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雨酒吧开业已经快五年的时间了,这个金字招牌一直都挂在酒吧里,却从没有人能挑战成功,直到现在甚至已经很少有人挑战了。
这市里的一帮公子哥都知道这件事,一个个也相互较着劲儿,多年来也是相互在等待谁能先破了这个规矩,别人却休想有这个机会。
想不到今天这个机会却摆在了丁凡的面前,只是这会儿看着那被透明无色的伏特加,他不由得感到有些头疼。
说实在的,丁凡酒量一向不错,可那也要分什么酒,这伏特加喝到嘴里没有什么味道,甚至给人一种清汤寡水的感觉,只是有点微微发苦。
但这东西,一旦进入胃里,那可就瞬间变成地火岩浆了。
要是有可能的话,丁凡还真不想喝着一杯,可惜话赶话的已经顶在这里了,这么多人都在看着了,不喝那就真的成了专程来闹事的了,少不了要被人赶出去。
“这东西,喝着就好像酒精似的,不过金老板盛情难却,借花献佛,先干为敬了!”
丁凡深吸了一口气,端起桌上的酒杯,一口将杯中的酒灌进了肚子里,丝毫没有在嘴里停留片刻。
其实也不是不能喝,只是丁凡不喜欢伏特加的那种苦涩的味道而已。
却没想到,在金姐这里喝到的伏特加,味道好像还行,有点淡淡的柠檬味,还有点轻微的咸味,有点像是海水的那种味道。
喝下这一杯,丁凡顺势还吧哒吧哒嘴,好像感觉还不错。
周围的人看他喝的痛快,一个个也有点激动了起来,毕竟那一杯六七十度的白酒,可不是谁都有勇气一口喝下去的,搞不好都要喝成胃穿孔了。
就连金姐看着丁凡现在的反映,也不由的点点头,看来是很久没有人敢喝这酒了。
但她也没有停下,随手拿出第二个杯子,重新倒出一杯酒,这一杯金黄色的酒液,看上去有点琥珀的色泽:“我加了海盐和柠檬汁,味道会好一些,喜欢喝就在来一杯吧!”
丁凡咽了一下口水,端起杯子闻了一下,色泽精致,味道丰富,确实是好酒。
这一次他也不多说了,端起酒杯一大口喝下去,微微有点皱眉,好半天都没有说话,周围的人都安静的看着他,就连呼吸都忘记了。
直到丁凡放下酒杯,睁开了眼睛,众人这才送了一口气,毕竟之前有人也是连喝两杯下去,随后就送医院了。
“青苹果的明媚,略带一点乳香,偏甘草和蜂蜜的甜,好像还有烟熏橡木桶的味道,口感轻爽而圆润,回味清爽不甜腻,耐喝!”
金姐到是没看出来,丁凡竟然还懂洋酒,要知道这种酒在她的酒吧里面,可是很少有人会喝的,价格高昂就不说了,关键是很少有人能喝得出来好坏。
像丁凡真正懂行的,可并不是很多见。
到也真是让金姐对他产生了兴趣,在拿出一支杯子的同时顺嘴也问了一句:“只是耐喝,看来你对这酒不是很满意嘛!”
丁凡清了清嗓子,有点不好意思的问道:“有雪茄没,十六年的纳朵拉,波本桶,五十五度,抽支雪茄提香提纯。”
周围看热闹的人,一听这话,顿时有点看不过去了,这是蹬鼻子上脸了,看他有点酒量,现在张嘴就要雪茄,在给他喝一杯,他都敢跟金老板回家了。
可这些打抱不平的客人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话,金老板还真的拿出一根雪茄递给了丁凡,好像早就已经准备好了。
丁凡之前就已经戒烟了,平时不喝酒也是因为喝酒之后,对于抽烟那种渴望实在难以控制,还真是烟酒不分家。
金老板到是不在意一根雪茄,这会儿到是对丁凡有点兴趣了,好奇的问他喜欢更喜欢什么酒。
丁凡嘴里叼着雪茄,悠哉的吞云吐雾,随口说道:“纳朵拉虽然好喝,对我来说却过于柔和,比较适合女人喝,要说我喜欢的,那一定是今年岛屿区新产的预言威士忌,辛辣的酒精,伴随侵略刺激的烟熏味,后劲猛烈,口腔中回味的甘草味道交织,好像还有一点淡淡的咸味,以及黑胡椒的辛辣,回味悠长,口感醇厚。”
“一杯酒,有点品位人生的味道。”
听他说的起劲,周围不少看热闹的都有点口齿生津的咽口水了,而金老板也没有让他失望,转身在酒柜里翻找两下,随后拿出了一瓶没有开封的酒瓶,直接给丁凡倒了一杯。
这下周围的人都来劲了,一个个都伸手打算来一杯尝尝味道。
金老板也不在意,叫来了服务生,将这瓶刚开的洋酒给大家分了。
不过听丁凡说的头头是道,真正喝在嘴里,就不是什么人都能适应的了,酒精度也不低,一口下去,不少人差点没喷出来。
反倒是金老板自己倒了一杯,在丁凡的杯子上轻碰了一下, 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水。
随后还不忘点点头,似乎这酒的味道,就连老板都觉得不错,那些含在嘴里打算吐出来的客人,也只能含着泪水将酒水咽下去了。
眼看着丁凡喝了最后一杯,金老板终于在脸上出现了一点笑容,周围的客人甚至不自觉的拍起了手掌。
甚至年轻一点的已经开始大声欢呼了,觉得今天还真是没有白来,遇到这么一个行家可不多见。
就连丁凡自己都有点翘尾巴了,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金老板伸手拿起一边的奎克壶,在一个新的杯子里倒出一杯鲜红如血的酒水,推到他的面前说道:“这是第三杯,喝完这一杯你要是能走到外面不倒,今晚我跟你走!”
话一说完,整个酒吧瞬间冷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看向了金老板,随后眼神暧*昧的看向了坐在椅子上的丁凡,嘴角带着猥琐的笑容,也不知道在脑子里面都想些什么。
就连丁凡都被吓傻了,手上的雪茄什么时候掉在了地上他都没有反应过来。
说实在的,他现在连喝了三杯,虽然还不至于要吐,但也绝对不好受,站起身来都不一定能站得稳。
好像确实是这样,虽说这话里的意思,多少有点投机取巧,可跟女人一向都没有什么道理好讲的,真的要争论下去,八成也没什么意思。
关键是……这酒喝的,怎么感觉把自己赔进去了?
其实金姐还真没有骗人,手上的这杯酒,确实是她的杀手锏。
而且不是专程给丁凡准备的,是给所有来挑战的人准备的。
上一个挑战的人,是一个国外回来的老华侨,那老人年纪不小,但酒量着实不错,一连喝下了两杯,也跟现在的丁凡差不多,所有人都觉得他有希望。
可金姐手上的第三杯酒还没有调制完成,那个老人就当场喷血死了。
后来经过调查,这老人死于急性胃穿孔,两种高度酒喝下去,可不是你酒量好就能应付的,也要身体能扛得住才行。
因此这杯酒当时并没有拿出来,而是一直都摆在酒吧里面,整整封存了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了,今天也正好是赶上了,金姐在没有客气,直接将酒倒了出来。
经过一年时间的发酵,杯中的酒早就已经变得血红一片,之前有冰封着,现在倒出来,杯口还在散发着阵阵白烟,看上去就带着几分狰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