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雨晴约我喝咖啡。
大学时我们分别在成都和重庆,每周用书信保持联系;毕业之后我们同在重庆,继续保持着吃喝玩乐的纯真关系。自从她到了外企上班,我们差不多有三个月没见面。
在格调幽雅临街的玻璃窗里面,雨晴感概唏嘘了整个下午。
哥,你真的跟张黎分手了呀?分了大半年了呀?你说分手就分手,你有没有想过,从高中到现在你追得好辛苦?当年你感动了全年级女生,却感动不了张黎,那时的你都没有轻言放弃。这么多年来的爱情长跑,现在你终于修成正果,我们都看得出来张黎爱上你了,她一直都在主动给你暗示明示,去年不也一直在你家住着吗?你却和她分手?你究竟在想什么?要什么?”
我不知道这应不应该叫分手,或许该叫别离。虽然整个97年张黎都住在我家,但我真不知道这算不算恋爱。人在一起,情却不知在哪里。如今分开了大半年,人未在一起,情依然不知在哪里。
我沉默不语,任由雨晴指责每个男人都喜欢犯的臭毛病——得不到的时候拼命追求,得到的时候偏偏选择放弃。
“去年你俩不是好好的吗?成双出对,你们不是都同丨居丨了吗?我都以为要喝你们的喜酒了!任何人都可以背弃爱情,唯独你不能,你以前是学校公认的杨过,快八年了,你爱她都八年了!你怎能说放就放得下?哥,我真的想不通。”
我脑海快闪般浮现起跟张黎从小至今的经典画面。小学有一次错手把张黎打伤,她住院养好之后,很突然就转学离开。寥无音讯多年之后,她辗辗转转打听到我就读的中学,然后在一个黄昏,披着满天彩霞来到球场边,静静看完我踢完比赛。她一眼就认出了我,我却怎么都没认出亭亭玉立的她。
“你还记得每个晚自习乱涂乱画的诗句杂语吗?你写完一本扔掉一本,我就捡起来帮你重新整理誊写,毕业的时候,整理出厚厚一大本。我帮你送给张黎,你看过她流泪的样子吗?她一边读,一边哭,一边说你好傻。那时候她不是不感动,是因为我们年龄太小,根本不晓得什么是爱情。”
哦,原来那个晚上,雨晴让我骑着单车,载她到张黎家去,就是悄悄送我写的诗集?我在楼下死活不肯上楼,抽了一盒烟才等到雨晴出来。当时我一直很纳闷,不知道她去找张黎做什么,她也死都不肯回答。原来,原来是将我写过的长长短短句子,拿去感动了张黎。
“我们高中时候,学校那么多喜欢你追你的女生,你从不动心。上大学时候,你放假才回来,短短一两个月假期居然都有几个女生写情书来;泸州的、小龙坎的还跑到你家来了。那时候你身边那么多女生,都够能心如止水,你都没放弃过张黎哟。”
是呀,那个寒假卢苇从小龙坎过来耍,我无可奈何陪着她在街上闲逛,居然碰到张黎下班来找我,大家在路边尴尬了半天。后来还是张黎请客吃饭,而且对待我女同学的态度非常亲切和大度,让卢苇嫉妒羡慕不已。
“哥,张黎去年都住在你家,是不是她要求结婚吓倒了你?还是你做了对不起她的事?不会不会,你绝对不可能移情别恋,难道是她有了外遇?哥啊,你怎能够一下子说断就断嘛?跟她在一起、跟她结婚不是你一直以来最大的梦吗?”
雨晴说得没错,张黎明里暗里提过几次结婚。诚然,跟她在一起,跟她结婚是我年少时的梦,这个梦我从懵懂的青春期一直做到现在。梦里可以很不真实,梦里我们不需要考虑金钱诱惑。该死经常抱怨,爱情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没有钱,一切都是狗屁。“有情饮水饱是骗傻儿的,哪个女人愿意喝一辈子自来水,老子就把姓改了!”
我抬起头看看雨晴,轻轻告诉她:“跟张黎结婚,的确是我一直在做的梦。但是梦始终都是梦,梦不可能一直做下去,梦终究都是要醒的。”
雨晴今天激动得有些奇怪,好像跟我分手的不是张黎,而是她。
“你的梦就算要醒,未免醒得也太快了吧?这是你的初恋,你从高中追到大学毕业,这么多年你追得好辛苦,现在好不容易追到了,张黎都答应跟你在一起了,你们也同丨居丨在一起了,你现在却要放弃?你究竟是哪根筋出了毛病?张黎有哪点不好吗?是不是你真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我很想告诉她同丨居丨并不等于同房,我和张黎的爱情纯洁得就像古代的一张宣纸,发于情而止于礼,每日举案齐眉,却从没有洞房花烛。就算有过肌肤相亲,终究还是没有越轨之实。
分手的原因其实好简单,就是该死经常的,不断的警告,让我惭愧自卑。
你可以不给心爱的女人买名品珠宝保时捷,但是你不能把愿望当作许诺告诉她:“等着我,我会出人头地挣大钱养你;等着我,我保证会把单车换成跑车,把老房换成洋房。”
一张难以实现的空头支票,比失望更悲惨。
我不怕悲惨,我怕张黎想要的,我奋斗一辈子还是不能给她。
更说不出口的是,伪同丨居丨的日子里我悄然发现,张黎的消费观、交际圈,跟我的经济实力、朋友类型,确确实实存在天与地的距离。这距离感让我日渐恐惧、胡乱猜忌、夜不能寐。为了让她过上更好的生活,我卑鄙的放了几次庄周试妻似的套子,确定了张黎,原来跟我真的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所以然黯然神伤,默默选择了一个动词叫“分离”。
离开她,是我的不情愿,我的不情愿,是有情人终究陌路。
记得少年时写给张黎诗集前言里就说过,“我的真实,是我不真实的梦,我的不真实,就全在这里了。”
我与张黎的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最后的结局。
跟雨晴在外面吃过晚饭,我租了几盘VCD回家。法国世界杯刚结束,我的夜生活一下变得非常空虚,租碟子看成了每晚的消遣节目。
回到家又接到该死的电话,“果果,出来唱歌嘛,前几天给你介绍的那个妹儿,我已经帮你把她约出来了。”
我叹口气说,“上次跳舞那个实习生?搞错没得,你真给我介绍女朋友呀?”
