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过,游思信笔,不知所云。
今日想起一段,往事不堪回首,难免长吁短叹,感慨一番;
明日想起一节,或有高兴之处,喜悦之情,或可跃然纸上。
生活之中,我的快乐,远远多于我的烦恼。
回想心头之恨,难免情绪压抑。
但实是真情实感。
只不过,悲愤之情的流露,难免让过客有做作之感。
源于你未见得有此类伤痛的阅历。
我想说,如果你承受过此类心底难言的苦痛,你也就能知晓为何历经跌宕起伏之人更会看空一切、看淡红尘世界了。
至少偶尔。
天涯上偶发感想,写这种心底独白。
其实,也是一种抗争。
预料会引来围观,拍砖。
静思的过客毕竟不仅仅是你和我。
这是必然的,
看看天涯,或是其它。
其实,
我仅仅是说一说事件中仅仅一方的心路历程而已。
当然,我不能说我就是唯一的受害者。
因为,结果告诉了我,
是我们。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
也许这样的话有他的潜台词或特殊的语境,
人们的目光也在越来越变得更宽容。
冷静和时间未见得是错的。
我希望,看完后再定性,哪怕拍砖,也无妨。
你是旁观者,自然会有你的考量。
我们站在更高的角度,不必立即评说孰是孰非,谁对谁错。
有些人不见得没有我这样的的经历,而是不见得愿意在天涯上公开。
或者,现在不愿。
看看周边,出轨者,岂止艺人?
只不过,你我周围,我们不愿戏说闲言。
没有任何功利的想法。
只想呼一口空气,释放一下压抑。
没有那样高尚的道德,
勉为其难地告诫一番后来者。
勿要步我之后尘。
至少现在。
尽管我还年轻,
但是,我觉得我也渐渐地将要成为了落伍者。
前日又预警暴雨、大暴雨,
应同事邀约,
改乘地铁。
邻座,90后大学生,三女一男,闲聊。
红衣女:昨晚我男朋友来跟我过夜,无语,想死,三两下就井喷了。
白衣女:那你还和他发生啊?
黄衣女:箭在弦上啊。
黑衣男:笑。
红衣女(对黑衣男):你说,我们俩*性**交能咋样啊?
黑衣男:我不想和你探头这个问题。
色戒原话。
白衣女:我们女生不就是为你们男生**服务的吗?
众女:你还行不行啊?
一本正经。
......
还有些话,不便于在此记述。
我在想,
今天的大学生思想观念已经如此开放了,看来,我是有些落伍了。
也许,行动上不是。
我想。
看看左右,出轨者,岂止偶尔?
只不过,你我周围,我们不愿闲言戏说。
你我都崇尚纯真的爱情,
也许,只是向往,只是期望。
世人的观察,
你我之亲历,
唯见红尘滚滚,滚滚红尘。
灯红酒绿中,
绝不仅仅是随波逐流,
世风日下,
几句轻描淡写或危言耸听的话语所能表达。
几个网站邀我,只有感谢。
我不想作答。
在这个表述中,不想有功利的色彩。
我做事情,企盼有一个完整性。
我的家庭破碎了,不完整。
但是,不等于我不追求完整。
我写此贴,前面已然说过,
不言自明。
我之收入,不多,尚不至于以此为生。
我的前世今生,我已经讲给你听了。阿雯平淡地说。
你的事,电话中不提,我也能够想到的哦.
你可以选择保留你内心的隐私,
无妨,
我不会介意的。
她说。
我告诉她,其实,也没有啥好保留的。
我简单扼要地谈起了我的过去,现在。
她认真地听。
如果你真的做好了要嫁给我的准备,我也有必要告诉你压在我心里我不曾提起的几件事。
当然,对我,很大,对他人,未必。
告诉你,也好明确你的选择意愿。我补充说。
我的目的,是想让她更深入地了解我。我说。
说在前面总是好的。
第一件事,是来UK的动因之一。
我不是圣人,自然也很难有博大的胸怀。
偶尔心底升起的无名怒火,愤怒难耐,欲罢不能。
我会不止一次地冲动,漫无目的地寻仇。
我不想在办公的场合扩大事态。
不过,机会难现。
一天晚上,在***歌房前,我寻觅到Y和歌厅陪唱。
看到我凶险的目光,他已知道我来者不善,撇下歌厅陪唱,沿着路边的树丛一路快走,狂奔。
一块石头应该是砸中了他的后腰。
有时,我会有解决他的念头。
这念头越来越重。
他也越来越怕。
我觉得,长此以往很有可能迟早要出事。
为他出事,又似有不值。
这就是我出国的第一个动因。
真实而无奈。
远离环境。
眼不见,心不烦。
第二件事,是进一步促使我坚定信心分手并出国的重要原因。
如果不走这一步,我的心理将要出现更大的问题。
自从发现那件事后,无论看到啥子现象,都会异常敏感。
敏感到难以掌控的程度。
直到换了环境,这种症状方才消散。
分手前。
你昨晚睡觉后又看电视了吗?我问。
没有哦。前妻迟疑地答。
看了。我说,你没有必要再骗我。
……
遥控器放置的方向旋转了180度。
……
过去我是不会关注这样的细节的。
昨晚关机时是5频道,现在是65频道。
……
昨晚关机时声音强度图像显示是5个格,现在是2个。
……
我自觉卑鄙,可怕,厌恶。
但难以自拔。
我觉得我突然间成了福尔摩斯。
但我似感要发疯。
我的精神似乎要崩溃。
前妻看着我,无助地哭:你咋的啦?过去你不是这样的啊?
我无语。
我感到我的冷漠和无情。
累。
心累。
都累。
我感觉到处都有y的影子。
第三件,我还要说在头里。
来UK之前,我交待师姐办理的事情。
每月从我的工资卡中转出1/3给前妻,做为孩子的生活费。其余的,转入我的另一张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