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跟卖货不一样,大多数路人把他带进门,不管里面的成色怎样,他都会消费一次才走。出来玩不就是为了发泄?太阳一亮又得换上正经面目,人模狗样的讲那些道德伦理,晚上哪还用挑拣那么多?只有稍微体面的客人才会挨家找漂亮的小姐带出去开房,或者直接领回家。那些窝在桑拿、练歌房空房里做的人都是穷人,不会过分在乎长相。
海滨出事就是与一个拉皮条的鸡头有关。
晚上海滨领了一群人去山屁哥的一家KTV玩,结账的时候他的女朋友独自出门找出租。结果刚刚从出租车下来的几个爷们以为她是小姐,就跟身边的皮条询问价钱。
海滨一般在市区里玩,皮条并不认识他的女朋友,以为是其他鸡头领来窜台的小姐,随即上前搭线。因为这个,海滨出来的时候不管三七二十几就把他还有另外几个嫖客都揍了,其中一个人后背被剁了两刀,脑袋也被削破,险些没有大出血。
惹完事,海滨估计喝大了,居然没跑。结果磨蹭了一会被赶来的**抓进了局子。山屁哥知道以后很生气,倒不是因为海滨被抓,而是自己的生意被耽误了。也算海滨太猖狂,在自己老大的地盘闹事,换成谁都会不高兴。山屁哥没出面,也没让其他人通知海滨家人。就这样,这个倒霉鬼在***蹲了一整夜。
在夏天的时候晚报也曾登过在这种声色场所打架斗殴的事情,标题很特别:都是啤酒惹的祸。争小姐打架、算台费打架,作者在里面把所有罪过全推在了过量饮酒上,只字未提这种生意是否应该存在。不卖啤酒,难道让小姐给客人灌牛奶?这种智障的人也好意思在报纸上浪费版面,估计把陈醋当酱油喝了,满脑子酸主意。
很不幸,被打的客人是外县人,一点不给海滨爸爸的面子,死活要告,非得让海滨在**局留个底子。这东西可不是幼儿园的小红花,贴上的话一辈子都得提心吊胆。因为这事海滨的爸爸很愁。可惜对方是个很血性的嫖客,一点没有妥协。我真想去医院给他送副牌匾——纯爷们。
“活该,因为这点事留个底子,以后看他还怎么装逼。”我咬着牙说,“下次如果他主动招惹你们,就让他打,千万别还手。”
东子咧嘴笑着,有前科的人会被追判,这点我们还懂。
蓝眼睛请了一天假,充分让我体会到被爱的痛苦。从进门以后她的脸色便比我还要难看,靠着暖气、打开电褥子依然让我感到自己在发抖。
罗嗦了整整一上午,鸡头和东子实在受不了,找个借口把我自己丢在家里。他们刚走,蓝眼睛就捧着我的脸开始哭。哭的很用力,哭的让我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擦那些眼泪。
我把事情经过告诉她以后,蓝眼睛才停下了喘息,并没有怪我。当然了,我也没想到**会跟混子凑在一起。那个年代在这种小城市里**并不是个讨好的职业。混出名堂的狠人大多拉上走私线,回头就可以投标大厦,或者开一些酒楼商场,对付这种身价上千万甚至上亿的人,政府不下指令,没有**会勇敢到自己去操练操练。
混的稍微差一点的就像山屁哥,拢到一些场子收收“管理费”,抽水钱,或者替一些老板出头。也许赚头最大的就是榨小姐。对于这些人,**一般也不会去惹。虽然不像走私团伙一样财雄势大,不过能抢下场子,罩得明白的人也不是什么好欺负的人,真要是走在夜路被捅几刀,**也得自认倒霉。
其他的就是单干。有点头脑的去境外搞些东西回来,有胆量的就自己玩玩新东西。以前有个小子挺牛,自己在仓库里造假钱,虽然假的有些过分,起码有点技术含量。可惜刚印的两万块还没等兑出去就被**逮捕了,据说判的很严重,建市以来第一起假币,算他倒霉,在这种偏僻地方脱颖而出了。
在市里舞厅玩的时候也遇见过兑假币的人,大概是三十到五十块真币换一百假币,做工精良,挺艺术的。不过我没敢,这可是直接挑战**的脸面,万一搞大了,人家不得下岗吗?
