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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那…我该走了。”

良臣正要询问西李他怎么过去,西李却突然狠狠咬了他的胳脯一口,疼得他直龇牙。

“我去把人支开,你机灵点。”

西李有些幽怨的看了眼良臣,缓缓走到殿外,来到殿门,沉着脸说厨房那里怎么那么脏,一个个手脚都懒了不成。

宫人太监们都被吓到,混堂司的也是听说东宫西李娘娘的“威风”,均是放下手头活计,不敢乱动。

“都去厨房侯着。”西李哼了一声,朝魏朝也是一指,“你也去。”

我也去?

魏朝愣了下,下意识的应了声,跟着承华殿的宫人太监们惶恐的去厨房侯着。

良臣一直躲着偷看,等到西李将人都支走后,忙硬着头皮走到殿门处,对混堂司的人说道:“娘娘说了,你们走吧。”

反正水也送到了,污秽也收了,王德化没有多想,点头吩咐手下:“把桶装上车,回了。”

大车拉动后,良臣却也跳上车。

边上有个小火者好奇问了句,良臣说自己正好出宫帮娘娘办点事,搭个顺路车。

前面车上的王德化听了,笑了笑没生疑,由着良臣跟车。

车轮“咯吱咯吱”的缓缓朝前,心中忐忑的良臣莫名回头看了眼承华殿。

心里有股难受的滋味。

他不知道,在他看不到的墙后面,西李正盯着他看。

同样,心里也有股难受的滋味。

一堵墙,隔断了彼此。

一场乱入,几天的独处,令得本是两个世界的男女,开始心连心。

混堂司运污秽的马车可是宫里最让人嫌恶的东西,一路通行无阻,没一个太监会过来察问。到宫门那里,守卫们也是远远就摆手,示意赶紧走。

这让良臣彻底松了口气,难怪西李敢这么安排。

北安门那里,也没再看到那日的王总旗,良臣估摸着刘若愚肯定以为自己早已逃出去,这才撤了人手。

就这么着,良臣安然无恙的出了宫。

“多谢!”

从车上下来后,良臣谢过混堂司的人,左右看了下,决定先去巴巴那里。可是到了才发现巴巴不在,大门紧锁着。

良臣猜测许是因为王才人的死,使得巴巴不得不留在宫里照顾朱由校。一时半会良臣也等不到人,更不敢去宫门找人,于是他便去了积水潭。

几天没见,也不知二叔想不想自己。

路过卖熏烧的摊子时,良臣停了下来,很豪爽的摸出个银锭子,要人家切了两斤猪头肉,又到酒铺买了两坛酒提着。

他现在,有钱。

西李对他真是好,给了价值几十两银子的首饰,另外还有现银好几两。

有钱的感觉真好,良臣很喜欢这种感觉,阔了的滋味就是与众不同。

第九十章 金钱鼠尾

检测出盗版!路过一家典当行时,良臣拿了两个金饰进去换了不少银钱和铜板。

西李给他的首饰并非宫中银作局打造,这省了良臣不少麻烦,要不然被人盘查起来,他还真难以解释。

毕竟,他和许显纯不同,人家虽然不入流,可怎么也是皇亲国戚,他算什么?小爷的道友?

官府能听他这解释?

换了钱,囊中底气足,加上牢笼中得脱,又没人追着自己切鸟,良臣的心态变得很端正。

于是,他又去了一家成衣铺,买了一套读书人穿的儒衫。

白白净净的,看着就是牌子货,比肃宁乡下裁缝做的就是衬头。

在铜镜前来回看了又看,良臣总觉得差了点什么,又不知道少什么。想了想,脱下脚上的布鞋,要伙计拿来对靴子换上。

这一换,很是满意。

从店里出来时,当真是叫人眼前一亮。

只见一大脸微黑少年,身着儒衫,脚穿皮靴,左手拎二斤猪肉,右手提两坛烧酒,一步三晃,引得路人侧目不已。

拉风,不是一般的拉风。

良臣觉得二叔要是看见自己现在的样子,肯定会为他骄傲。

他对自己的打扮真的十分满意,走得累了,就靠墙歇会。

来往女眷颇多,有可人的,良臣总会朝人家谄媚一笑,眉宇间写着一句话——“美女,约么?”

自我感觉这东西,是个人都有,只是人贵有自知之明,搁良臣这,却有点飘飘然。

他现在是笃定了,他老魏家虽然十八代贫农,但打今儿起,就得脱贫奔小康,朝着康庄大道迈进了。

为啥,因为他和当今小爷是道友!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没瞅见,他都把二叔弄进东宫了么!

什么是成就感?

这就是!

“…啊,我们意气风发走进那新时代…我们讲着春天的故事…”

一路哼着别人听不懂的小曲,良臣沉浸在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之中,浑然不理会路人那惊异的目光。

穿儒衫穿靴子,其实在别人眼里,那是彻头彻尾的不伦不类。

衣服,不是这么搭配的。

良臣,压根就是大明朝的“杀马特”,只是他自己不知而矣。

不过,依他那德性,就是知道,也不会有羞耻感,反而会认为自己引流时代潮流呢。

今儿也不知什么日子,远远的,良臣就瞧见前方围着不少人,似是有什么热闹可看。

天子脚下有甚稀罕事可看的?

天下的怪事,你们有谁知道的能有我多?

良臣傲然一笑,鄙视的扫了眼一帮兴高采烈的吃瓜群众,然后嘴里嚷着让让,挤进了人群中。

有便宜不占是傻子,有热闹不看是痴子。

然而,良臣挤不到前面去,因为前面还有不少人堵着,其中几个还长得特别人高马大,打赤膊的也有两个,一看就是京城地面上的人物。

其中一个家伙被良臣挤得有些嫌烦,扭头凶狠的瞪了他一眼,脸上明晃晃的写着四个大字——“找打是不!”

这等地痞流氓,是良臣最痛恨的存在!

古往今来,这等人物也是万千小说作者笔下主角的垫脚石,八流龙套的存在。

良臣绝对无法容忍自己在这种人面前退缩。

只是考虑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良臣懒得跟他们一般计较。

真实原因却是,他对自己的小拳头有着清楚的认知。

和谐社会,吵吵骂骂的成何体统。

良臣识趣的从大汉凶狠的目光中,乖乖的挤到边上的墙角,将酒坛和肉放好后,弯腰搬了几块砖头叠上,然后踩了上去。

因难再大,也要克服。

热闹这东西,错过这村可没那店了。

最好是原配抓小三,撕得一塌糊涂,露出个几点什么的…

热闹还没看到呢,良臣就已经联想了,一手捂着鼻子,一边准备喃喃自语:“剌激…真剌激。”

岂料,前面没什么剌激的存在,围观众人看的是茶铺里几个吃茶的人。

是男人,没有女人。

几个大男人喝茶有什么好看的?

良臣大为失望,对京师群众看热闹的素质表示了大为不屑。

白耽搁小爷这么一会功夫!

良臣正要从砖头上下来,视线却突然定格在那茶铺。

准确的说,他的视线落在了一个男人的头上。

凶光,重生这么多天来,魏良臣的眼中第一次出现传说中的凶光。

何为凶光?

就是吃人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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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欺少年穷,因为你不知道他叔叔是谁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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