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古代穆斯林社会的福利传统
【摧枯拉朽的伊斯兰教】
公元七世纪,阿拉伯半岛强力崛起了一支世界性的新力量。圣人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将阿拉伯各部落团结在伊斯兰教的旗帜下,建立了穆斯林公社。
伊斯兰教倡导慷慨好施、避恶从善,主张不分民族差异、男女老幼、高低贵贱,只要信仰伊斯兰教都是平等的穆斯林兄弟,同时限制高利贷剥削,号召赈济贫民,提倡善待和释放奴隶,降低国家赋税。
这种新兴的带有一定社会主义元素的新型社会组织以及国家形态拥有爆炸性的能量,在当年贫富分化严重、阶级矛盾尖锐、国家冲突频繁血腥的地中海及中近东世界迅速引起了颠覆性的惊天变化。
公元632年,圣人穆罕默德逝世,阿拉伯半岛的穆斯林社会进入四大哈里发时期。哈里发是阿拉伯语“伊斯兰教代理人”的意思,掌管穆斯林社会的宗教、政治、军事、经济大权,四大哈里发时期由选举产生。后穆罕默德时代的伊斯兰教走出半岛,短短数十年时间间,如摧枯拉朽一般推翻和消灭众多古老的旧势力,建立起了横跨亚、欧、非三洲的庞大帝国。
第一任哈里发艾卜.伯克尔(632年--634年在位)巩固了伊斯兰教于半岛内部的至高地位后,为开拓疆域和扩展伊斯兰教影响,制定了对抗萨珊波斯帝国和东罗马帝国的战略计划,阿拉伯军队主动向西方和北方发起进攻并取得最初的胜利。
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634--644年在位)改组穆斯林军队,同时将鼓励服从、献身和谦卑的伊斯兰教调整增添了追求建立伊斯兰帝国的扩张性内容,强悍地阿拉伯穆斯林军向当年东地中海世界的两大巨头性帝国同时开战。公元634年,“安拉之剑”哈立德将军以寡破众,在叙利亚击败东罗马帝国(也称拜占庭帝国)希拉克略王朝的大军,东罗马帝国的皇弟提奥多拉战死,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和约旦等地区成为生机勃勃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的领地。公元639年,穆斯林军队攻入埃及,强人希拉克略皇帝统治下的东罗马帝国被迫主动停战求和,放弃大片的国土。同时,穆斯林军横扫美索不达米亚,公元637年占领波斯人的冬都泰西封,至公元643年萨珊波斯帝国的大片领土相继沦陷,波斯皇帝四处流窜。
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644--656年在位)麾下的阿拉伯军队保持了所向披靡的强大战斗力,萨珊波斯帝国被彻底灭亡,高加索地区成为阿拉伯人的势力范围,塞浦路斯岛落入阿拉伯人手中,北非将领阿慕尔.伊本还挫败了东罗马人收复埃及的努力。根据《旧唐书.大食传》的记载,永徽二年(公元651年)大食使团来唐通交,这是伊斯兰教声名最早出现在中国的记录。
哈里发奥斯曼被刺杀后,众人选举出第四任哈里发阿里(656年--661年在位),帝国首都也迁往库法。哈里发阿里统治时期,阿拉伯人内部出现分裂。古莱什部落领袖、叙利亚地区军政长官穆阿维叶在哈里发奥斯曼遇刺身亡后自立为哈里发,不服从半岛贵族选出的正统哈里发,另外两名哈里发竞选者也联合穆罕默德遗孀阿依莎兴兵与哈里发的军队交战。
哈里发阿里被不满的哈瓦利吉派刺杀后,正统的库法政权被迫将哈里发职位让给势力强大的穆阿维叶,定都大马士革的阿拉伯倭马亚王朝(也常被译为“伍麦叶王朝”)进入历史舞台。倭马亚王朝继续保持强劲的扩张势头,北非、马格里布地区、西班牙、小亚、中亚以及信德(印度西北部)地区相继成为阿拉伯势力的囊中之物。
倭马亚王朝之后阿拔斯王朝的主要成就在于其辉煌的文化建设,然而地方的穆斯林统治势力以及活跃的商团依然将伊斯兰教制度与文化广泛传播到黑非洲、南亚、东南亚等广大地区。
文化与技术并不先进,人口数量也无法与其对手相提并论的阿拉伯穆斯林社会为何能够在穆罕默德逝世后不到二十年时间里就击败了东罗马帝国和波斯帝国这两个非常强大的国家?倭马亚王朝的军队如何做到了势如破竹地征服亚洲、非洲、欧洲大片的地区,包括怛罗斯会战一举击败了唐朝名将高仙芝统帅的安西都护府属下的精锐军团?为什么社会发展状态相对原始的古代东南亚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地区会那么容易就接受伊斯兰教的传播?