该死在话筒里呵呵直笑,“没搞错,啷个可能搞错嘛,兄弟给哥哥你介绍的妹儿,你还满意噻!”
我切了他一口,“你爬!有你这样介绍的吗?约一大帮人到舞厅里面相亲?那晚上我跟她聊天,人家根本没谈相亲的事。”
那家伙一阵阴笑,又叹息说:“燕子说你出来,她才出来。”
我骂了句:“该不会是你在追她吧?”
该死急忙否认:“小哥哥,你还不清楚我唛?不到三十岁,我绝不耍女朋友。”
该死的分辨是苍白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很正常的一回事,爱一个人追求一个人,谁也没权利可以阻止你,但是爱情必须由双方共同呵护,缺少任何一方的爱,不叫“爱”。
那晚我还是去了,和曾该死、燕子及其姐姐去蓝月亮唱歌。整晚我锋芒毕露,几乎开了两小时的个唱。从张学友的《分手总要在雨天》到刘德华的《冰雨》,从张国荣的《追》到黎明的《今夜你会不会来》,一首首老歌把其他几桌客人唱成了我的歌迷。他们在下面使劲鼓掌,我友好地对他们说“多赛,多赛根满得盆游!”
该死心有不甘,点了一首《九百九拾九朵玫瑰》,在大屏幕下来了一段开场白:“下面我要将这首歌送给我们科室新来实习的师妹,祝她在实习期间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唱得不好献丑了。”然后闭上眼睛开始深情地嘶叫,把每一句“九百九拾九朵玫瑰”唱成“九贝九拾九朵玫柜”。
燕子的姐姐坐在我身边,扑哧笑道:“这不叫献丑,这叫出丑。”
燕子转过头对我说:“你的歌唱得真好,你经常来唱歌吗?”
我假装谦虚地说:“见笑见笑,我唱得不算什么,我们乐队的主唱,那才是专业级歌手,媲美张学友。”
燕子不解地问:“你们什么乐队?”
我自吹自擂,开始标榜自己:“我们几个朋友组建了支乐队,有贝斯,有键盘,有鼓手。搞了一年,经常排练很有意思。”
“曾医生也是你们乐队的吗?”
“该死?你见过拿手术刀的人,下班后去拿吉他吗?”
“以后有机会一定去看看你们乐队的演出。”燕子天真地说。
我顿时黯然于色,叹口气说:“我们是地下乐队,自娱自乐,还没参加过演出,现在都散伙了。”
燕子哦了一声,表示惋惜。接着又说唱歌需要天赋,像她自己,怎么唱都唱不好。
我摇摇头否认她的说法,歌唱得好不好,主要还是多练习。大二的时候,邻校有个叫魏来的女生,室友老杨的高中同学。第一次大老远跑到我们寝室找老杨不遇,我热情接待了她,还请她吃了午饭才走。结果后来她每周都来找老杨,每次都请我和老杨吃饭喝酒。
有一次,她单独请我去唱卡拉OK,我自以为唱歌霸道,结果唱的流行歌曲首首都跑调。更羞愧的是,夜总会里某一桌客人歌唱得好,服务员就会送上一支玫瑰。整晚下来,我们桌上堆了很大一束玫瑰,全是服务员献给魏来的,我一支玫瑰也没得到。
我把这个故事说给燕子听,她笑着摇摇头说,你也有献丑的时候呀?
其实后面还有两个情节我没告诉燕子,我唱《今夜你会不会来》跑调的时候,魏来笑着站在我身边,送上一支桌上的玫瑰,还一脸幸福状锤了我几拳,说“假使失去你谁要未来”,可不是在说不要她吗?吓得我半生不熟的粤语全跑了调。走出夜总会的时候,魏来把一束玫瑰送到我怀里,说今晚的歌都是唱给我听的,玫瑰也是送给我的。我接过玫瑰,顺手丢在马路边的水沟里,然后对她说了一声对不起,晚了回学校要翻围墙,转身慌忙就跑掉。
燕子带一点央求对我说,刚才那首黎明的歌很好听,想再听一遍,你再唱一次好吗?
我问黎明哪首歌,燕子说《今夜你会不会来》,我一听头又开始大了。