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王国时期王权不够强大,埃及各州总督与地方贵族势力上升,平民及奴隶受到来自法老与贵族两大阶层的强化了的经济剥削,古王国时代较轻的徭役与赋税传统被破坏。在国家统一性的保障措施衰微,社会贫困化加剧的情况下,尽管中王国还没有像新王国时代那样面临来自北方外部世界的入侵威胁与强大压力,中王国却因为内部矛盾的激化而明显缺乏系统稳定。
大致在第十三王朝,埃及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早记录的贫民奴隶大起义,按照著名的《伊普味陈辞》的记录:国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可怕变化。穷人成了财富的所有者,富人变成了一无所有的人;卑贱者受到尊敬,原来的高贵者却被打翻在地,仆人与奴隶变成了主人;王冠跌落尘土,神的地位受到挑战,国家机关,包括神圣的司法机构被群氓冲击占领,法律文书、契约被践踏与抢走。
这次古埃及的社会震荡或者说最早的革命,以现代的观点来看多少与中王国时期严重的贫富分化及国民负福利状态有关,常识告诉我们:当多数人的基本生存有所保障时,人们何必以鱼死网破的革命来捍卫生存权。
新王国时期最引人注目的保障规定是限制债务奴隶与缓解债务纠纷。第24王朝的波克霍利斯法老(Bocchoris)因为奴隶制使得国家兵源严重减少而不得不立法干预民间债务纠纷,他命令所有形式的债务其利息不得超过本金,债权人只能追索债务人的财产抵偿,禁止占有债务人的人身,因为公民人身属于国家。古埃及法老限制债务奴隶是最早见诸记录的人权保障。
新王国时期,埃及的神庙势力庞大,祭司阶层对政治经济生活都有巨大影响力。有学者根据《哈里斯大纸草》推测,第19王朝时期各类神庙占有的地产达到全国土地的15%,全国劳动力的2%。然而古埃及的僧侣们可不像基督教、佛教或伊斯兰教那样关怀世人的疾苦,具有博爱慈悯的胸怀;缺乏人文关怀精神的古埃及宗教比较原始,主要是为统治阶级服务,宗教势力只关心侍奉神和保障自己的生活幸福;加上法老与贵族们也不在意普通国民的生存保障,土地兼并严重,贫民和奴隶地位卑下,这便使得19王朝末期又出现了社会大崩溃。《哈里斯大纸草》记录了当时的情况:在很长一段时期埃及处于混乱的无政府状态,人们没有首领、没有国王,彼此相互残杀,无论高贵者或卑贱者皆如此。后来一个叙利亚人自立为王,将整个大地变成他的附属物,但大家参加他的队伍只是为了抢掠别人的财产。这一混沌时期,人们丧失了信仰,对待神像与对待普通人一样,不对神庙作任何侍奉。
这次平民或奴隶起义造成的埃及混乱再度说明了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没有最低的社会保障很可怕,贫富悬殊终将引发社会崩溃,而崩溃对所有社会成员都是灾难与折磨。
接下来的第20王朝的社会保障推测也很差。在首都底比斯多次爆发造墓工人不满报酬而罢工的事件,这与古王国时期的情形完全不同。
【西亚世界的中原】
美索不达米亚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摇篮。两河流域因为在西亚地区开化最早、文明程度最高、周边异质文明体最多,因而可以说是西亚的中原。统治这片地区的大君经常自称“宇宙四方之王”,相当于古代中国的“天子”。
生活在巴比伦尼亚南部苏美尔地区的苏美尔人是两河文明的创始奠基者,也是全球已知最早的文明人,他们称自己居住的地方为“文明的君主的地方”。
