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具风情的新加坡】
新加坡是个特殊的国家,国家很小而经济实力不俗,所以它的社会福利模式值得尊敬但不宜模仿。至少在管理上,大国的福利保障系统根本无法像一个城市国家那么高效、灵活;此外一个国家如果政局不稳定,以及通货膨胀而使得货币购买力长期损失更不适用此模式。马来西亚、印度、印度尼西亚等也是新加坡模式,但可以说是集体不成功,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新加坡具备的城市国家、自由港、儒家文化传统和国有经济较强的背景。
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简单明了,只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社会保险由由强制储蓄性质的公积金体系构成,这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而新加坡的社会福利实际相当于社会救助,由政府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员发放津贴和救助金,这块在新加坡是很次要的辅助部分。
学术界一般将新加坡执行的以个人储蓄积累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制度归类为的“储蓄保险”型模式,其基础为公积金制度。
1955年7月,当新加坡还是英国殖民地时,就创办了公积金保障制度,以后逐渐发展成为以全民公积金制度为支撑的综合社会保障体系。
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实行的是会员制,所有受雇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无论雇主或雇员都必须按照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缴纳强制性的公积金,每个会员都有自己的独立个人帐户。目前的缴费比例为40%,雇员缴纳22%,雇主缴纳18%(这份其实也是受雇者本应得到薪酬),自雇者当然都是自掏腰包。公积金覆盖了医疗、保险、养老金、教育、投资和组屋(新加坡特有的公建房,相当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购买等主要领域,是一种综合性的储蓄保险计划。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会员每人共计有三个账户:普通账户(Ordinary Account)、保健账户(Medi-save Account)和特别账户(Special Account)。
普通账户占公积金的75%,用于参加公共住屋、住宅产业、非住宅产业、家属保障、家庭保障、教育计划、基本与增进资产投资计划等保障计划。
保健账户占公积金的15%,主要用于自己和家庭成员的医疗健康需要。公积金成员在55岁(法定退休年龄)前必须保留1.3万新元以备急用。
特别账户占公积金的10%,主要是考虑养老和特别急需之用。成员年满55岁时要在特别账户上至少保留4万新元以保证60岁退休后能够购买最低终身年金(支付水平相当于届时社会平均收入的25%)。
新加坡完整的社保体系由四大部分构成:公积金制度、公务员社会保障、雇主责任制(员工生病、职业病或因工伤残时,法律要求雇主承担一部分经济上照顾支持的责任)、其它保障计划。依次强调来自四个层次的保障:个人、家庭、社群和政府。
新加坡模式的原则是要求会员自立为主;在个人工资收入低下,存款达不到最低限额时,可由家属间填补;会员之间并无调剂互助;政府不提供资金,但对基金安全增值和给付承担监督者责任。
这种强调自我负责,实行完全积累,与资本市场密切结合的公积金制度,从实践效果来看在新加坡运行得比较理想。新加坡国小、经济发展平稳、通货膨胀很低、投资风格稳健(公积金投资方向主要是参与国有企业和国内外低风险、稳定增长的投资项目)等特点使相关公积金实现了覆盖面广、高积累性、高回报率的成绩;在这个前提下,个人享受待遇和自己的努力与存款挂钩的政策才显出好处来,公积金存款越多,所享受的养老金、医疗保健等待遇当然也越多。
然而新加坡模式缺乏互济性或者说社会共济性差,同时缺乏社会保障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主要考虑的是养老保障),对收入再分配几乎不起作用。尤其是一国货币购买力不稳定,存在长期贬值趋势,还有基金投资管理水平低下,这种模式势必引起很大的麻烦。
