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第121节 农业总结1

已学习了各位兄弟的回贴,呵呵。大家杜绝相互谩骂哈。虽然中国五千年历史充满了谩骂,但事实证明,谩骂既无助于解决国家大事,也无助于解决家庭小事,倒是搅砸了很多美事。所以,如果没有诸葛亮那种把对手骂死到马下的水平,一般情况下就不要骂了哈。看来大家都对三农感兴趣。有必要再多说几句。

前面,我们回顾了三十年三农脉络,然后又探讨了几个问题。一是,伦理社会解体及道德滑坡问题,二是,农户的困境与农业合作化问题;三是,关于泛行政化和泛原子化的问题,这个不局限于农村。

对于这些问题,我的总体观点是:三十年的农业发展基本反映了历史和现实的要求。农业合作化是大方向。它之所以进程很慢,主要是客观条件不具备的原因,但也有主观原因。近几年客观条件正趋向成熟,我们在主观上克服“泛行政化”倾向就显得更为重要。至于道德问题,再靠宗法不行,新的农村道德体系会在经济结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的基础之上逐步形成。不要过度担忧道德沦丧,新道德肯定会形成的,但这需要个过程,因为中国正处在数千年所未有的社会转型期。

如果再宏观一点来说,三农问题,解决条件都在三农之外,就是必须要靠城市化和工业化来创造客观条件。2000年以前的中国城市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还不足以创造这些条件。2000年以后,中国进入工业化中期,同时进入城市化加速期,这两个现象同时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当年西方也一样。进了这个阶段,中国三农真是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比如,农产品价格上扬,劳动力价格上涨,工业反哺效应显现,城市拉动效应显现,各级财政补贴猛增,户籍制度瓦解,农村社保体系建立,社会投资流入农业……条件正在成熟!我估计,再过十年,三农问题将不再是一个大困挠;再过20年,三农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

记得以前有个章节里,我曾提到,“相信今后20年或者更长时间农民问题仍然是中国最大的问题”。这句话与上面一段话并不矛盾。我想表达的意思是,目前“三农问题”所指的那些具体问题,已经逐步具备了解决条件,如果我们主观上不犯错误,应该能在20年内根本解决之。但是即便如此,农村和农民仍然极为重要,新阶段上会有新的问题出现,这些新问题仍然会是中国社会矛盾的重中之重。

客观条件逐步具备之时,主观问题就凸显出来了。一些基层政府、一些领导干部,观念跟不上形势,老想在农村指手划脚,搞点政绩。对各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县农业局和乡镇领导的指导太多,干预太多,完全不给别人留空间。有的领导,对组织化问题很警惕,潜意识里总怕农民组织起来闹事。其实中国农民是全世界最怕事的一个群体,你不把他惹毛了,他为什么要来找你的事啊。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的几个讲话和文件,都明确提出了,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转变观念是一个时间问题,不会太难的。

观念问题还不是大问题。大问题在于,有人表面是观念落后,实际上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观念问题的背后还有利益问题。这个比较麻烦,如果不解决,肯定会影响社会发展进步。比如目前许多城市,特别是地级市和县级市,他们的财政盘子里面,土地转让收入是最大最肥的一块。关于建设用地制度,以后再详细探讨。这么一个“土地财政”,使他们必须搞到足够土地,才能维持财政收入。近几年,随着农民维权意识的提高,征地越来越难,矛盾越来越尖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农村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那事情就更难办了。所以,对于当地政府来讲,原子化的农户最好办,有利于各个击破。就算市长是一个经济学硕士,在理论层面上深知合作化和组织化的经济意义,在实践中他会去支持吗?他也许也想走出“土地财政”,但这谈何容易,这又涉及到了国家财税体制的改革和调整。

改革的难,就难在它是一个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筹兼顾。

第122节农业总结2

今年公布的六普结果,截至2010年11月,全国人口13.7亿,其中大陆13.4亿。大陆城镇化率是49.68%,汉族比重91.51%,文盲率是4%。这样算,城镇居民6.66亿,农村居民6.74亿。中国发展快哈,可喜,可喜!

