哥哥昨晚上喝了酒,不想让姐姐和你闻到酒味,就坐在外面。”
红秀心疼的摸着我的脸,“哥哥,你真傻,你这么做,红秀好担心。哥哥,你以后要是喝了酒,也要在我们身边好不好。别人喝了酒,红秀会敏感,但是哥哥你不同哦。”
我将红秀搂在怀里,“你真是哥哥的好红秀。哥哥送你去上学。”
“哥哥,为了惩罚我和姐姐担心你,你要做一件事哦。”红秀歪着脑袋看着我。
“什么事?”
红秀小脑袋故意昂起来看着我,“哥哥你要背我去上学,这一身新衣服和这双新鞋子,我舍不得走路呢。”
我这才发现,红秀今天穿着一件带帽子的秋冬羽绒,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一双流苏羊皮保暖平底红色的短靴,显得时尚可爱迷人。头发有点蓬松,小脸蛋白里透红,白皙粉嫩,让我忍不住亲了一口,“你真漂亮。乖红秀,就算你要去摘月亮,哥哥也会背着你去。”
红秀咯咯地笑了,我背着她慢慢的走。
天还很早,到上课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大概是红秀担心迟到,才走的这么早吧。原来我不在,她能这么懂事。
我好幸福。
冬天不算冷,街上的人们,尤其是那些爱时尚的女人们,都穿的很少,尽管我看到她们走路的时候有些发抖,但是靓丽的外表,不就是衬托这个城市的时尚和美丽吗?
美丽的东西装饰女人,女人却装饰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去欣赏,去发现,去滞留,去诗情画意。
我呢,我背着一个比这一切更美的世界,走在冬日的早晨里,这个美丽的世界,她的笑声,让无数的美丽为之侧目,羡慕和嫉妒。
她,就是我的红秀。这个天使一样的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