新加坡的医疗产业发达,服务好,收费却很低,因为这个特点新加坡已经成为目前亚洲最大最有名的医疗旅游目的地。这也是支持新加坡保障模式的一个资本,一个国家如果医疗发展差(不能就近就医而要到外地医院)或者费用较高,也断然无法消受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的组屋制度也很有特点,建屋发展局负责修建很好的住宅,政府以低价卖给本国公民,中央公积金对购屋者提供分期付款和额外津贴(首次购买组屋的中下收入阶层才有资格获得津贴)支持,政府还认真审核申请者资产及其子女的财务能力,阻止有能力购屋者剥夺贫困者的机会。新加坡是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国家,同时是世界上移民门槛最高的国家之一,这些基本面支撑了新加坡的组屋制度,而良好的制度本身以及政府的廉洁高效又构成了新加坡实现“住者有其屋”的保障。所以说,一些国内学者仰慕或青睐新加坡的住房福利制度,但是实际上中国根本学不来它,这些人只看到大树的繁荣而不知道人家根系的强壮。
在目前经济成功的国家和地区中,新加坡其实是贫富差距比较大的。但另一个显著的事实是,由于政府公共事业开支及房屋政策的合理公正,贫富差距并没有在新加坡造成明显的社会矛盾。这和新加坡的立国原则以及人民行动党政府的执政理念以及文化传统是分不开的。
从1965年立国至今,人民行动党政府一直把促进民生当作核心执政目标,强调“通过民选代表和民主政治,保障及促进人民自由和福利”,追求“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宽容的多元种族社会”。 新加坡政府认为自己的使命是:“建立一个成功的、充满活力、安全稳定、欣欣向荣的卓越国家;为新加坡人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创造最好的条件;致力于造就一个人人相互尊重与关怀、充满爱心与凝聚力的和谐社会。”前总理李光耀多次强调:“政府的责任,是确保经济成长和全体人民都享有良好安定的生活,新加坡的子女,应得到更好的教育和更高的技能,更好的社会和医药设施。我们应朝向一个更公平和更平等的社会迈进,使每一个人照自己对社会的贡献,取得一份公平和应有的酬劳。”
新加坡政府倡导儒家价值观,认为家长有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信奉“按功酬赏、敬老扶弱、体恤病残”的优良传统,又秉承“为国民提供教育与训练的平等机会,使他们发挥所长,各得其所”的西式理念。所以尽管新加坡倡导“自强自立、自力更生,立足于依靠自己和自己的家庭来解决自己保障问题”,政府尽量不承担社会保障责任而由雇主和国民来分担,但却实现了“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居者有其屋”的良好结果。这些一般国家都模仿不来,至少社会风气和国民道德水准能赶上新加坡人的东方国家目前寥寥无几。
近年来,新加坡政府在影响社会福利的布局上有采取了些新动作。
新加坡于2008年宣布取消遗产税以吸引亚洲资金,从而发展新加坡的财富管理业务。现代经济学支持遗产税的一般初衷和重要目的在于重新平衡每代人的发展机会,防止财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而侵占或剥夺他人的机会。而在新加坡政府看来,若能吸引亚洲各地的富裕人士到新加坡投资,无论对新加坡人或外国投资者都有利,也将让新加坡的经济和社会受惠。当然这又是小国国情决定的,一般国家不宜如此。取消遗产税在新加坡人中间是引起了较大争议的,目前观察到的政策结果是,新加坡确实在逐渐成为亚洲富人的乐园,长期的效应还无法评估。
另一方面新加坡政府又借助拥有的巨大财富和吸引来的资金,通过庞大的公共支出来推动本国的社会福利事业。2009年,考虑到世界性的经济衰退风险,新加坡政府把消费税补贴和老龄花红款额增加一倍,国民普遍受益;另外就个人所得税给予纳税人20%的税款返还(最高限额为2000新元);政府还为低薪阶层提供特别补助金,确保其收入不会因经济不景气而过度缩水。同时也广泛增加了对低收入阶层的补贴、帮助提升失业者及低薪工人的技能、增加就业机会、提供额外公积金购屋津贴。因为国家小、人口有限,所以新加坡政府在进行这些操作时表现出一如既往的高效和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