考古资料反映出苏美尔人在公元前四千纪已经进入城邦时代,这时其他世界各地的人类尚普遍处于愚昧的“黑暗时代”。西亚中原世界的发祥地至少有12个著名的城邦国,他们习惯保留部分公田和神庙土地,其中神庙土地及其产出除了用于保证神和僧侣的需求外,通常会分配、出租或借贷给穷困平民,让他们得以维持生计。还可以确定的是,苏美尔人是人类教育事业的先驱者,他们发明了学校用于教育贵族子弟、培养书吏和技术人才。
两河流域自然降水有限,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的水资源分配不均衡,农业高度依赖于人工灌溉体系。因此两河国家以及王朝总是非常热情地致力于兴修水利,他们开凿运河、修筑水坝与沟渠,甚至人工改变某段河道的布局,以期盼土地回报人们以稳定的收获,此举同时改善了水上交通,也构成了城池的防卫体系。这种水利建设是两河文明最经典的社会保障措施,防止洪涝灾害、救灾备荒、抵御外族入侵都依赖于发达的人工水利系统。
萨尔贡大帝(Sargon)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帝国--阿卡德帝国,他麾下拥有西亚史上的第一支常备军,这只队伍据记载兵员多达5400人。泥版文献记载,萨尔贡大帝经常在王宫前的广场与他的战士们共同聚餐,手头有什么就供应大家什么,战士吃喝什么萨尔贡也同样。
阿摩利人统一了巴比伦尼亚,建立了著名的古巴比伦王国,“宇宙四方之王”汉谟拉比制订颁布了两河流域第一部统一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两河天子”的法典规定:国内基本商品的价格要遵照政府的指令保持稳定;信贷的最高利率不得高于20%;政府负责对境内抢劫案与凶杀案的受害者给予补偿;即使官兵抓不住强盗,只要受害人对自己的损失以发誓方式说明,案发地的地方长官必须赔偿该损失;如果遇害人丧命,政府须给付死者亲属1明那的银子。汉谟拉比还规定:如果商人赎回本国被俘的士兵,士兵自己无力偿付商人代付出的赎金,那么地方的神庙金库应该补偿商人。
在古巴比伦王国,阿摩利军士有权利从政府那里领受份地,份地包括田园、房屋和牲畜,可以继承、但不得买卖;王室的土地也有一部分作为“供养田”分配给为王室服务的人员当报酬,这些人包括祭司、官吏、商人、工匠、艺人、渔夫、牧人及厨师等形形色色的身份;还有一部分王室地产出租给“纳贡人”阶层由他们耕种经营,纳贡比例一般为出产的1/3至1/2。
为限制债务奴役,古巴比伦王国还发布过“米沙鲁姆”法令,要求各地债权人减免债务以缓和国内矛盾,这条法令又被称为“巴比伦解负令”。巴比伦法律规定:借贷和还贷都需要有公证人在场;最高借贷年利率为1/3,现金(银)借贷年利率为1/5;达卡木(大商人)在出借或收债时被发现舞弊现象(即大斗进、小斗出),将丧失其全部债权;自由民以其妻或子女抵债,最高奴役期限为三年,第四年应恢复自由身份。
两河文明还为人类贡献了图书馆这一知识传播机构。亚述国王在首都尼尼微建立了藏书丰富的王家图书馆,对各种书籍和文件进行分类、编目和;美索不达米亚众多的图书馆中有神庙图书馆和私人图书馆,不能完全排除其中的某些承担为公众服务的可能性。
《希罗多德历史》中记录了巴比伦人的两个习俗:当地村落每年会把到达婚龄的女孩子集中在市场上“拍卖”,富裕的男子们总愿意出高价竞买美丽的少女,所得款项则用来资助愿意娶那些长相丑陋甚至有残疾的女孩的穷人们。巴比伦人没有职业医生,病人会被抬到市场上,过往的行人会慰问病者、告诉他谁可能会治这种病或者自己知道的治疗这种病的方法,谁都不可以无视病人从旁边无情地走过。
希罗多德的记录也可以视为巴比伦社会特定人群的独特福利形式,不过此君虽然被西塞罗评价为历史之父,现代学者多认为他是个“史说家”而不是史学家,他书中的很多说法并不足信。
【古印度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