其实核心的答案就在于伊斯兰教的进步主张而非穆斯林圣战的威力。当年那些被征服国家或地区的广大底层民众,不仅未因民族矛盾起而反抗,反而纷纷皈依伊斯兰教,内心自愿接受哈里发政府或穆斯林势力的统治,并以更高昂的热情传播伊斯兰教的信条。不论是在奴隶制、封建制混合的成熟的东罗马帝国及萨珊波斯帝国,还是社会制度粗糙落后的部落地区或未开化地区,接触到伊斯兰教与穆斯林社会制度的人们大多数都认为这种忽略民族、种族区别,反对经济盘剥与政治压迫,赋予信徒公平权利的新势力会给自己带来解放与安定,早期伊斯兰教追求的权利平等、道德高尚、政治清明的社会是一种更吸引人的进步秩序。所以民族矛盾也让位于阶级矛盾,意识形态、民族区别、国家差异在不堪承受的剥削和欺凌面前,显得异常苍白无力。
【穆斯林社会福利模式】
①穆斯林公社
传统穆斯林社会的运行基础是《古兰经》和伊斯兰教法。伊斯兰教认为《古兰经》是安拉通过穆罕默德降示给世人的启示,穆斯林相信在第七层天上保有相同内容的“天经”原本;伊斯兰教法则是在《古兰经》和圣训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关于社会、宗教、家庭与个人生活方面的法规体系。
在贾黑里亚时代,也就是阿拉伯历史学家所说的伊斯兰教诞生前的蒙昧时期,阿拉伯半岛存在着两种风格完全不同但又相互依赖的社会集团:沙漠中的游牧民和绿洲中的定居民。绿洲城市的人们很多靠远途经商谋生,缺乏资本的则在城市中为商旅提供服务或务农;向过往商队征税、为商人充当保镖则是沙漠里的贝督因人的稳定收入来源,游牧者们还习惯劫掠商旅,侵犯绿洲居民或毗邻部落,妇女与儿童都是掳掠的对象,目的只为了勒索赎金。总体来说,生活对人们而言是艰难又缺乏保障的。
在穆罕默德创立伊斯兰教前夕,阿拉伯社会总体上仍处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部落制社会。贝督因人部落的生活类似原始共产主义,成员的劳动贡献有多有少,但所得财富一律归部落所有;个人只服从和效忠于部落整体,是非亲疏、战和迁驻,全以部落的需要为准;还特别流行血亲复仇的古老习俗。同时,崇尚极端个人主义和绝对自由主义又是贝督因人的重要心理特征,部落间相互争斗而不团结,内部也经常因家族或个人利益冲突而时常面临分裂的威胁。城市中的部落表现出更多的商业化色彩,各家族间势力大小不同,人们经济地位悬殊,人情冷漠与相互关爱、冷酷剥削与慷慨施舍,性质相反的习俗同时存在于绿洲定居社会中。
生活的大背景给穆罕默德形成自己的思想和创立伊斯兰教信仰体系烙上了时代特色,他虽然是绿洲生活的阿拉伯人,然而阿拉伯游牧文化的价值观或思想方式却对他的宗教生活影响很大。
为改变阿拉伯人的落后遗俗,结束苦难的时代,联合和团结各个部落的人们,穆罕默德创立了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社会组织--穆斯林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