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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咸王这般生活在美味佳肴万千后宫中熬到六十出头的君主,倒也并不多见。其中很大的原因在于饮食极端丰富,除了传统的大油大混,大量传入中原的食物和新式花样丰富了食物品种,无需再似从前不是烤肉便是煮肉,吃来吃去全是大荤。

其次是医疗条件好了,全天下再也没有咸国更为先进的医疗服务水平。最后,心情好很重要。一生中大起大落数次,能从亡国摇身一变开疆拓土光宗耀祖,纵观历史没几位,咸王正是其中之一。

综合以上几点,咸王长寿是必然结果。

尉迟光这货是御客的外派财务,尽管南境早已不打仗了,御客筹辎使也随之撤销。然由于当年苏方义带回了巨额财富,让御客有了做生意的本钱,于是当年所有的御客筹辎使摇身一变成了呼风唤雨的商人。

得知尉迟光随同一起前来,百里燕只想到肯定没什么好事。

自盛元634年、635年全线停战后,御客一直从咸国以几乎成本的价格获取工业、民用商品份额对外销售,一部分也用于储备和消耗,总体上不是太多。

此事也一直由苏方义负责打理,此番尉迟光前来不应该只是脸熟混个人情,再要些份额,毕竟这么大年纪了,随时可能两腿一蹬撒手人寰,靠脸熟没什么意义。

果不其然,他这一开口,当即是难住了百里燕,御客这次又看上了“枪”。

“有鉴于永兴城新式兵器的厉害,总堂希望能获取一批这等武器,故派遣老夫前来与永兴侯秘商此事。”

尉迟光和盘托出来意,苏方义接话说:

“永兴侯莫要生气,此事非是苏某有意泄露。你让人前去掣驰试枪之时,已被我兄长知道,此番总堂询问,我也不大好继续替你隐瞒,还望燕公子休要责怪。”

百里燕此时真是想生气也发不出来火,御客要的东西哪里能不给,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也得去摘。

他苦脸摇头很是无奈的说:

“非是本侯搪塞二位,而是当下永兴城全力开工生产博源君所需机器,一时半会儿着实腾不出手来制造枪械。而且我军尚未装备新式兵器,又如何能安排给御客,实属无能为力。”

尉迟光不依不饶继续说道:

“永兴侯若是为金银之事,总堂许诺可以丰厚利润换取咸国新式兵器,永兴侯大可不必担心金银之事。”

“金银虽好,可本侯腾不出手来制造兵器,为之奈何。”

见百里燕仍然拒绝,苏方义、尉迟光目光交错通过眼神交换着意见,下刻苏方义严肃说道:

“大约五月前,总堂的一船队船途径长孙海天郡外海时,从一块飘在海上的木板上救下了一人,此人肤白如雪,发色为金,从未见过,被救起后便秘密押往了总堂。”

听到这里,百里燕努力勾勒着轮廓,下刻顿是吃了一惊:

“怎么,是白人!”

苏方义诧异,忙问:

“永兴侯见过肤白如雪之人?”

“这倒没有,只是金雪狄人肤色如金,毛发雪白,想来此等肤色如雪之人,世上应该亦又之。”

百里燕当然不能承认见过白人,然当下出现白人也确实出乎了他的意料。至少在见到金雪狄人之前,他已经意识到这个星球上或许其他人种的肤色不会与地球人类千篇一律的完全一样,而今乍闻白人,显然是有些意外的。

据苏方义交代,五月年底御客的贸易船队途径长孙国海天郡时,在外海洋面上发现了此人,捞上来后乍以为是金雪狄人,遂被秘密押回了总堂辨认,排除了这一可能。

由于语言不通,此人一直被羁押在御客总堂,试图与之交流。

早年因为“天船”事件,御客与百里燕曾达成共识,由于科技的巨大落差,和物种差异,北半球的文明未必心怀好意,此番发现的白人,引起了御客的恐慌。

他们将从长孙国扣押的天船上缴获的物品给白人辨认,不出所料此人见过,不仅见过,还知道如何装填和使用。

“据此人大致比划,使用天船怪枪的非是人,是一种腋下长眼睛的怪物。”

苏方义详细说道,百里燕闻讯大惊失色:

“什么啊,腋下长眼睛!难道说,他们夹在腋下发射此种火器的!”

“正是,据此人笔划的意思来看,此种怪物身形高于我中原人两个头,体形极为硕。颈上有头颅,头颅中间还有一只更大的眼睛,力量十分惊人,搬动两百斤的生铁犹如他囊取物。”

“嘶……”百里燕脊背一凉毛骨悚然,实在想象不出这是哪门子的物种会被分配在一个星球上,他忙又说:“那照此说来,此人被怪物给抓住后装在了船上,而后逃了出来了。”

“许是如此。从此人笔划的不是很清楚,但大致可知海天郡以北是很宽的大海,白皮人与这等怪物在大海北方的陆地上厮杀甚旧。哦,对了,此人被救出时,其随身还有些物件,总堂的工匠大师琢磨着应该另一种短枪,永兴侯见多识广,不妨替我等看看。”

言毕,苏方义示意属下取来一只一尺见方的木盒,打开一看,其中确实是一支前膛枪手枪,形制与人类使用的形制结构差异不大,但尺寸要大得多。

鉴于怪物双臂的腋下有眼睛,此前发现的两米来长的怪异枪,火门在后的设计也就不足为奇了,他们根本无法抵肩射击,因此只能夹在腋窝下射击,而火门正好暴露于背部,火药产生的烟和可能的炸膛,多数情况下不会伤及人体正面的要害部位。

而手枪则不存在抵肩射击的问题,人机功效与人类大致是相当的,甚至他们使用手枪要比人类更为方便。

除了一支手枪,还有一个灌有铅丸的子丨弹丨袋,一个水囊,最后一件东西令人更为震惊,是一顶已经生锈斑驳的钢制头盔,尺寸比人类成年男子的头颅大了两圈还多,份量极为的惊人,少说十二斤开外。

人类早期的钢盔,重量都控制在两千克以下,乃至一点五千克以下,以减轻对颈部的伤害,而这顶头盔超过了十二斤,以钢铁冲压成型加工,正面中央还有一块可以下垂的厚重铁片,显然是用于遮挡面部中间眼睛使用的。

“真是见鬼了,居然还有着玩儿,当初怎么就没在船上发现呢!”

心中暗忖之际,百里燕隐约想到十八年前的天船上并没有发现钢盔,这顶钢盔显然不应该是偶然。

据此推测,头盔应该是北半球文明最近十多年间新出现的发明,在此之前并没有使用,亦或者生产不多,被用于装备步军,而后再轮到海军。

地球人直到一战才陆续装备钢制头盔,受人类颈椎骨骼承受力的制约,人类钢盔的厚度还不及此种头盔的三分之一,这意味着如若任凭材料学的发展,这种头盔的厚度不仅仅可以防止流弹破片,更可在中近距离抵御大口径高速动能枪弹的射击。

由此不得不衍生出另一个问题,他们要研发头盔做什么。

人类的头盔不是用来挡子丨弹丨的,至少不是用来挡后膛金属壳定装高速弹的,绝大多数早期的全威力步枪,多数情况下都能击穿人类佩戴的碳钢头盔,因此高强力纤维出现之前,人类的钢盔以预防炮弹破片为主。

有鉴于前膛枪黑火药铅弹初速不高,动能丧失极快,此种惊人厚度的钢盔即便能抵挡铅弹的倾彻力,其也没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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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小觑古人的智慧第12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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