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双方的距离在急剧缩短。
眼见五十米的红线即将不保,但王朝阳却丝毫没有慌乱,而是把手里的汤姆森冲锋枪换成了M1加兰德步枪。
借着两名敌人轮番向前突进的机会,王朝阳突然反击,抬手就是一枪,那名正在向前突击的敌人直接被打穿了脖子,
王朝阳计谋得逞,兴奋地大喊了一句:“YES!”,然后便立即向侧面翻滚,躲开了另外一名敌人的扫射。
王朝阳的计划其实很简单,敌人手中至少有两把汤姆森冲锋枪,而自己手里只有一把,论火力自己远远不足。但在这视线不良的林地之中,汤姆森冲锋枪在五十米开外所能起到的作用并不显著,这是王朝阳唯一的机会,他的转机就在于他身上还挎着一只加兰德步枪。
这把步枪的射程在七百五十米以上,在精准设计方面要领先于汤普森冲锋枪太多。在经过相当长一段的互相射击之后,敌人一定误以为王朝阳手中只有一把冲锋枪,所以才会贸然采用那种轮番压制,交替向前的迫近方式。
M1加兰德步枪的口径虽然只有七点六二毫米,但子丨弹丨的长度却达到六十三毫米,这意味着子丨弹丨的比动能是汤普森冲锋枪的三倍以上。比动能的提高,能让子丨弹丨具备更快的离场速度以及更稳定的空中姿态,这就使得它具有极高的命中率以及穿透力。在二战期间M1加兰德步枪的名气只比毛瑟98k稍逊一筹,在许多小规模战役中,M1加兰德,都是可以被当做狙击步枪来使用的。
王朝阳对步枪的信心要远远高于冲锋枪,所以在误导了敌人的判断力,以及成功诱使敌人向前突进之后,王朝阳便毫不客气的开始了屠杀。
当然至于一枪就打穿了敌人的脖子,这多少有运气的成分,王朝阳还是心中有数的。
但毫无疑问这一枪的震慑力还是很足的。王朝阳能明显看到另外一名敌人的移动速度开始放缓当然他并不希望对方速度放缓,因为时间拖久了只会对自己不利,他十分迫切想要速战速决。
这一场恶战,王朝阳缴获的枪支还是很多的,不过经过一番权衡,只带最初的M1加兰德步枪和汤普森冲锋枪各一把,外加刚刚从阮中天手中缴获的m1911手枪。其他枪支虽然也很诱人,但无奈负重太大,王朝阳一个人实在吃不消!
再次回到纪志勇的藏身之地时,王朝阳竟惊喜地发现这个老纪竟然已经醒了,此刻正呲牙咧嘴地背手捂着自己受伤的后背。
见王朝阳回来,纪志勇虚弱地抱怨道:“你个臭小的,把我扔到这里就不管了?”
王朝阳嘿嘿笑了两声:“刚才处理了几个敌人,这不才忙乎完赶回来捡你吗?看这样子你是没事了,那赶紧自己站起来。”
纪志勇咧了咧嘴骂道:“你小子少贫嘴,快帮我看看后背到底怎么回事?你这家伙包扎的手法也忒狠了,勒得我腰都快断了,下半身要是就这么瘫痪了,后半辈子你可得给我养老!”
王朝阳不再跟他贫嘴,把那临时的止血带轻轻解开一看,不由地惊呼一声道:“卧槽老纪,你命也忒大了,这都死不了!”
纪志勇看不到后背干着急:“你小子别磨叽,快告诉我到底怎么样?”
王朝阳道:“你有两处中弹,一处是后腰被子丨弹丨撕开了一条十多公分长的口子,看着虽然吓人,但伤在表层不至于致命。大部分血都是从这条伤口流出来的。另外一颗子丨弹丨可是打中了你的后腰,正常能打穿你才对,但不知怎的这子丨弹丨竟然只有一半儿镶在了你的皮上。”
听到这话,纪志勇也是一脸的懵逼,一颗子丨弹丨镶在了自己的皮上是什么意思?
王朝阳也不多解释,用手指就把那有一半露在外面的弹头给抠了下来。然后又忍不住喊了两声卧槽。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也搞不清楚:“你这是少林寺出来的早就练就了金钟罩铁布衫?”
纪志勇傻呵呵地笑着,从王朝阳手中接过那颗弹头,放在自己手心仔细看了一会儿才道:“这弹头有轻微变形,似乎是跟什么坚硬的东西撞过……哦,我想起来了,是我的行军壶!我习惯把水壶背在后腰,一定是我的行军壶帮我挡了这一枪!”
王朝阳急忙帮纪志勇翻个身,把行军壶拿下来看,上面果然留有一个子丨弹丨大小的窟窿。
这样就解释得通了,那颗子丨弹丨先打在了行军壶上,行军壶是钢制的,消去了子丨弹丨大部分动能。最后落在纪志勇后腰上,只是堪堪打破皮肉。
纪志勇抓过他的行军壶就是猛亲一顿:“我太幸运了,我老纪竟然被行军壶救了一命,我决定了,以后这玩意儿就是我的幸运物,以后走到哪儿我都要挂身上,嘿嘿就算不能用了,我也要挂着。”
王朝阳此前一直担心纪志勇的伤势,如今看来,两处枪伤都没有大碍,再见纪志勇这如癫如狂的样子,也忍不住大笑起来:“这壶确实是你的幸运物,但也不至于以后一直挂在屁股后面吧。屁股后面天天挂个破壶,想想就觉得好傻。”
纪志勇却不以为意,辩解道:“死里逃生的是我,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总之谁也别拦着我,我就要把这水壶挂在后面。等以后退伍,我还要把水壶放在我家客厅里供奉起来。特娘的就算再生父母,也不过如此了吧。”
王朝阳十分理解纪志勇重获新生十分激动,便不再跟他白扯。重新撕开布条,帮他把伤口包扎起来。两处伤口虽然都不致命,但血还是需要止住的。
此处不宜久留,稍微休息两人便再度启程。算下来跟甄沫和小花分开已经有一个多小时了,王朝阳越来越担心她们的状况。
纪志勇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后腰一用力就钻心得疼,走路只能靠王朝阳搀扶。
纪志勇看到王朝阳身上挂满的枪支和弹药,忍不。问他是从哪里搞到的,王朝阳便把刚刚消灭敌人的过程大致讲述了一遍。
听过之后,纪志勇惊讶地嘴都咧到了耳朵根儿,一个人干掉五六个敌人,这他妈还是一个新兵能干出来的事儿吗?
他盯着王朝阳看了好久,忍不住问道:“从实招来,你是妖孽吗?”
王朝阳被这话问得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后脑:“只是敌人逼近时,我也没有其他选择,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呗。不然还能怎样?扔枪投降只能死的更快。”
纪志勇又问:“那你的枪法是怎么回事?”
王朝阳道:“我的枪法不是你教的吗?说真的,以前你每天让我打兔子,我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抱怨的。但经过这次实战我才意识到你的方法还是很高级的。兔子的反应速度比人要快,目标也比人小。兔子都能一打一个准儿,那敌人就更跑不掉了。”
“你就是个妖孽!”纪志勇坚定地说,“我师傅教我枪法时就说过,有的人开枪靠瞄准,有的人开枪全凭感觉。全凭感觉的这种人虽然听起来很玄乎,但又不得不服人家枪感就是好!我觉得你小子就是那种枪感型射手。”
纪志勇忍不住赞叹道:“地方部队要是出了一个枪感型射手,那是要当成宝贝来培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