混得最差的就是我们这些半生不熟的小混子,跟傻狍子一样冲在前面抡刀,最后还得自己进去顶罪。当然,小混子并不是指年纪小,那些三四十岁仗着认识几个亲戚或者门口的哥们的人也得归在里面。**对付这种人最得心应手。城市是东西走向,在我家相反方向——东郊有片地方叫青沟,也叫张家沟。那里的人大多姓张,可能是建国大迁徙时候集体搬来的。前几年有几个家伙在那里横行霸道,什么大张、二张之类的,因为多少有点亲戚,其他人到那里找他们麻烦的时候都得吃亏。不怕没有钱的,就怕没有脸的,最后这几个小子跟**耗上了,小五四一掏,砰砰几枪就都被放倒了。脑袋这东西,多少都得放点凉水进去,该清醒的时候就清醒,如果不对付我们这种人,**整天还上班干嘛?可惜这些家伙是听不到了。
后来一些单位自己建立小区,为了规划管理,在那里也设置了一些***。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安排人手的,至少我家楼下的***里的**全是厂子里整天不上班,领导又不敢开除的痞子。
老话说的不错,以毒攻毒。挺好用的,这些痞子路子野,人脉广,初期是让周围的混子都安静下来。不过很快两股人又勾搭在一起,真的,换了衣服,我还真分不清谁是谁了。
在旱冰场遇见的**差不多也属于这种,可惜当时脑子太乱,没看清楚**局挂着什么招牌。
当然,还是有一些非常不错的**,梗直、坚毅,不过并不是每一位都能得到应有的福气。我一位朋友的父亲是***所长,十多年连辆配车都没有,天还没亮就骑着自行车第一个去所里报道。擦桌子、收拾文件,没有一点架子。那些年里经过他手的案子没有一件因为人际关系或钞票原因而通融,一家四口一直憋在十几平的房子里住着。
后来案子牵涉到真正的黑社会,没等定案,他就在楼下被一辆没有改装的走私车撞死了。司机是一个混子,一口咬定是交通意外。很可笑的意外,他住在小区,里面是禁止汽车通行的方砖路。事情发生以后,竟然很快被裁为“意外”。火葬那天我朋友说只来了寥寥几个人,我不知道其他人是卸磨杀驴,还是根本担心自己的安危,反正社会就这么一回事。黑社会不一定是黑社会,白社会也不一定是白社会,中间总有点东西可以沟通、掩盖。
这次事情并不是我的过错,蓝眼睛语气含糊的夸奖了我的“义气”,一切就跟我想象中一样。不过不能怪她,女人的爱总是自私的,单纯只为了男人。而我们这种人在某些时候会选择“爱”自己的朋友,自己的兄弟,即使受伤。
中午周刚送来了从饭店刚买的酱骨头,说是给我补一补。我打传呼给东子和鸡头,让他们一起回来吃。但是鸡头没有回来,我想他是怕蓝眼睛,毕竟事情由他而起。蓝眼睛知道鸡头不肯回来时嘀咕了几声,我清楚的听到她是在责怪鸡头,不愿意让我与他继续来往。这一点让我很不高兴。受伤的是我,但是这是为朋友受伤,并不是一切事情都是由谁多谁少来衡量,至少我觉得这件事很值。
“摩托还是鸡头给买的,你说两句就行了,让别人听见不好。”吃饭的时候我有意无意的说:“晚上我让修鬼送你回去吧,要不鸡头没地方住。”
蓝眼睛愣了一下,把筷子直接摔到了桌子上不肯回答。
周刚轻轻的推着我的腿,笑着说:“鸡头说晚上去我家玩,没事,不用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