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我人生的前三十年,都是顺利平静的。
过了三十,起伏不断。
三十岁那年,我最敬爱的父亲去世。
父亲患病多年,一直被病痛折磨。
但是,病榻上的父亲也是家里的靠山,是我们一家的主心骨。
有父亲,我们就是完整的一家,幸福的一家。
其实,生离死别,就在一瞬间。
几年的时间里,我都没有觉得父亲是永远离去了。
在我的梦里,他反复的出现,梦都是一样,我们一家四口,停在了我的童年。
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就在生命还在的时候珍惜,
否则,就会永远失去无处追寻。
2008年是我过的最艰难的一年,很多重大的变化都在那一年发生。
其实,细微的变化早就开始了,N年之前。
我和大部分女人一样,不知所措的也懦弱的选择做鸵鸟。
我害怕离婚。
在我的婚变最如火如荼的时候,我的人生观一次又一次的被凌乱的打败。
那一段时间,不愿回忆,也不愿详述,每一分钟都是一种煎熬。
就在这时,汶川国殇发生了。
我还记得我蜷缩在沙发里,看着一个又一个在灾难中罹难的死者,看着一片片被毁的家园,看到一对父母,把自己的小婴儿压在身下,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孩子......
我泪如泉涌,我不知道,我是为了汶川的死难者流泪,还是为了我自己。
在大自然面前,生命是那么的脆弱,如蝼蚁一样渺小。
我自己那点小痛在生死存亡面前,算得了什么?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下了决心,要结束婚姻的折磨,珍爱自己。
离婚后的日子,忙碌而充实。
几年之后,传来了前夫去世的消息。
我愕然,木然,他才三十多岁。
因为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我参与了料理后事。
我去了他的城市,去追寻他生前的最后一段生命的轨迹,
我也到了他出事的现场,几个月了,死亡的痕迹清晰犹在。
我感到了彻骨的寒意。
世事无常,生命何等脆弱?
一个生命的离去何其简单!
恩怨、得失、爱与伤害,在生命面前轻如鸿毛。
我曾经说过,
很多事,我们认为我们一辈子也不能原谅的,
到最后发现也都放下了,
很多事 我们认为再也无法挽回了,
结果也都挽回了,
只有一件事,永远不能挽回,永远不能跨越,
就是死亡。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几十年,
这几十年,还常常会被无常的命运所戏弄,
我们能健康的快乐的活着的日子,又有多久?
珍惜健康,珍惜亲人,珍惜爱情,珍惜身边人,
对生命,不放纵,不糟蹋,不折腾,
爱护我们的身体,也珍惜我们的感情。
我劝那些还在婚姻中困惑挣扎的人们,男人或是女人,
对一些怨一些恨一些痛一些伤,都当成是生命存在的标志吧,
至少,我们还好好的活着。
还能哭,还能笑,还能恨,还能爱,还能尽情领略生命的美好和痛苦,
这就是我们拥有的最宝贵的财富。
偷
三个女人一台戏,我们单位里的三位姐妹,甲女,乙女,我,闲来无事,一起八卦。
今天,聊得是小时候都干过神马偷偷摸摸的坏事。
甲女先说。
甲女小时候,看自己的老爹烟瘾甚大,天天吞云吐雾,觉得有趣。
她偷偷拿了老爹的香烟一只,火柴一盒,躲在家后面的偏僻小巷,也东施效颦了一番。
吸的力道小了,香烟点不着,
吸的力道大了,结果呛了,咳嗽了很久。
嘴里苦苦的,她呸呸了半天,偷偷溜回家,还心虚的刷了三遍牙,
她不明白那些爷爷伯伯叔叔哥哥们,为什么会对这么难抽的东西感兴趣。
至此,甲女完全失去了对烟的兴趣。
甲女讲完了,我对她嗤之以鼻,这也太没技术含量啦!
我来讲我的。
我很小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时间,天天偷拿家里的钱。
我大哥也拿过家里的钱。
他从家里放钱的小盒子里,一次偷了15块钱。
嗜书如命的他,把15块钱全部买成了各种书,领着一帮小伙伴在家里群阅。
老爹当天下班就发现了,狠狠抽了他一顿皮带,罚跪。
我当时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大哥太笨了,怎么能一次拿这么多呢?
小时候的我,长了一张极其单纯无辜的娃娃脸。
那个年代,男人们大都穿一种四个口袋的中山服,我老爹也穿。
每天回家来,他把衣服挂在一进门的小客厅。
胸口右边的那个口袋,鼓鼓囊囊装着各种零钱。
每天早上,老爹出去晨练兼买牛奶(那个时候的牛奶是零买的,姐妹们记得木?)
每天清晨,我都早早的醒来,静静的躺在小床上。
晨练的他,不穿外衣。
只等老爹开门出去,我就悄悄的下床,
用最快的速度,打开口袋,按捺住砰砰乱跳的小心脏,
拿出一点零钱,火速塞在书包里,重新上床,长出一口气,睡觉。
最多一毛,最少一分。
小时候的我,也深知,不能只薅一只羊的毛。
硬币多的时候,拿硬币;纸币多的时候,换纸币;零钱少,不拿。
这些钱,基本都被我当天挥霍一空,本子,铅笔,橡皮,零食。
后来,我的恶行是怎么被制止的呢?
时间长了,老爹可能也怀疑自己的钱,被人动了。
但是他自己也不确信,就把外衣挂在了他的卧室里。
这一下,我的财路彻底的断咯。
我爹出门,我妈就在大床上睡觉,
借我八个胆儿,我也不敢虎口拔牙。
最终,我人之初的物质欲望,被自己的胆小所克服!
我讲完了,甲女和乙女盯着我。
甲女说:看不出来,你隐藏的够深哦。
我对天发誓:从那以后,绝对没有再犯过!
轮到乙女了,她浅浅一笑。
乙女曾是单位里最美的姑娘,即使今天年近四旬,依然清新和优雅。
她说,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偷过人的心。
乙女的初恋,是大学里的师兄,乙女毕业分配了师兄还在读研。
他不放心自己心爱的女友一个人在另一个城市生活,就委托与乙女同在一城的最好的哥们去照顾她。
这位哥们,很英俊,很阳光。
接触的多了,乙女感情的天平渐渐的倾斜了。
在二十年前,即使是恋爱中的男女,变心劈腿,也是一件很丢脸很不道德的丑事。
再对比一下现在的红男绿女对爱情的态度,无节操啊无节操。
乙女思前想后,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她鼓足了勇气,去向那个大男孩表白,想获得他的支持,就与男友分手。
结果很出乎意料,男孩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
倒是男友,在几个月之后,提出了分手。
乙女很痛,不断的哭,想问理由。
男友很沉默,坚持分开了,留下了独自一人的乙女。
同城的男孩,从此也不再登门。
很多年之后,在老同学的聚会上,乙女才得到了答案。
当年,大男孩很烦恼,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了乙女的倩影;
但是,横贯在年轻的爱之前的,是多年的兄弟情;
他暗示了大哥自己心中的烦恼,请大哥多关心自己的女友;
大哥思量了很久,放弃了乙女,想给兄弟和乙女一个机会;
两人分了之后,大男孩羞愧难当,也和乙女断了联系。
我啧啧感叹,两个蠢男人,当女人是一件衣服呢,还让来让去?
我问乙女:你后悔吗,一个也没有抓住?
乙女微笑着说:我为自己的贪心付出了代价,本想得到更多,没想到连拥有的也失去了!
可我想想当年青涩的爱情,多稚嫩,多美好。
亲爱的朋友们,你偷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