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狂风可汗为什么执意要灭亡碎石氏族呢?
因为狂风可汗小时候,狂风氏族被碎石氏族所击败,狂风可汗的父母,都被碎石氏族杀死,狂风可汗更是在碎石氏族当奴隶。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不过是草原之上的常态,并不足以让狂风可汗来彻底消灭一个氏族复仇。
但是在狂风可汗当奴隶的生涯之中,碎石氏族之中有一个名叫胭脂的女子,是一名女奴隶,与狂风可汗的朝夕相处之中,日久生情。
草原之民极其奔放,少年少女一旦生情,根本就没有什么“发乎情,止乎礼”的狗屁说法,狂风可汗与胭脂情不自禁的就进行了某种不可描述的活动。
食髓知味的狂风可汗,不仅没有停止这种不可描述都活动,反而愈发频繁起来。那时候,狂风可汗就知道了,有男人两大事业,一是征服世界,二是征服女人。
这都是令男人身心愉悦之事。
草原之民缺乏美女,毕竟草原上风吹日晒,洗澡都不容易,生活条件十分艰苦,能产生美女才是奇闻。但是那女奴胭脂,偏偏就是一位美女,被狂风可汗滋润之后,出落的愈发水灵。
这让胭脂被当时碎石氏族首领的小儿子草原之民寿命短,所以是小儿子继承家业达巴给看上了,达巴是碎石氏族的接班人,在碎石氏族之中地位崇高。他看上了胭脂这个女奴,自然不会去追求,更不要说当舔狗了。
他直接令人把胭脂送到自己的毡房,准备临幸胭脂,却发现胭脂不是处丨女丨,这让达巴勃然大怒。更让达巴无法接受的是,胭脂竟然有三个月的身孕,达巴简直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
于是达巴鞭打了胭脂,逼问她的情郎是谁。胭脂却誓死不说,被鞭打的遍体鳞伤,也没有说出狂风可汗的名字。
达巴妒火中烧,不过毕竟狂风可汗与胭脂的那点破事,也不算是什么大秘密,当即便有小人告密,对达巴说胭脂的情郎是狂风可汗。
于是达巴令人把狂风可汗绑来,狂风可汗一见胭脂受苦,却是发了狂。但是他一人骁勇,却也无用,被达巴的手下暴揍一顿,揍了一个半死。
胭脂见此情况,哭着跪下为狂风可汗求饶,达巴却愈发愤怒,说:“我堂堂碎石氏族的继承人,在你的心目之中,竟然比不上一个奴才,真是气死我了。你去死!”达巴说完,抽出自己的弯刀,对着胭脂的小腹,就是一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当时就是一尸两命。
随后达巴故意告诉狂风可汗胭脂怀孕的事情,为的就是刺激狂风可汗,让狂风可汗痛不欲生。但是狂风可汗在沉默片刻后,只是发誓:“我铁穆特狂风可汗的名字发誓,长生天见证,我发誓我会灭亡碎石氏族,杀光所有和达巴有血缘关系的人,为我的第一个女人和第一个孩子报仇!如违次誓,天打雷劈!”
达巴本来是打算直接杀死狂风可汗,见到狂风可汗无能狂怒,发下毒誓之后,却决定让狂风可汗受尽折磨而死。达巴命人将狂风可汗绑在黄沙之地上,那里寸草不生,没有水源,烈日当空。
狂风可汗被绑在此地,就会被烈日暴晒,脱水而死。这种死亡的过程,十分痛苦,而且按照萨满们的说法,以这种方式死去的草原之民,是无法回归长生天的领域的。
这是一种极为恶毒的惩罚,是达巴专门为狂风可汗准备的,他一边笑,一边对狂风可汗道:“你死后,秃鹫会啄光你的尸体,你会化为风沙之中的一具骷髅,再也无法回归长生天的领域。”说完之后,达巴便带人离去。
而这却是达巴此生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个决定,如果达巴当时把狂风可汗一刀砍死,就没有后来的事了。这种杀人方法,本来万无一失,没想到却反而给了狂风可汗机会。
原来当初狂风氏族战败之后,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归顺了碎石氏族和其它氏族,但是也有一批老人没有归顺别的氏族。并非是这些人忠心耿耿,实在是草原是一个很现实的地方,没有一个氏族会欢迎老人。而草原上,超过三十五岁,就已经是老人了。
这些狂风氏族的老人失去了肥美的水草之地,不得不避开所有的氏族,苟且在黄沙之地的一座洞窟之中。这洞窟之中,居然有地下水,还有许多蝙蝠老鼠。
狂风氏族的老人们,偶尔会捕食蝙蝠老鼠蚯蚓蝎子这些常人难以下咽的动物为食,不需要烹饪,动物杀死之后,在烈日下暴晒两个时辰,就成肉干了。其次,他们会进食洞窟之中的一些蘑菇苔藓和植物的根茎,来补充碳水化合物。
但是这样只是生存而已,几年下来,这些老人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宛如野人一般。
而且他们最主要的食物,也不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而是黄沙之地的死囚们。原来每个氏族都会把犯了大罪的人绑在黄沙之地,让烈日将其暴晒而死,让其尸体被秃鹫啄食,让其灵魂无法归于长生天。
狂风氏族的老人们,却眼冒绿光,将这些人当成了自己的食物。几年来,他们吃这些人已经习惯了。不然的话,光一些老鼠蝙蝠,可不够人活命。
从狂风可汗被一送到这里的时候,狂风氏族的老人们,就已经注意到狂风可汗。他们并不认识狂风可汗,只是把狂风可汗,当成了食物而已。他们在沙丘之后暗中观察,等达巴等人离开后,他们便来到了捆绑狂风可汗的木桩前。
一群目光发绿的全身臭气的野人,不怀好意的打量着自己,面对这样的情况,狂风可汗居然一点也不惊慌,只是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你们还是不是人?”
众老人之中的首领,是狂风氏族曾经的一位百夫长,名叫伊洛纳。伊洛纳桀桀怪笑,对狂风可汗说:“我们当然是人了,不过我们是被草原遗弃之民,苟且于黄沙之下的老鼠,草原上食腐的秃鹫。”
狂风可汗道:“你们是来救我的吗?”
伊洛纳道:“不,我们是来吃你的。”
狂风可汗道:“吃我?”
伊洛纳露出黑漆漆的牙齿,上面一股刺鼻的血腥味,道:“是的,怕了吧?我最喜欢喝你们这样的年轻人的鲜血了,喝了你们的血,我总感觉我可能会年轻几岁。”
狂风可汗道:“也对,你们像老鼠一样躲藏在这里,如同懦夫一样不敢争斗,不像秃鹫一样,你们如何生存。我只能说你们今天的运气不错,我的身体精力充沛,这是战士之躯,这是勇士之躯,也是你们的口福。”
“有意思。”伊洛纳道,“几乎所有被我们吃的人,要么痛哭流涕,要么苦苦哀求,要么怒斥我们,无论他们表现的如何,但我都能够闻到他们内心的恐惧。他们即便是冒充勇士,我也知道他们其实是怕死的。但是我确定你居然是一个不怕死的,有意思。”
狂风可汗道:“真正的勇士,无惧死亡,我不怕死亡,我只是有些遗憾。”
伊洛纳道:“你遗憾什么?”
狂风可汗道:“我只是遗憾我不能死在战场上。”
伊洛纳哈哈大笑道:“如果我再年轻十岁,我说不定会非常欣赏你,然后放了你。可惜我已经不年轻了,我只想苟且我的剩余的人生。所以对不起了,我要把你开膛破肚,然后吃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