关于农业,还没有总结完。前面提到过,中国当年的农村合作化,与日韩农村合作化最大的不同,在土地所有制上。当时中苏实行集体所有制,日韩(包括湾湾)是私有制。改革以后,中国照旧,没有像俄罗斯那样改为私有制。

如何评价集体所有制呢?看法很多。有专家把它视为中国崛起的重要密码。也有很多的人称,它是三十年来的困挠中国的三农问题的总根子。综合前面分析,我个人认为,农业耕地集体化,在六七十年代保障了国家汲取能力。这种汲取能,对于建立国家工业框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些小国,如韩国,没有采取集体主义,一开始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也实现了现代化。但大国不同于小国,不要天真地认为美国会像对待韩国那样对待中国。我觉得,若不采取集体化,中国不可能实现如此高强度的汲取,也不可能在内外交困中建立现代化的框架,积累世界大国的本钱。印度就是一例。

但改革之后,有没有必要象俄国那样搞土地私有化呢?我认为,没有必要。俄国在改革前已是工业化社会,城市化率很高(我手头没有资料,印象中好像苏联城镇化率在60%以上)。农业机械化程度高,农民人均耕地也高,可以进行机械化作业。而中国改革之初,仍有8亿农民,城镇化率仅20%。我记得八十年代,我还小,当时看大人们的书,有一张城镇化率表,辽宁省最高,是47%。在当时社会保障(包括低保、养老、医疗)不健全情况下,耕地不仅是生产资料,还是农民群体赖以立命的基本保障。若直接把耕地分给个人,则因天灾、人祸、疾病或其他原因,势必出现耕地产权流转。失地农民真正无立锥之地,大量流入城市,形成拉美式的贫民窟。现在,中国流动人口上亿,虽然收入不高,还是在农村有房有地,而且他这个财产有法律保障。这是社会赖以稳定的重要根基。

所以,耕地集体所有制,对于保障中国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前面贴子分析过,近三十年来,中国农业组织化的程度低,根本原因并不在集体所有制上,因为承包权收益、流转、入股没有法律障碍。根本原因是中国发展阶段的原因,也有政府的主观观念原因。

近三十年来,中国城市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史无前例,世界空前。耕地集体所有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建设征地难度和社会交易成本,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是像印度那样的私有土地所有权,那么中国在建设方面,肯定会出现严重滞后和高交易成本。实际上,各国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竞争,就是对国际投资的竞争,也是对发展机遇的竞争。中国胜出了。这种机遇,也许是最后的机遇。

当然,由于集体所有制,在征地过程中存在对农民利益的损害问题。但总体来说,是越来越到位了。特别是2004年以后和谐社会理论提出以后,被征地者的保障已经比较完备了。

目前,国家确定,耕地第二轮承包权30年不变,林地承包权更是每轮长达70年或更长。可以预测,待30年期满以后(大约在2020年代),国家肯定还会继续推行第三轮承包。这种承包方式近似于“永佃权”。国家废除农业税并给予补贴的情况下,这种“永佃”的佃租都是国家倒贴给农民了。因此,集体所有制下的长期承包权,农民得到了法律上的用益物权。这种体制,克服了土地私有制可能造成的农村弱势群体失地的可能,克服了土地私有制在公益性建设方面的巨大阻力,同时对农民而言,土地使用和收益方面与私有制差别不大。可以说,是去其弊、得其利的最优选择。因此,结论是,中国未来不应该也不会去实行土地私有,而会进一步完善集体所有制。

有兄弟回贴提问,原子化社会有什么不好?这个问题我在许多章节里都提到了。不再详述。原子化的社会,从经济角度讲,交易成本过高,不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经济利益,从政治角度讲,社会各群体缺乏有效利益表达渠道,平时不出小事,一出就出大事。因此,农民组织化与农业合作化是大势所趋。如果各地农民协会发展起来,有可能形成全国性的农民协会组织。我认为,现行的政治体制是有足够弹性接纳的。比如改革之前,私营企业被禁止。但改革后逐步出现庞大的私营经济,所以,他们的代表工商联,在各级政协中地位不断加强,现在工商联负责人一般都是政协副主席。可以预见,未来全国性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形成后,也可以在政协中找到自己参政议政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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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新华人漫谈新加坡与中国的崛起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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