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晓峰,28岁。
我的梦想?
很简单。发笔财,然后带我的哥们去那家最大的中国城。
开最大的包房,点最贵的菜。
服务员问我:“点什么酒?”
“随便上。”
“多少位小姐?”
“无所位(谓)。”
山屁哥是我们这里的接管。接管用流行的话来说,就是扛把子。
山屁哥四十来岁,特爷们那种男人。我是被他带出道的。以前山屁哥在铁路那跟他马子发骚,几个出来劳动改造的犯人在旁边起哄,山屁哥没跟他们一般见识,毫不介意的回了家。第二天我才知道,山屁哥回头用猎丨枪丨干漏了两个,带队出来工作的**替他顶了罪。从那以后,我就一心跟着山屁哥。这年头,连**都能摆弄明白的人才配做老大,我想是这样。
斧头也是我哥们。
斧头比我小几岁,不过挺“驴”的,就是犟。除了山屁哥以外,他谁也不服。他的绰号挺有型,但也不至于整天拎着把斧头在大街上晃悠。斧头念初中的时候跟几个社会上的人打架,结果自己一个人提着把斧头把一个家伙剁成粉碎性骨折。是按在墙上盯着肩膀剁的,好像是三十多下。冬天,那家伙穿的皮夹克,加上斧头钝了点,或者太紧张了点,居然没把膀子卸下来。后来山屁哥出面给了四千块钱,这事就抹过去了。
老K是个挺酷的家伙。
用个有文化的词来形容,大约除了山屁哥以外,他资历最深。别以为我们这些人不讲资历,只不过形式不同而已。电视演的那些场面只是所谓的艺术,现在踢场子根本不用我们出头,都是些十六、十七岁的小孩子去干。出事了不用重判,拔几次刀子后差不多也二十来岁了,再替别人顶几次祸,蹲个几年就能上位。老K蹲了七年,算他倒霉。好像没几个人能让他正眼打量,总是斜着眼瞅别人,幸好我还比较对他胃口。
修鬼和二郎是跟我一起长大的哥们。
有次在外面玩,跟一群痞子干起来了。对面二十来号,我们就五个。跑呗,勇敢是一种传说,社会不允许这玩意存在,可怜的是我他妈的跑了条死路。修鬼和二郎发现我没跟过去时马上就掉头冲了回来。结果挺惨,我鼻梁骨折,右眼瞳孔轻度扩散,他们两个也没好到哪去,冲回来的意图本来就是为了陪着我一起挨打。不过从那以后,我巴不得能替他们扛两刀。当然,这种话不能说,否则哥们都没得做。
至于其他一些朋友,我不想再用什么事情来讲述。如果介绍一个哥们必须用某件事情来让别人记住他们的名字的话,我想这是一种罗嗦,更是一种悲哀。
说了这么多,谁都应该猜出来我是踩在哪条道上的。不论骂我下贱也好,还是根本不屑于这些故事也好,我只是想默默说出这点东西。也许当它们结束的时候,或许看过它们的人会觉得有许多东西是值得珍惜的,比如说父母、朋友、爱人,还有自己。
故事从头说起吧。那时候我还在学校,脑袋不笨,在其他笨蛋中我总能脱颖而出,考试基本徘徊在学年前三名。最让我惊奇的是,有一天班主任居然告诉我,准备保送我去市重点高中,当时我初三。
如果一直这么过的话,也许我的生命会截然不同,甚至能当上什么白领,尽管我不清楚那种惺惺作态的生活有什么值得炫耀。
那一年我的父亲得了癌症,住院、手术、修养、化疗,反正全家人都在他身边折腾,而我只能一个人在家里呆着。后来厌倦了,就天天晚上跑到居民楼后面的花园,那里是小混混的地盘,不过对于春心萌动的年纪,那里的女孩多的让我有些眼花。
大概我的长相还算不错,在学校里就有不少女生给我递纸条。因为这一点,班主任把我调到前排,左面右面都是班里最难看的两个女生。也正因为这一点,使我更加向往那片花园。或许我应该感激我的班主任,至少她希望用自己的方式矫正我的歧途。不过倔强是一种天性,恰好,我沉迷在自己的天性中不愿自拔。
每一个人都会不停犯错,可笑的是,只有很少人会在当初知道原因是什么。
渐渐,我跟那里的混子打的火热。毕竟学校是子弟学校,居民楼也是家属住宅,这些混小子基本都面熟。我家的经济条件还算可以,这些家伙对于一个肯花钱请客的新朋友是不会拒绝的——当时所谓的请客就是去杂货店买烟,散装的,一角钱一根,没过滤嘴。
就这样我慢慢厌烦了学校,和他们整天去旱冰场混,带那些穿着母亲姐姐的暴露衣服的女生到处溜达,有的时候也会在床上折腾一会。当然,没有**,对于处于那段年龄的小孩子来说,模仿**只是好奇,并不是必须。大多数时候,我觉得自己周围充满羡慕的眼光。混,是一个美妙的字眼。
有一次带着班里的一个女孩子去开发区玩,就是从这里,我的故事开始了转折。那女孩子挺漂亮,个子高高的,眼睛大大的,最重要的是,她看起来比同龄的女生要成熟的多,一个十六七岁的男生总是幻想这样的女孩。
在开发区的江边大桥上我们碰上了安民那里的两个混子。安民离我家不远,不过属于另一片学校范围了,大概那时候的混子都是依靠学校来划分。
那两个家伙长什么样我已经模糊了,其中一个不停玩着手里的劣质折叠匕首。假货,我一看就知道,两三块钱买的东西,我甚至怀疑它开没开刃。
玩刀那小子要认识我带的女生,还要带她出玩。就这么简单,架就打起来了。当然我吃点亏,我指的不是没有家伙,那小子根本不敢用刀。不过还好,我的舅舅在开发区工作,恰巧碰上了我们。结果可想而知,那两个小子被我舅舅暴踹一顿,刀子也被丢到江里了。我清楚的记得,他当时哭了。
我舅舅是个经济**,一百七十公分,一百六十斤,小时候受过苦,拉过货,胳膊足足顶我两条粗。两个倒霉鬼被踹的不轻,我那时还是家里的宝贝,他们自找的。舅舅下手没留情,打了半天还吓唬要带他们去**局。我不想把事情搞大,胡乱扇了几个耳光便把他们放走了。
第二天回到学校的时候,周围的混子找到我班上了。修鬼有些紧张的告诉我,那两个家伙回去就找安民那片的混混诉苦,昨天晚上还带着几个人来到学校这里堵我,我穿的校服被他们认出来了。从那以后,我很少穿带牌子的东西。
班上的女生也吓怕了,拽着我的胳膊央求我告诉家长。我不想趾高气扬的对家里人说:我带着女生逛街跟混子打架了。我求了舅舅很久,他才答应不告诉我老爸的。
没办法,我马上把板凳拆了,挑了一个比较合手的放在了书包里。当天晚上我摸着凳板回的家,心里怕极了。不过一路平安,没出任何事。但是随后就传来了让我担心的事——安民的痞子要求跟我们这里的人“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