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贴随笔(21)
民族问题,往往有两个矛盾结点,一是民族或落族的首领问题,二是宗教问题。实质上,就是国家如何处理民族地区的世俗领导权、精神领导权的问题。如果该地区原本是政教合一,那两个问题就是一个问题了。
中国古代,对于地方的世俗领导权,采取了实用主义的办法。条件不具备的,鞭长莫及,就采取羁縻制度(后称土司制度),形式上纳土称臣,实际上仍然是土皇帝。但只要条件一具备,中央就搞改土归流,纳入国家行政体系。对于宗教问题,采取的对策是政教分离。政府兼奉诸教,但绝不允许宗教干预政治,对于以教干政行为坚决打击。我认为,相对于国外的政教合一的传统体制,中国古代这种体制更具先进性。《川边三字经》体现了这种政策取向。
昔土司,压制多,改郡县,无催科。
信喇嘛,迷宗教,僧日多,种难保。
能返俗,长子孙,求实用,庇本根。
在发蒙课本中,对于当地人奉若神祗的土司制度和喇嘛教的弊端,直接给指出来,毫不客气,鼓励人们还俗生儿育女。这一点值得击节叫好。我个人对于各类宗教都很感兴趣,并不反感。但是,我认为,宗教也有不同发展阶段之分。特别是那些历史上曾长期政教合一的宗教,如果不经过深刻的宗教改革,是很难与现代社会相兼容的。
前面我已经在“崛起随想”等贴子里反复论及,这里仍想多罗索几句。历史上,传统的基督教社会经过宗教改革,几起几落,许多人付出生命代价,才步入现代社会。1840年以后,中国对传统的伦理型社会的改造,也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就目前而言,绝大部分印度教地区、伊斯兰地区以及藏传佛教地区,实质上还处于传统的宗教社会阶段。宗教情感对于公众之影响,不仅高于世俗生活,而且高于法律,高于国家。这种情况下,首要任务是社会发展并且在发展过程中实现宗教改革,而不是急于推行诸如“一人一票”之类的完美制度。比如,如果在宗教改革之前的中世纪,在欧洲推行“一人一票”,以简单多数的民意选出来的人,极可能是大主教而不是资产阶段革命家。又比如,欧美在埃及、利比亚等伊斯兰国家打倒了“独裁者”,实行了“一人一票”,以简单多数的民意选出来的人,极可能是穆兄弟会之类的宗教团体代言人,而不是世俗政党。是福是祸,我们可以慢慢观察。
扯远了。对于喇嘛教,以及其它宗教,我认为首先要坚持平等,其次要把遵重宗教自由与纵容宗教陋规严格区分开。中国政府作为一个世俗政权,要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就不能容许任何宗教肆意打着信仰自由的幌子侵犯人民权益,阻碍社会进步。建国以后,中国进行了包括宗教改革在内的许多社会改革,文丨革丨“破四旧”直接摧毁寺庙的做法显然是太过头太过分了,但,对传统的文化、伦理、宗教进行改革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在藏区废除农奴制度,废除僧侣统治,这是历史的进步,无可置疑。
值得反思的是,文丨革丨之后,喇嘛教势力在藏区卷土重来。在某些县,僧侣人口竟占到总人口的六分之一。僧人越来越多,越要去呼悠信众,树立权威。农牧民家里财产,除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全部捐入寺庙。甚至政府下发的扶贫款,也去献给寺庙。到处是所谓的神湖、神山,基础设施建设处处遇阻。国内外有些环保主义者,也跟着去强调保护生态;国内有些文化名人,也跟着强调保护原生态文化,于是,更是什么东西都动不得。有的政府部门和干部,强调“民族宗教无小事”,生怕惹了和尚,弄出事端,上级怪罪,影响稳定。对维族也是一样,抓个小偷都畏手畏脚,造成维族小偷横行全国,既破坏了维族同胞形象,也影响了民族团结。晚清时,学校都敢于在教科书中开宗明义:“信喇嘛,迷宗教,僧日多,种难保。”可现在有一些领导连赵尔丰都不如。
待续
顶贴随笔(22)
西藏卫,东四川,北青海,南界滇。
我有利,莫外溢,我同种,莫立异。
别姓化,通婚姻,化蕃汉,笃尊亲。
民智开,设行省,川滇藏,庶无梗。
这是《川边三字经》的最后段落。几年前,我正写一篇关于南斯拉夫民族政策的文章,碰巧读到这篇三字经,被“我同种,莫立异”这句话触动了思路,于是拟出了文章题目:《立异——南斯拉夫民族政策的实践和反思》。但,很可惜,我最后没有完成这篇文章,因为国内关于南斯拉夫的基础资料实在他妈的太少了。尤其是缺乏南斯拉夫内部各联邦主体、各地区的民族人口数据,所以我只能用一些现象来分析政策效果,但无法用几组数据来分析政策效果。
在苏东阵营的前社会主义国家中,苏联和南斯拉夫是两个典型的多民族国家。这两个国家已于20年前垮台掉了。从当时来看,它们最为失败的是政治;从今天来看,它们最为失败的不是政治,而是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也许,如果我们再过几十年回头看,它们最为失败的,既不是政治也不是经济,而是民族政策。政治和经济方面,错了是可以更正和改革的,实在不行还可以革命。而民族政策一旦失误,造成的族群矛盾和民族分裂,后果几乎是无法弥补的。
随便多说一句,中国的改革开放是这样一个过程,即:中国社会在自己历史文化的基础上,移植苏联模式效果不佳,转而学习和引入西方社会的先进因素。因此,我认为,研究自己,研究西方,研究苏联(以及苏东阵营国家),对我们具有同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我们恰恰忽略了对苏东阵营国家失败教训的深入研究、深刻反思,深度躬省。
关于“保持民族特性”与“立异”之根本区别,有必要深入探讨一下。
人是一种群居动物,强调自身的归属感,以及感情和心灵的归属感。不同文化中,这种归属感的落脚点是不同的。西方人的归属感主要落脚于宗教。中国人的归属感主要落脚于家庭(伦理型社会)。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其宗教或者伦理,必须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群体中才能得以稳固和传承。所以,现代社会越是以“地球村”形式加速交流和融合,人们越是珍视和呵护本国、本族、本地、本乡所特有的那些东西。比如,傩戏早在“破四旧”中一扫而光,近年来却被定义为“傩文化”得以传承,甚至上了央视。我姥姥看完电视说:这个我见过,这个在早年间叫“跳大神儿的”。
前贴,我把民族发展潮流的大方向概括为:“民族融合——保持民族特性”。当今,强调保持民族特性,反而“立异”制造出社会矛盾的例子,比比皆是;为了防止“立异”,推动社会融合,反而抹杀了民族特性的例子,也不少。民族政策之原则很容易定,但执行起来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其中是非,到底怎么判断呢?
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