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伙的消息刚一宣布,队伍几乎不出所料的瓦解成数个大群,若干小群,还有不少零散个人要回家看老婆的,甚至是刚一宣布散伙,立马有人光天化日之下,拉着队伍直奔最近金雪狄人的村子,准备要大干一场。
“首领,咱们现在怎办?”
田鹏问道,百里燕不紧不慢问他:
“愿意跟着咱们的有多少人?”
田鹏黑着脸说道:
“五,五百多人……”
百里燕心里也是咯噔一下,没想到五六千人说散散的还真快,只有五百多人愿意跟着。
“算了,趁天色还亮着,咱们尽快转移,别给他们害死了。”
催促众人上路,百里燕拉着人马火速转移,赶赴下一个磷矿矿坑,当天夜里,又是掏掉两处矿坑。
而与此同时,已经散伙的五六千人,如蝗虫一般,迅速向中原后民聚居的村落,还有矿区肆虐,暴乱在数天之内从几千人,迅速发展到上万,甚至更多,着实令金雪狄人措手不及。
婆嵩城市政宫,当地政令官穿过走廊仓惶来到古达帕的办公署,惊慌失措的说道:
“执行官大人,出事了,出大事了!”
“什么事!”
古达帕蹙眉道,立身而起走近政令官,疑惑的从对方手中接过了函件,函件的封面加盖了三个红印戳,骤时让古达帕紧张起来。拆阅信函定睛细看,脸色遽然铁青:
“怎么搞的,矿工暴动事先就没有一点征兆吗,我们的卧底为什么没起作用?”
“还不是清楚,但现在暴动已经蔓延到了附近的七个中原民村落,并在正在向卡米斯和巴库萨阿蔓延。”政令官飞快道。
“见鬼,不能让他们冲进我们的行政区,这会让我们的人民遭殃的!立即召开市政会议,应该立即派兵镇压,快去!”
“遵命大人!”
古达帕随即来到卡比亚斯办公署,却见他正在和一个中原**在调情:
“出去!”
古达帕呵斥道,**惊慌失措收起衣襟仓惶退下,卡比亚斯扫兴的坐回木桌前,正了正神色:
“什么事招惹你了,要如此大动肝火。”
“还问什么事,卡米斯和巴库萨阿以东十数座矿坑发生了暴动,暴动蔓延到了附近,很快会有上万,甚至会有数万贱民向卡米斯和巴库萨阿杀过去。
那里屯着我们五分之一的粮食,二十分之一的布,还有盐、肉、酒、药,这些都是准备供应北伐主力军团转运物资,一旦被这些暴民劫走,他们会迅速扩张壮大。会赶在主力军团抵达之前,把事情变得更糟,我们必须立即调动埃蒂斯的辅助军团镇压他们。”
“我的执行官大人,调动埃蒂斯的辅助军团镇压他们我没有任何意见,但请不要夸大其词,把这些乌合之众吹嘘成可怕的妖魔,他们永远是一盘散沙,不值得我们惊慌失措的废寝忘食。”
“不要低估他们,这次的暴动不同寻常,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动,而我们却一点消息都没得到,绝不能掉以轻心,否则我们会吃大亏的!”
“那好吧,我同意调动埃蒂斯的辅助军团镇压他们,我相信陛下很快会为我们补充更多的奴隶,这些倒霉的家伙,是自己跳出来找死,这可就由不得我们了。”
二人达成一致意见,调动埃蒂斯军团的命令,在市政会议结束后迅速发出。
而与此同时,暴动的范围迅速扩大,婆嵩省迅速集结起辅助兵,在维持队的带路下,忙于剿灭西南发生的暴动,但转眼就不得不面对数以万计的暴民昼伏夜出零敲碎打。
暴民时而聚集,时而散伙,往往一万多人的辅助兵围剿的却是几百人的暴民,然后发现身后的地盘,已被更多的团团伙伙攻占。回过神的金雪狄人迅速分兵剿灭,往往又遭到聚集起来的团团伙伙合力围攻。
连番遭遇金雪狄人围剿,暴动的效应迅速外溢,成百上千上万的暴民携家带口,向东退向金雪狄人行政区外的深山老林,一些则是不知死活,继续向腹地推进,幻想着制造更大的效应,竖起更大的山头,殊不大难即将临头。
这天,卡米斯城东南十五里,婆嵩省的腹地,百里燕爬在一颗六十米高的大树上,手持望远镜眺望卡米斯城。
如此高的大树,七八个人才能合包的过来,在中原几乎难觅此种巨型大树,但在金雪狄人的土地上,几乎到处可见此种参天大树,矮则二三十米,高的能有七十多米,质地坚硬,韧性极佳,树叶如秋葵,属针叶类植物,无法食用。
在百里燕两世的记忆中,找不出任何任何的印象,显然又是一种本土星球土生土长的植物。
卡米斯城城墙是土坯包条砖,高达三丈半,比广信、陔陵还要高出一些,很难想像这才是一个地级市城池,可以想见省城婆嵩至少得是天南关的级别,同时也很能反应金雪狄人的生产力要比中原更强。
比对了地图,几乎可以肯定,在卡米斯的北部存在有囤粮重地,驰道上来来往往的辆车显然不会说假话,金雪狄人正在将附近的粮食运往一处交汇的岔路,在远处被森林所遮挡,无法看清这些车马最后去了哪里。
从树上下到地面,田鹏正在大吃大喝:
“呦首领,你下来啦。”
“都吃饱喝足了吗?”
“差不多吧,怎么样,今晚动手?”
“虽然看不见,但肯定是重兵把手,根据当地的人口和布防情况,暗处的驻军不会少。”
“这不正好,先攻进城里杀他娘个天翻地覆,这些年还没谁能杀进他们的城里,首领你要是干上这一票,一定名声大震,保管那些个一伙伙对你俯首帖耳。”
“说的轻巧,卡米斯和巴库萨阿辖区人口近四十万,随便征召两三万民军都能把我们淹死。”
“那怎办?”
“还是等天黑,我琢磨着,一些乱民就在附近,也在等天黑好动手,届时我们绕道而行,避开他们,让金雪狄人的跟他们纠缠。”
“又是等天黑啊,首领你这一套我也学会了,就不能换换花样吗。”
百里燕翻了个白眼,一种无力感顿时游上心头:
“要是我有一二十万人马,早就攻城略地去了,能这样偷偷摸摸的嘛。你要是嫌弟兄们命长,你自己拉队伍用脑门去把城门磕开,我让你做首领!”
百里燕觉得特奇怪,也是发现暴民的一些莫名其妙的嗜好。最初打下十一座矿坑散伙之后,那些个散伙的山头,多半是看着百里燕夜袭很容易,于是纷纷效法,专门在夜间出动。
当然,这个策略是没问题,至少在当下还是行得通的,但似乎他们除了会单纯的模仿以外,没有什么创新。
而且是几伙十几伙人行动出奇的一致,一概晚上行动,要么不动,要动一起动,丝毫没有衡量战术利弊,只知道怎么做,不知道为什么,这多半又是暴民丧失了文明的根后又一大问题。
当然,眼下的情况对百里燕是有利的,但往后对这些山头自己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入夜,卡米斯城城头亮起数以万计的火把,城头少说三五千人,照此估算,城内召集起来的男丁得有两三万之多,战力虽然一般,用来威慑暴民是足够了。百里燕也不会相信有谁自不量力,拉着几百上千人会去攻打几万民夫镇守的城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