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用户6013976690——他父母借给你们的钱怎么办此博文包含图片(2016-10-02 22:14:07)[编辑][删除]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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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6013976690 留言说:
2016-09-21 13:55:56 [回复] [删除]
你好,为了咨询我特意注册了。节约字数,我只说重点:
我现在已经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也同意了,婚礼是2008年10月份办的,结婚证是2010.9领的,其中2008年12月买了房子,房产在男方名下,房产现在是法官说我们肯定只能是分增值部分,有一对试管生的双胞胎儿子,男方的父母已经抢走一个了,家里的财产都是在男方名下,现在男方吧所有的股票以及银行存款通过ATM机取款的方式取完,公积金也取完,然后拿出他父母之前给我们的30W的汇款单,他父母也写了一份借款说明,时间分别是2014年6月和2015年6月,其中2015年7月8日我就因为男方动手离家分居了,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请看到千万回复一下,谢谢!
答复:
你好,他父母所谓借给你们的钱,他必须拿出证据证明用于家庭生活,否则,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因为你不不知情,借条也没有你的签字。
鉴于他们家如此狡诈,建议请律师帮忙,避免财产上吃亏。
给亲们的法律参考——
房价大涨卖房人毁约 法院怎么判 (2016-10-01 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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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杭州林女士通过中介与一对夫妇签订了房屋卖合同,房屋总价款为390万元。合同签订后,那对夫妇先后向林女士支付了定金10万元和部分房款。这时,林女士却反悔了,借口丈夫不知情,合同属无效,不肯以合同约定的价格出售房屋,至少加价20万元才能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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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无果,那对夫妇将林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周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
西湖区法院认为,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禁止性规定,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当事人应履行。据此,判决原告与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完全交付手续,由林女士一次性向那对夫妇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一段时间以来,房价不断攀升,每周、每月都在变化中。假设卖主因买卖合同订立后,见房价上涨就要买方加价,不加价就单方毁约,那市场交易就没法正常进行,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对法治的危害更是不可低估。合法订立的合同对买卖双方都具有约束力。而一旦一方为一己之利恶意违约,那不仅法律不答应,而且必然要承担违法、违约所造成的代价。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对房产市场要有自己清醒的认识。有的卖方签订合同后,觉得自己卖得便宜了,有的买方在签订合同后觉得自己买贵了。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在审判中一般要遵循自愿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合同和交易的稳定性。
什么情况可不再履行合同
购房方如果没有法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比如,房屋已卖给他人,客观上确实没办法履行了;仅交了定金,而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即坚持诉讼主张,不作丝毫让步。使卖房后房价涨了,卖家也不能以此作为反悔不卖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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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家愿意以付违约金为代价解除合同,则必须和买家协商一致。如果买家坚持履行合同,又没有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出现,则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买家愿意接受违约金并解除合同,则双方可自愿解除合同。
四二八 男二号
长假有外地同学来杭州看房,我才知道原先一万七的小区现价三万八,并且暂停签购,同学后悔前几年没买下市民中心这边的房子,不止翻倍的涨价。
对于全民炒房很反感,不过目前看来杭州的房价确实一时难以回落。同学在唐山做律师,经济实力应该算好,此番重返大学所在城市,少不了召集旧相识,我因为来了亲戚,且2号回老家,并没参与后面的热闹。
但是有万能的朋友圈,直播现场!
这位三十八岁的律所高级合伙人,3号晚上头一次聚会就喝哭了,无他,只因当初的牵挂女神闪耀到场,人家也是大忙人,同学聚会难得出现一回,因他来了,给足面子。
女神嘛,自然是神采兼备,才华卓越,今年三十七明年二十一,反正就是人家长得好,嫁得好,常年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业还真不知道.......
这种聚会一来就是循环,4号另一个人安排,唐山这位和女神又一次紧挨着入座,又是喝高了,又是拥抱流泪。
作是作了点儿,当初他对她也是真好。
反正我的人生没有过那样执着的男二号,也有人说等我啊,默默关心啊,但是,此类人等行动上都有些拿不出手,口口声声我是最在乎你,你真有什么重要的事儿,他压根没注意。
不过我观察了,这类男人对自己老婆也不见得多么好。
唐山这位男二号着实具备电视剧男二号实力,长相周正配名牌镜架,当了这么多年律师,风度气场张扬又不失冷峻,个子虽然不高,身形到控制得还好,1号那天比较热,他穿了白色长袖衬衫,袖扣的LOGO不容忽略。
他就是到我住的小区看房,顺带在我家看了看,因为我家来了亲戚,实在招待不周。他也不是一个人,另外一男俩女也都是前来买房,住在开元,谢绝了我安排埋单。
送走他们,我陪着亲戚逛街,开元就在我们家附近,两间房三万我能承受得起,“我同学也太客气了,本来我出个房钱也算地主之谊。”
狐狸笑,“可能不想让你知道什么。”
“知道什么?”
“你觉得他们是两个男人一间房间?”
呃,按同学的收入身份确实不可能,我忽略了。
那两个同行的女人,绝无他的妻子,他老婆前几年来过,我有印象。
有点儿出于预料。
1号上午九点多出门,去了湖滨in77,在山葵家是午饭,接着回市民中心这边逛砂之船,买了一堆,回家放下东西、洗澡换衣服,又去了万象城,等吃过晚饭,散步路过开元,忽然想到要不要上去看看?
狐狸蹲坐在路边,他没我擅长逛街,对于带有八卦性质的夜访同学,表示不同意!
好吧,算啦,我没安好心。
又想起同学当年狂追系花的情节,太痴心了,上蹦下蹿,暴雨天送花盆,圣诞节后半夜守在女生宿舍门口等人家跟别人约会回来.......
系花好像喜欢吃某种点心,他经常起大早排队,七点半送到女生宿舍门外,说好话托别的同学带进去。
同学成绩好,每每拿奖学金,这些闪耀的收获都变成了献给系花的各种心意,系花情商极高,属于那种收下你的礼物,却让你由衷感激、却更加不敢妄想的神仙人物。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